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8日 星期五

美國式的民主

 

美國號稱是最民主的國家,其民主的程度,可以從上日發生的佔領國會」和相關之選舉中略窺一二,或許可令港人增加認識。

先講美式現今選舉制度:美國選民收到的選票,內容可分爲兩大類,其一是選舉公職人員。另外是對各種提案投贊成或反對票。對一般人來説,對現任的州政府某些官員是何許人也,不一定清楚,我也不例外,於是只好亂點鴛鴦。但是我卻有一個原則,就是不選希望留任的現任官員,而是選一個「反對派」,即如果現任是共和黨,我就選一個民主黨,反之亦然,而且如果有一個華裔候選人,華裔選民就選他。我們這樣選,目的是引入新血。

可惜,由於那些老面孔財大氣粗,擁有所謂「鐵票」,我選的人總是名落孫山。至於對各種提案的取捨,倒真的很民主,因爲選民不但可以看到整個提案的內容,還有正反兩種意見可供選民們仔細研究。每次選舉時的許多提案,往往是要發行公債籌款以補助某些基建或團體等等,其中不乏效益不高的項目,而選民時常把它們否決掉,可説是真正體現了一人一票的可貴。

2020年的選舉,新總統要20211月才上任,在初選活動,也就是兩黨各自將於多位自動請纓者之中提出一名候選人,代表黨於明年競選總統。這些報名參加初選者,在黨內先各自競爭、公開辯論甚至互相攻訐,最後每黨進行投票,提名一個候選人,讓全民一人一票去選。以民主黨來説,希拉莉·克林頓大概將被提名;共和黨則被特朗普搞得滿天神佛,最後不知鹿死誰手。但無論如何,將來的選票上每黨只得一個候選人,讓全體選民投票決定。

 至於選舉總統的過程是不是民主呢?我看未必。首先是民主、共和兩大政黨完全把持了初選,一般選民只有看熱鬧的份,等到他們推舉了候選人,選民們就只能接受。其次,選票上雖然說總統候選人是某某及某某等,我們可以選擇其中之一,但是,事實上選民選的,只是各個州的選舉團(Electoral College),這些選舉團分別效忠於民主黨和共和黨,如果某一個州投民主黨的票占了多數,那就「贏者通吃」(winner takes all),這個州的選舉團票全歸民主黨,共和黨即使得票百分之49,也只好全軍覆沒。而且選舉團的票數各州不同,例如加州的選舉團有53票,民主黨幾乎每次都穩操勝券,在全國舉足輕重;阿拉斯加州的選舉團只有三票,雖然共和黨總是勝出,但作用不大。

 總之,選舉團才是決定每一個州由誰勝出的人,而總統候選人必需獲得大多數的選舉團票,才可登上總統寶座。當然,還有一項統計是每一個總統候選人所得的選民票數,但是這個數目僅供參考,並不是得票多的人會當選。美國是民主國家,所以這種選舉方式,就被認爲是最民主的了。

 説到底,美國選舉總統,表面上是一人一票,其實選民們只能從經過重重篩選後的名單中作出選擇。同時,美國的選民們也知道,任何人如果沒有金錢作後盾,根本無緣問津政治!今天美國的社會已經兩極化,年輕一代對現狀很不滿意,但是,他們必須在現有的民主選舉框框中去求變,因爲美式的一人一票民主,在沒有最完美的民主的情況下,仍是一個次佳選擇。

再講今次美式佔領國會山莊,事件必然令「民主燈塔」(Bacon of Democracy)坍塌。暴亂被很快平息,逾九十人被捕,其中五十多人被起訴。美國當選總統拜登狠批這批暴徒為「本土恐怖分子」,輿論也支持嚴懲暴徒,但「美式民主」的遮羞布,卻永遠補不回來了。

回想前年七月一日,香港立法會被暴徒攻佔,受破壞的情況較國會山莊有過之而無不及,那一幕至今令香港人痛心不已。但更令人憤怒的是,當時美國政客一致將香港暴徒美化為所謂「民主鬥士」,強調與他們「站在一起」。

同樣是攻擊議會,在美國就是暴徒、恐怖分子,應受到法律嚴懲,被指煽動者的特朗普也面對被彈劾、起訴的命運;但在香港,暴民竟然成為「英雄」,煽動者更獲邀請訪美,成為美國政客的座上賓,這是赤裸裸的「雙重標準」。尤其是美國眾議院院長佩洛西,稱香港暴亂為「一道美麗風景線」,斥美國暴亂是對民主的「可恥攻擊」,變臉之快令人吃驚。

