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9日 星期日

「勇者不懼」新義

 

拜讀大師兄岑逸飛一篇文章,題目是〈識人六驗〉,值得分享如下:

識人六驗

世俗講「七情六欲」,指人的情緒與欲望,也喜泛指人的一些心理狀態。其中的「七情」,儒、佛及中醫的提法也不同。儒家的《禮記.禮運》篇認為「七情」是「喜、怒、哀、懼、愛、惡、欲」;佛家則說「喜、怒、憂、懼、愛、憎、 欲」;而中醫則有「喜、怒、憂、 思、悲、恐、驚」之說。

奇怪,這三種提法,欠了「樂」。我們慣常說的「喜怒哀樂」,出處來自《中庸》:「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而如何處理這四種情緒,《中庸》說「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但怎樣才算「中節」?星雲大師有個好的建議:「喜不大笑、怒不暴跳、哀不嚎哭、樂不輕佻。」

星雲大師是教人如何調節情緒,但先秦時期的《呂氏春秋》,更能活學活用,通過人的情緒來觀人,有所謂「識人六驗法」,日本經營之神松下幸之助對此評價甚高。這「六驗法」除了「喜怒哀樂」這四種情緒之外,另加「懼」與「苦」。當然,這裏所說的「苦」,與佛學無關,因為先秦時佛學尚未輸入中國。

《呂氏春秋》的「識人六驗法」,以「喜」來驗人的節制能力,看他會否得意忘形;以「怒」來驗人的控制能力,看他會否失去理智;以「哀」來驗人會否悲觀失望,怨天尤人;以「樂」驗人的癖性愛好,會否玩物喪志。至於「懼」,是驗人能否勇於負責,而「苦」是驗人能否吃苦耐勞,與佛學之「苦」已是南轅北轍。

一個可以將「識人六驗法」發揮的社交場合,便是打麻將。所謂「牌品如人品」,中國人的麻將文化,早就沉澱出以牌品來識人觀相,看人贏牌時是否得意忘形,輸牌時是否怨天尤人。舊上海有句老話:「麻將枱上挑女婿」,在錢鍾書的小說《圍城》,其中一章節便是用麻將八圈牌局來相親,寫得入木三分。

師兄指出《呂氏春秋》載有「識人六驗法」,六者包括喜、怒、哀、樂、懼、苦;其中的「懼」是「驗人能否勇於負責」。我想,這說法可能切合孔子在《論語》〈子罕〉篇中所說的:「知者不惑、仁者不休、勇者不懼。」全句的意思是:具仁德的人不會憂慮,有智慧的人不會迷惑,勇敢的人不會懼怕。

「勇者不懼」中的「勇」不應只屬匹夫之勇,換言之,既不是解作好勇鬥狠,更非指有勇無謀。以英語來說,並不完全等同courage,那只是「膽量」;也不單單是bravery之意,後者乃是「勇氣」,藉之能奮勇、無畏、勇往直前。若與《禮記》〈中庸〉說的「好學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恥近乎勇」比較,庶幾近矣。〈中庸〉所說的意思是:

好學近乎知:喜歡研究學問,就能變得有智慧。力行近乎仁: 努力修身,就能具有仁德。知恥近乎勇:知道何為羞恥,就能勇於改過遷善。

孔子口中的「勇」若翻譯為英語,可以是valour。英語尚有一句說話,是為「Discretion is the better part of valour」。有中文字典解釋:「謹慎即大勇」。如果查看英文字典,Webster中的解說是it is better to be careful than to do something that is dangerous and unnecessary(與其鹵莽從事,不如謹慎更佳)。至於Cambridge字典,說的則是it is wise to be careful and avoid unnecessary risks,竟然有「智者慎密,毋陷於險」之意,正如《易經》〈繫辭上〉所說的:「君子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幾事不密則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全句的意思是:君主若不保守祕密,則可能失臣心。大臣若不保守祕密,則可能丟掉性命.多件事不守密,則就變成禍害.

英語discretion這個字,現今往往譯作「酌情權」、「自由裁量權」,也就是「根據自己的權威和判斷力行事」的意思。這字經常用於描述權力之使用,例如說法官審案時在某一個程度上,有權決定是否排除一些證據,或在判處刑罰時作出有限度的計量調整。

荷里活女星妮歌潔曼(Nicole Kidman)日前來港拍劇,獲港府豁免檢疫。事件在立法會備受批評,也引起公眾尤其是網上的廣泛討論,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Twitter上以「一個香港特區,兩個制度」(One SAR, two systems)來諷刺這件事。

陳肇始與邱騰華在彼此相互徵詢後,最終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回應,說此決定乃是「考慮到有利於維持香港經濟的必要運行和發展」。撇開事情的對與錯不談,當局對她及其團隊豁免檢疫的決定,顯然只可說是基於「酌情權」。

月初宣布將解散的教協,中午召開特別會員代表大會,過百人出席,大比數通過修改會章降低解散門檻,改為獲出席會員代表大會或特別會員代表大會的三分之二或以上會員代表同意。教協會長馮偉華稱,若職工會登記局批准修改會章,料9月內召開另一次特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解散程序。這意味有48年歷史的教協,最快下月正式解散。外界對教協的壓力和批評非常巨大,而勞福局長羅致光拒回應教協是否合法合憲,是否也是酌情處理?

今天的香港,政府做事一如以往,以致去到「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程度。在此環境中管治者尚敢如此「膽大包天」,是「勇者不懼」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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