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7日 星期日

自由與選擇 缺一不可

飛鳥不察覺空氣的存在,游魚不察覺水的存在。人類亦不察覺重力的存在,直至十七世紀牛頓發現重力。現代人亦有不察覺之事,那便是選擇。

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歷史學教授勞姍菲(Sophia Rosenfeld),在《選擇的時代》(The Age of Choice: A History of Freedom in Modern Life)書中認為,「按照個人喜好和價值觀而選擇,乃是現代民主和消費文化的主要特色。」自從人類聚眾成部落,發展成邦國開始,便有選擇。

今時今日,所有國家無論民主或非民主,人民都必然有選擇,分別只在有選擇的領域是多或少。前現代國家選擇少,現代國家選擇多;開放國家選擇多,封閉國家選擇少;經濟發達的地區選擇多,貧困的地區選擇少!

勞姍菲將豐富的選擇自由看作現代性的標尺。在十七世紀科學革命和工業革命萌芽時,西歐和美國社會各方面的選擇才愈來愈多、愈豐盛。首先是航海大發現,促進西歐與世界各國的貿易。西歐列強全球掠奪殖民地,將各地物產——食物、香料及日用品等——運回歐洲城市,售賣百貨的店舖如雨後春筍。英文shopping一字出現於十八世紀。前此,人們有需要才去店舖購物,此後,貧富有沒有需要也去商店shopping,先觀後買心儀貨品,甚至觀而不買,作為消閒活動。

個人主義興起

有了選擇物品的自由後,便進而要求其他選擇自由,如選擇宗教的自由。勞姍菲指出,馬丁路德創立的新教,跟羅馬天主教最大的分別是,天主教所有修會都要聽命於「中央」梵蒂岡,新教則百家爭鳴,信徒可參詳不同教會的教義後,才選擇加入那個教會。

在古騰堡發明鉛字活字印刷後,大量書籍出版,富豪貴族和新興布爾喬亞得到的知識和資訊大增。書籍價格仍非一般人可以負擔時,租書舖應運而生,讓中產、基層及女性可以選擇學習文化。香港直至上世紀末仍有這類店舖。

選擇大增,促使價值觀改變。首先是個人主義的興起,逐漸蠶食了集體主義。往昔,個人的選擇要徵詢集體——主要是父母和家庭——的意見,甚至服從集體的決定。父親要子承父業,兒子不敢反對。女兒嫁給誰,不依隨父母之命,也要得到父母同意或家族不反對。羅密歐與茱麗葉的悲劇,正是個人選擇違背了家族禁忌帶來的惡果。

到十八世紀中葉,法國啟蒙運動思想家都將選擇等同自由,即勞姍菲謂之choice-as-freedom,因自由是選擇的必要條件。沒有自由,何來選擇?個人必先有自由,才能選擇,否則不過是別人替你選擇。既然宗教也可以選擇,為什麼戀愛和婚姻不可以選擇?為什麼男性有選擇權,女性竟沒有?戀愛和婚姻由家庭和家族的選擇,轉變而成個人的選擇,重點即轉至現代人的浪漫愛、夫妻互相敬重和合拍的伴侶式婚姻(companionate marriage)。

另一方面,工業社會中企業有選擇勞工的自由,勞工亦有選擇工作的自由,勞資關係成了契約關係。自此,個人的選擇自由,已在現代人生活的各個方面——由交友到戀愛、由成家到生子、工作和消費等等——都深深扎根!

須有憲法保障

選擇自由繼而催生了權利的觀念。自由是脆弱的,隨時會被權貴剝奪而喪失,必須視為不可剝奪的權利,得到憲法和法律的保障。由十九世紀開始的種種爭權運動即由此起。勞姍菲認為,西歐第一波女權運動,即由十九世紀婦女爭取戀愛和婚姻自由開始,繼而爭取與男性有平等教育的權利、同工同酬的權利、投票權、離婚權,以及墮胎權。

集體選擇,若不是所有人的選擇,也必須是大多數人的選擇。今時今日,幾乎所有國家都有政治選舉制度。無他,政府的認受性來自人民,為了「尊重」個人的選擇自由,最好採用不記名投票制。岔開一筆,英語稱之為澳洲式投票,因澳洲在1856年首次通過法例,規定政治選舉必須採用不記名投票制。其實,古希臘、羅馬帝國和法國大革命時已有不記名投票,但時用時廢。由十三世紀開始,天主教選教宗早已是不記名投票。

如今,有了互聯網,選擇更多,但這是否等於現代人更自由呢?這才是值得深思的問題!

 尊重多元傳統

法國總統馬克龍2017年當選總統。勞姍菲引述他在2016年競選時所說的一句話:「我深信一個由選擇管治的社會。」這句話令人想起前法國總統戴高樂的慨嘆,「你怎樣去管治一個有246不同種類芝士的國家?」戴高樂弄錯了,法國的芝士何止246種,而是有逾千種。他的意思是,法國是個多元國家,法國人為此而自豪,馬克龍則聲言,要保存法國這個多元性的光榮傳統。

容許價值中立

一個尊重多元性的國家,人民才有充分自由,選擇其喜好的生活方式,既可以勤奮為事業奮鬥,亦可以安貧樂道,過簡樸的生活。勞姍菲指出,在價值多元的現代社會,選擇這個概念也經歷了範式轉移(paradigm shift)。往昔,大多數選擇都有正確與錯誤、正邪或善惡之分。如今許多選擇已成為價值中立(value neutral),選擇追求名利和選擇回歸田園,無所謂誰正確、誰錯誤。選擇下里巴人跟選擇陽春白雪,都是個人喜好,無所謂誰低俗、誰高雅。喜歡跟隨潮流追星,可;喜歡反潮流不追星,亦可。此謂之價值中立。隨着愈來愈多選擇變得價值中立,社會亦愈寬容,愈發包容異端行為。

話雖如此,並不是所有選擇都是價值中立的。時人仍然相信,少壯時努力是正確的選擇,少壯不努力是錯誤的選擇;迎難而上是正確的選擇,遇難退縮是錯誤的選擇。牽涉公眾利益的選擇,更不應價值中立,例如,所有適齡兒童都沒有選擇必須接受免費教育;又例如在疫情肆虐期間,必須強制接種疫苗。以「選擇自由」(freedom to choose)為藉口反對,則是錯誤的。特朗普以同樣藉口,取消若干限制污染環境的措施,也是錯誤的。

如今,極端天氣引致全球天災頻仍,任何個人選擇的前提應是,不損害他人的利益,以及不損害人類的整體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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