美國到處策動顏色革命,也大力支持香港暴徒。然而,「始作俑者,其無後乎」!美國很快遭到暴力反噬,自食其果。而美國政客在「示威者」還是「暴徒」的自由切換中,充分暴露其顛倒是非、混淆黑白、毫無道德底線可言的虛偽本質。

風水輪流轉,美國終於嘗到了自製的暴力革命的滋味,不得不出動員警及國民警衞隊鐵腕鎮壓,這從反面印證當初中央要求香港特區政府止暴制亂、恢復秩序的正確。香港國安法落實後,黑暴及「港獨」氣焰已明顯受到遏止,所謂「街頭戰線」及「議會戰線」均已被粉碎。隨著近日警方國安處再次亮劍,50多名涉及非法「初選」的政客被捕,民心大快,香港「由亂向治」取得重大進展。當然,香港要真正實現撥亂反正,還有很多工作要做,其中之一是加快司法審訊,從嚴判決暴徒,在這方面,其他普通法地區的做法,值得香港取經效法。

美國處理「佔領國會」暴亂的淩厲手段,也間接洗掉了塗抹在香港警隊身上的污泥濁水。香港立法會被暴徒攻佔時,警方因擔心引發激烈衝突,沒有採取執法行動。事實上,在長逾一年的黑色暴亂中,沒有一名示威者死於警方執法。相比之下,4小時的國會山莊暴亂就死了至少4名「示威者」,其中一名女「示威者」被近距離射殺的短片廣泛流傳。更不用說在「黑人命貴」(Black Life Matter)運動中,死傷枕藉。到底誰是「警暴」、誰是文明執法,已一目了然。有人揶揄攬炒派願意在「香港示威還是美國」,可謂入木三分。

值得一提的是,特朗普自知煽動暴亂闖下大禍後,聲稱對暴亂事件「感到憤怒」、「任何參與衝突人士應受到懲罰」,出賣鐵杆粉絲的速度快得令人炫目。香港的「特粉」、「美粉」們,難道還沒有被利用及物傷其類的自省嗎?

從上述觀點,香港人對美國式民主認識多了,信奉抑或厭惡,則是見仁見智了。事實上民主不僅是大眾的約定俗成,而且是社會契約,有權利亦有義務。同時,政治權利的行使有一系列的程序、制約來將之規範,保障個人的權利不會與其他人和集體的權利衝突,從而顛覆整個民主體制的設計和契約精神。 

這裏可以分為實質民主和程序民主兩個組合的部分。實質民主是目標,也是結果,程序民主只是手段。可是,手段與目標或結果未必有必然關係,手段可以被誤用,或本末倒置,或甚至所得的與公開的目標相反;而目標卻亦可以蛻變成口號,不會實行,也不會實現欺騙性的理想。 

無論目標與手段不配合或配合,並不必然產生目標所標誌的結果。政治是錯綜複雜,即使民主的手段──程序與制度──設計得怎樣精密,也還要人執行,執行未必如設計,設計未必完美,結果盡是不如人意,甚或如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許多新興國家採取民主,得出的結果適得其反。 

又如歷史上,希臘與羅馬的民主體制終歸演變為帝國的專制。再如納粹也是憑民主選舉的程序制度當選,當權之後民主制度並沒有能力約束其後變獨裁專制。 

今次美國若按照特朗普的設想,由民眾壓迫國會,國會取消原來普選產生的總統選舉結果,特朗普連任,美國便從形式的民主走向實質的專制,把200多年宣揚的美式民主制度逆轉,這便一如美國近年到處策動的「顏色革命」,用暴民政治來推翻民選政府,美國便以己之道還治己身了。出現特朗普現象,正凸顯出民主體制的脆弱和不穩,如當前伊朗政府對美國的批評。 

民主是社會契約,若有一群人不接受,要把他們的主張和利益凌駕於契約,要將民主程序、制度破壞,民主制度是否有足夠的力量抗拒呢?這便要動用集體武力來鎮壓,鎮壓要包括預防,便對所謂民主、自由、人權加以束縛,民主面對暴民只能以非民主的方法來求全,這是民主體制的悲哀。或許這要求政治教育、文化道德來充實形式的民主體制。但號稱民主楷模的美國,今次衝擊國會事件顯示出它的政治教育、文化道德又是怎樣的成熟、發達呢?美式民主不是理想,世界還要重新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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