2016年12月20日 星期二

策略性投票

CY宣布不參與下屆特首選舉,泛民在選委會選舉中奪得三百二十多席,兩個事件,令到一些人對眼前特首選舉以至未來特區發展產生了一些不切實際幻想,情況值得關注及應該引起警惕。
泛民在選委會「大勝」後,隨即表示將會在特首選舉中進行「策略性投票」,當中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利用手上的選委票進行「造王」,誘使建制派參選人接納其政綱及訴求,泛民不必派人參選卻扮演所謂「造王者」的角色;二是當「造王」失敗,泛民就會全力策動「流選」,破壞特首選舉。投票是選委的權利,但泛民的「造王」卻不一樣,他們要造的是對抗中央、否定中央路線的「王」,等於是將特首置於中央對立面。至於「流選」更會嚴重影響香港形象,甚至造成憲制危機,兩者都是香港不可承受之重。「反造王 反流選」是一場重大政治鬥爭,任何建制派參選人都不應接受泛民的「魔鬼交易」,愛國愛港選委更應團結一致,粉碎泛民的「造王」、「流選」圖謀。
泛民在選委會選舉中取得四分之一的選委票。雖然愛國愛港力量依然佔據絕大多數的選委票,但泛民在明年3月的特首選舉中,卻將扮演「關鍵少數」的角色。與過去幾屆選委會選舉不同,泛民在今屆選舉中全力出擊,不但派出大批候選人出選,而且協調所謂「民主300+」的出選名單。泛民對於今屆選委會的「高度重視」,不單是簡單的要爭取更多的議席,更是為了影響特首選舉的走向。
泛民「造王」居心險惡
毋庸諱言,今屆選舉是歷來形勢最複雜、最難掌握的一屆,尤其是過去幾屆特首選舉都沒有缺席的泛民,今次竟然表示無意派人參選。如果泛民無意派人參選,理應沒有意慾去爭奪選委議席,但恰恰相反的是,泛民既表示不派人出選,但又積極搶攻選委議席,這個部署明顯不尋常。顯然,泛民是汲取了以往派人出選,不但輸了票,更輸民望的教訓,於是不再派人參選,改為扮演「造王者」的角色。
以泛民掌握的得票,遠遠達不到601票的當選門檻,注定當選無望,但如果將這些選票作為誘餌,誘使建制派參選人與其合作,成功機會便大大增加。特首選舉關係全港市民福祉,選委理應依法選出一個愛國愛港、具高管治能力、有社會認受性、具備駕馭複雜形勢能力、符合廣大市民利益的特首。然而,泛民的「造王」,目的卻是利用手上的選委票,迫使建制派參選人接納其推翻人大「8·31」決定、否定人大釋法、永遠擱置二十三條立法等不軌要求。簡單而言,泛民是要參選人接納其挑戰中央路線、對抗中央的路線,泛民要造的「王」,不是為港人謀福祉的「王」,而是成為泛民對抗中央的棋子,這是香港社會絕對不能接受的。
如果泛民圖謀得逞,等於是將香港特首與中央置於對立面,不但違反基本法,更將動搖「一國兩制」,損害廣大市民福祉。基本法第四十三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依照基本法的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這說明特首既要向香港市民負責,更要向中央政府負責。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更指出:「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中央人民政府擁有實質的任命權。如果泛民成功「造王」產生一個對抗中央路線的特首,必定會引發嚴重的後果。不能排除的是,中央為了維護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為了港人福祉,最終可能拒絕任命新特首,屆時必將引發嚴重的憲制危機,而後果將是700多萬市民共同承受。
團結一致粉碎「造王」「流選」圖謀
至於「流選」,則是泛民在最後時刻一拍兩散的手段,其目的是要破壞特首選舉,令新一屆特區政府難以如期籌組。特首選舉將於3月進行,倘若屆時第一輪投票沒有任何一名候選人取得至少601票,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將會於當日下午進行第二輪投票,除了得票最高及第二高的候選人可進入下一輪投票外,所有其他候選人會被淘汰。若第二輪投票結束後仍沒有候選人能取得超過 600張有效選票,選舉會被終止。這樣特首選舉便要重新進行,而距離71日特區政府換屆的時間已經相當緊急,必定對新政府的籌組及組班造成嚴重阻礙。
而且,如果「流選」出現,意味着選舉將要重新洗牌,屆時香港社會未必再有適合人選參選,更加難以產生一個合適的特首,對香港和國家都是嚴重的傷害,必將帶給香港巨大的衝擊和震盪。泛民為了一己政治目的不惜犧牲港人福祉,令特首選舉變質「爛尾」,居心險惡,後果嚴重。
也要看到,泛民只有300多張選委票,始終屬於少數,要單方面成功「造王」和「流選」並不容易,關鍵是建制派特首參選人絕不能落入其「造王」或「流選」陷阱,斷絕泛民的妄想。「反造王 反流選」是一場重大政治鬥爭,愛國愛港選委更要堅定底線,團結一致,集中票源選出一個符合中央要求、符合港人福祉的特首,以粉碎泛民的不軌圖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