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9日 星期四

《二十四孝圖》

《二十四孝圖》殺人埋兒瓣瓣齊

車公靈籤出自「模範」孝子

AI科技逐步取代人腦的年代,熟讀古書經典,好像已沒什麼大作為,不過在某些特別的時刻,塵封的知識還是派得上場,例如解籤。

今年大年初二,鄉議局主席劉業強在沙田車公廟為香港求得第二十二籤中籤,籤文頭兩句是「刻木之夫不可親,當於善惡上觀人」。若果不熟典籍望文生義,可能將「刻木之夫」誤解成守舊和刻板的人,又或者把它跟另一個形容人不懂變通的成語「刻舟求劍」混淆起來。要真正明白車公到底如何指點香港人,必須先通曉經典童蒙讀物《二十四孝圖》。

事關「刻木之夫」一語,是出自元代《二十四孝圖》中「刻木事親」的典故。相傳東漢時,丁蘭對父母敬愛有加,在他們身故後仍每日供逢雙親的木像。丁蘭的妻子卻有點輕佻,久而久之便對這些木像心生不敬,甚至用針去刺木像的手指頭。沒料到,木像竟會流出血來。後來丁蘭見木像垂淚,問明因由,遂把妻子休棄。所以「刻木之夫不可親」,較為準確的解讀,是指不要親近那些重視死物及形式多於活人的人。

雖然丁蘭的故事長久以來編入《二十四孝圖》裏,引為典範,但從今日的角度來看,丁蘭的所謂親情之愛未免太過沉溺和過火,無怪車公也有微言。「刻木事親」的故事本身有相當的神怪奇異元素,若再考究故事的原初版本和丁蘭的其他傳奇,更覺荒謬。在晉代孫盛的《逸人傳》,有記載一則故事,就丁蘭的鄰居張叔來借東西,丁妻向木頭老爺奶奶請示,木像不悅,於是丁妻就不借了。後來張叔到丁家發晦氣,用木棍打了父母木像。丁蘭得知後,便走過鄰家,把張叔殺了。後世再流傳丁蘭的傳奇時,慢慢把當中的暴力元素淡化和諧了,最後才能在元朝讓郭守正輯錄成《二十四孝圖》的孝悌模範之一。

魯迅撰文批荒誕

坊間對「二十四孝」這一詞彙不陌生,生活日常中有時也會借用,可是實質上還有幾多小孩子仍會學習《二十四孝圖》呢?大概沒剩多少,但不學還是為妙,因為今時今日再打開《二十四孝圖》,裏面仗着孝字名義而做出的奇怪事,實在令人咋舌。魯迅先生在剛好百年前的1926年,就寫過一篇名為《二十四孝圖》的文章(後收錄於散文集《朝花夕拾》),來諷刺這些孝道故事的迂腐和荒誕。其中最教魯迅反感的有兩則,分別是「戲彩娛親」和「為母埋兒」。

魯迅直指「戲彩娛親」是「肉麻當作有趣」,非常一針見血。「戲彩娛親」是說七十高齡的老萊子,為了逗父母高興,常會穿七彩斑斕的衣服,又會作嬰兒哭啼狀,或者捧水盆時詐跌倒在地上。這些畫面,想想也覺得尷尬得叫人難受,無怪魯迅會形容是「誣衊了古人,教壞了後人」。至於「為母埋兒」就更加可怕,簡直是兒童不宜。漢朝的郭巨家貧,無法供養母親,加上他的3歲兒子又分薄了一些家中伙食。為了母親,郭巨索性想挖個坑埋掉兒子,不過坑掘了兩呎,居然讓他掘到盛滿鐵窩的黃金,於是小孩子才得以保命,大團圓結局。魯迅先生說得好,其實正常人讀到這一段,不但不會再想做孝子,反而會擔心自己的父親忽然想當起孝子來。想想過去一千幾百年的中國人,把這故事當成學習榜樣,莫管是真心冀效法還是裝裝樣子,都教人不禁背脊發涼。

盡孝不但與中國古代專崇儒家思想、重視孝悌倫理有關,而且孝道曾有一段時間是進身朝廷和升官的手段,換言之,盡孝是有世俗甚至功利的作用。在西漢漢武帝時期,中央政府開始察舉制度,以「舉孝廉」的方式選拔人才做官。「舉孝廉」的意思就是各個地方群縣,以孝和廉為標準,向中央推薦能人。不同於後來着重考經書的科舉制度,孝的高低其實很難考核或者量化(後來雖附加《孝經》考試),相當主觀,主要靠舉薦官員的印象和個人感覺,因此,到了東漢末年,孝廉舉薦便由地方豪門望族把持,被推舉上去的都是有勢力的大家族後人,導致這個以孝治國安民的制度失效。

西方多弒父故事

話說回來,西方又有沒有類同於《二十四孝圖》的書本或故事呢?似乎沒有。當然西方文化傳統中,不是完全漠視父母子女之間的人倫,例如《十誡》中有一條「應當孝敬父母」。

不過翻開西方的神話、傳說和傳奇,尤其是希臘神話,更多的是兩代的衝突和鬥爭,弒父故事亦頻密出現。世界上其中一個最古老、也是影響後世最深的戲劇,就是索福克里斯寫的《伊底帕斯王》。伊底帕斯王在毫不知情下,把當初遺棄他的父親殺死,走上成王之路同時種下一生悲劇的種子。你能想像伊底帕斯王的故事在中國古代發生,然後被傳頌嗎?與其要在西方找「二十四孝」,我倒還有點好奇,西方為什麼沒有古代文人畫師編的《二十四不孝圖》呢?

不孝有三

《二十四孝圖》太過崇高、太過離地,學不來,學一半也隨時掉性命。不如逆向思考,想想什麼才算不孝,然後盡量不要做,那不是很好嗎?相信大家能說出,「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但你又知不知道其餘兩不孝是什麼呢?

在東漢趙岐註解《孟子》的《孟子章句》裏,寫道「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窮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孟子雖在原文中沒清楚列明這三種不孝,原來的段落卻很有意思,「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

這裏提到的舜,正是「二十四孝」之首「孝感動天」的主角,相傳遠古舜的孝義四海皆知,所以帝堯才會賞識起用他。孟子特別提到舜結婚,沒有通知父母,於禮似乎不合不周,惟在孟子看來可當成已通知,或者可接受這種「不告」。因為重點在於有後,能成家立室,把家族延續下去。

順帶一提,舜的父親和後母出名極討厭他,甚至想把他弄死。司馬遷《史記》記載,舜的父親瞽叟,先後借故叫舜塗油於屋頂和掘井,想放火燒死他和把他活埋井下,卻同告失敗。由此可以想像,舜結婚而不告訴父母,很有可能為了新婚妻子的性命安危着想,實屬情有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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