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日 星期一

戴耀廷的推銷

  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較早前的台灣之旅,在「台灣青年反共救國團」的論壇時提到自決、香港獨立等言論,被國務院港澳辦和特區政府強烈譴責。《人民日報》海外版更發文,批評戴耀廷「公開尋求境外支持企圖分裂國家」、「嚴重違反國家《憲法》、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現行有關法律,損害國家主權和安全,直接挑戰了『一國兩制』的底線」,並指港獨行為違反《刑事罪行條例》中的煽動罪,呼籲「特區政府不應再姑息縱容」。香港高等教育評議會及鄉議局亦發表聲明轟戴,促港大及政府跟進。 
  《人民日報》海外版的文章批評,戴耀廷自提出「佔中」主張以來,「一直拿『民主』和『真普選』當幌子和保護傘」,形容他今次在有關論壇上「把『真港獨』的心裏話說了出來」,並指「佔中」人士和「港獨」分子,「長期以來甘當外部勢力的棋子,收受外國資助,挑動兩地矛盾」,又鼓動香港青年學生「違法達義」,對抗中央和特區政府,「妄圖發動『顏色革命』奪取香港管治權,對香港的繁榮穩定和國際形象早已造成了嚴重傷害。」而戴耀廷是次公開推動「港獨」,「更是對香港法治的踐踏」。
  文章又指,「『港獨』分子過去有一種迷信」,認為《基本法》二十三條尚未在香港立法,可免於法律制裁,但《基本法》序言列明「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以及第十二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故「港獨」言行違反《憲法》與《基本法》是「板上釘釘的事實」,也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中的煽動條例等法律。
  文章形容,香港尚無「港獨」入刑的先例,「但沒有先例不等於法律規章無法處置『港獨』」,促請特區政府勿姑息縱容,盡快予以追究,以彰顯法治。文章續批評,「『港獨』分子逆歷史潮流而動,挑戰中華民族的共同信念,破壞香港的根本利益和繁榮穩定,禍國亂港殃民,必然落得身與名俱裂的下場。」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昨在電台節目中批評,戴耀廷在「政治上立場錯誤」,其言論更「對香港好危險」,「如果越過了主權底線,隨時破壞一國兩制」,故有必要告訴公眾「他(戴耀廷)是錯誤的」。對於戴僅發表言論而非實際行動,梁直言,「所以我們要用政治譴責他」,而身為中國公民及香港居民,在外亦要根據一國兩制,不可說分裂國家的說話,今次如何處理交回政府,以釐清相關法律規限。她認為「政治上他起碼最好道歉」,應向中國及公眾道歉。
  鄉議局亦發表聲明,強烈譴責戴耀廷公然鼓吹「港獨」,對其言論「感到震驚及憤怒」,又批評對方不知悔改,以《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議題轉移視線,「企圖掀起新一場政治爭論」,促請港大採取適切規管行動。
  香港高等教育評議會的聲明也指,戴的言論違反憲法、《基本法》及刑事罪行,並批評他不斷煽動包括學生在內的社會人士推動「港獨」,打擊高等教育界原有專業形象及國際聲譽,促請政府嚴正執法。
  戴耀廷接連出席兩個電台節目,直言大陸想藉批鬥他而製造寒蟬效應,達到殺雞儆猴,繼而孤立他:「你要抽其中一句講,永遠都可以將啲罪名,擺喺我身上,我𠵱家好感覺到,我成為咗一隻雞,就係殺雞儆猴嗰隻雞,你哋就可能成為嗰隻猴,因為會殺馬騮,你哋仲夠唔夠膽講嗰啲嘢呢?」
  他又表示:「大家睇到嗰隻雞受到咩對待啦,你仲夠膽做咩……當所有人都唔想做嗰隻俾人劏嘅馬騮時,咪唔好黐住戴耀廷囉,當被問到『你係咪支持戴耀廷言論』,你就要識得講嘢,尤其是你想參選,否則會被DQ(取消資格)。」
  戴耀廷堅稱自己不贊成「港獨」,自己也不是反共,而是反對專制政權,此言可真?
  戴耀廷在台灣的發言,強調他說的是反專政。他說:「反專政成功以後,我們要建立一個民主的國家或是民主的社會,但是這個民主社會也不但是一個一人一票的選舉,也包括……國際人權公約裏面的這個人民自決的權利,所以在中國大陸現在的不同的組群,可能包括上海的組群,也可以決定是不是應該成為一個用甚麼關係大家聯繫在一起,我們可以考慮成為獨立的國家,我們可以考慮成為一個邦聯的一部份,我們可考慮像歐盟的那種邦聯的一個部份,這個是民主自決,但是這個民主自決就是透過這個組群每一個人平等的權利去決定他們的前途是怎麼樣,這個也是牽涉到香港將來的未來是怎麼樣,所以其實我想我們要反共以後,我們反專政以後,我們更加要想像多一點是,之後是怎麼樣,大家可能說現在很差,這你說以後,我是先想以後的,因為我們一定會成功,所以我們要想以後,如果我們成功了以後,我才想以後怎麼辦呢,可能來不及,所以我們要先想以後是怎麼樣……因為這個情況,我想也不會太久的,所以我們現在要討論的,就是以後怎麼樣。」
  
戴耀廷對香港傳媒說自己不反共,不贊成港獨,但他在台灣獨派的論壇上,大講在反共以後,反專政以後要怎麼樣,是要人民自決,是要考慮獨立或是聯邦制。
  
他還是現在便要討論這些,因為反專政必定很快成功,因此為免「來不及」考慮成功反專政後揀那一條路,現在便要討論。他這些談話,若不是指向反共和自決,是甚麼呢?
  作為退休教師,經常借用過去的事件為例,舉一個例子:每年都舉行便服日,學生在該天不用著校服上課。假使某天學生會會長在校園廣播話如果有一天我們學校天天都是便服日,與老師服飾體齊,同樣可以天天著便服:女同學可穿短裙熱褲;熱天上衣可以露出膊頭;男同學也可以穿着短褲背心;男女同學可以穿着奇特雜色波鞋襪子只要能夠發揮創意就可以。校方當局當然會開會討論,雖然SU會長只在校園廣播,沒有正式要求,但這麼吸引的情境,學生可能真的要求公開諮詢,甚至公投應否穿著校服上課;雖然只是一個廣播,未有實質行動,最終成為會長「長遠」計劃一部份。戴耀廷是否推銷「港獨」,市民大眾應該心中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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