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日 星期三

運動幾時會停止?


  十一國慶日的暴力衝突全城爆發,幕後黑手為了要令國慶日變成國殤日,鼓動示威者行使暴力,火頭處處,無所不用其極。
  由於暴力行動遍地開花,泛民又發動遊行,拉走了大批警力,警察在當天可以用「疲於奔命」四字來形容,不幸中之大幸是當天沒有人死亡。十八歲的示威中學生中彈,但沒有生命危險,已屬萬幸。當然,當天港鐵大面積關閘,減少了「和理非」出來支持暴力示威者;另外,令到激進示威者不能夠那麼容易四處流竄,已成功降低了暴力示威的災難程度。
  這場衝突,完全是發動者自導自演,我曾多次預告有人在國慶日想搞到流血收場。警方事前也發出嚴重警告,說收到情報,會有極其嚴重的衝突,呼籲市民不要上街。結果還是繼續有人上街,繼續有人大搞,出現這樣的結果,本來就係注定的結局,現時已不是最悲慘的結果。
  回到事件的本源,為甚麼一定要在國慶日全面搞事呢?如果示威者只是一些天真純良、理想化年輕人的自發行為,便不應該這樣有組織,暴力程度的升級也不應該升到這種高度,更不應該硬要選定「十一」這個日子不放。因為這個日子不是甚麼決戰日,也不見得在這天搞多些示威,便可以得到他們想要得到的東西。
  如果策劃者是泛民的話,就更是蠢得不成了,因為他們想爭取雙普選,要迫阿爺讓步。而七十周年國慶慶典,是北京的頭號大事,選擇在別人搞慶典的日子撒溪錢、搞破壞、製造流血事件,這是用極端方式去挑釁對手,要對手有最大的反應,就一定沒有妥協餘地。如果中央忍不住,出動武警或者解放軍,香港甚麼民主都將失去。正如一直以來都很激進的古思堯亦跳出來發聲,說運動再這樣暴力化下去,最後迫到解放軍出來平亂,泛民將變成地下組織,所以他要呼籲停止暴力。泛民無疑是蠢,蠢到要在「十一」搞遊行添煩添亂,但不至於蠢到做整場運動的組織者。
  很多人想極都不明白,這場運動不斷地暴力化,沒有人相信可推翻中共,究竟參與者可以達到甚麼目的?我認為幕後黑手並非想要達成甚麼有建設性的目的,他們只是為破壞而破壞,目的是要搞散香港,他們煽動和引誘青年去挑釁警察,迷惑他們把頸伸到刀口上,想製造流血事件,以證明一國兩制失敗、證明中國是暴政。明白了這個道理,很多謎團都可以解得通。
  大家毋須太執着於大河道的警察開槍事件,若不止亂,未來類似事件會很多。從法律角度稍稍分析荃灣開槍,從完整的視頻中可以見到,有一名防暴警察落了單,被一群激進示威者圍毆,還使用尖銳的物件圍插。另一名警察趕過來救人,舉槍阻嚇襲擊者,該名中五男生繼續衝上前用鐵通打向警員持槍的手臂。該警員要保護自己和同袍,在電光火石間開槍還擊。試想警槍被打跌在地,激進示威者也有搶警員佩槍的前科,後果將不堪設想。泛民開記者會嚴厲譴責警員開槍,我覺得他們在高危日搞遊行示威,才真的要被譴責,還要依法追究。
  和一班好友和同學聊天,講到這場運動如何能夠停止。不止一位書友仔覺得,看來只有人死,才會停止。我的看法比較悲觀,就是當政府決定加強鎮壓,令外資失信心而撤出,香港失去原有獨特價值,自然融入大灣區,香港脫離不了國家的掌控,提早一國一制,示威者失去自決的目標,運動自然停止。這是沒有人想見到的結局,但香港現時正向着這個方向發展,由政府放手給警方獨斷獨行,誰會有勇氣站出來阻止呢?
  法國思想家伏爾泰有一句名句:「在雪崩的時候,沒有一片雪花會承認自己的責任。」這句話的合理解釋應該是,雪崩之後,沒有一片雪花,可以逃避責任,雖然他們不承認。我們見到暴力場面不斷升級,卻不去制止,每個人都有責任;那些「和理非」的旁觀者,支持學生示威以至暴力襲警,這些同情者有責任;政府軟弱無能,亦有責任;反對暴力的人不敢企出來,也有責任。無分責任大小了,我們眼白白看着悲劇形成,眼白白看着自己的城市崩壞,不要再聲稱自己是一片無辜的雪花了。

3 則留言:

  1. 特首林鄭月娥會同行政會議,決定引用自「六七暴動」後未用過的《緊急情况規例條例》(緊急法)訂立《禁止蒙面規例》,不論合法或非法的遊行集會,都禁止蒙面,違者最高可囚1年。措施算是加強鎮壓的第一步,我估多數唔夠力度,要繼續加辣,才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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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http://henrylo1605.blogspot.com/2019/08/blog-post_44.html
    其實我在8月已表態支持。<我撐「反蒙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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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朋友傳來天師扶乩問香港前程的結果,節錄分享如下:
    「……
    撥亂反正在子月,國賊收斂見曙光,鳥群難見逐隻走,灰頭土臉不能留。
    臘月之時新氣象,土豬悄走金鼠來,民生改善有希望,庶民百姓漸顏開。
    今日未達非偶然,戒急用忍成大事,陰安陽樂是天意,還有希望在明天。」
    看來大約在舊曆十一月左右完結,舊曆十二月民生有改善,又有希望,平民百姓笑逐顏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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