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5日 星期四

天意難測

佔中九子以李永達最好運,他被判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成,入獄八個月但緩刑兩年,成為九位被告之中,毋須承受牢獄之災的少數。據悉香港法律下考慮判處緩刑涉及多項因素,包括案件的嚴重性、財物損失傷害有多大、年齡及健康情況等,若然法庭純粹以長期為社會服務作為理由決定判處緩刑,就與過往決定及一般法律法則有差別。今次各被告中獲判最長刑期的是以十八個月為量刑起點,再扣減兩個月,即十六個月,然而二零零八年一名男子攀上青馬大橋阻礙行車線約兩、三小時都被判囚六個月,上訴後才獲判緩刑,相對而言佔中案情較為嚴重,而且影響時間較長,比較之下刑期是較輕。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認為,李永達過往擔任多年公職並非輕判理由,而其他較年輕被告被輕判或會令年輕人誤會毋須為犯案負責,變相鼓勵參與大型違法社運。
李永達早於一九九一年當選立法局議員,直至一二年爭取連任失敗告別政壇。期間曾出任過民主黨主席,零五年則代表民主黨參加行政長官選舉,但獲得遠遠不及門檻的一百張提名票,因而宣布放棄參選。
李於1984年結婚,六年後離婚,1994年再婚後再「分」,原本以為今次將前妻陳樹英與李永達分隔的是鐵窗,但被判緩刑使他們不再「分」了!之前他們兩人每周至少相約一晚撐枱腳、每個早晨到屯門黃金海岸吃早餐,臨走、睡前一吻的指定動作,也許暫要告別,但陳樹英與他早有默契,不被政權以監獄摧毀意志。未知判刑前,她約定李永達出獄後播着披頭四《When I'm 64》老歌,一起遠赴北極,慶祝他的64歲。
陳樹英不信命理,但有些預言卻一直在心中。念港大時有師兄看過她的掌紋,勸她28歲前不要結婚,否則離婚,「我就26歲(與李永達)結婚,於是真係離婚,其實命相嘅嘢,我始終唔信,但我都唔知點解我會記得呢句說話」。掌紋中了一半,未有洩露愛的故事下集。聖保羅男生與庇理羅士女生1984年首次結婚,1990年離婚,2001年再婚。
兩人30年來政途有高有低,雖然近年逐一在各級議會敗陣,陳樹英仍覺二人算是幸運,從政以來沒遇過甚麼打壓,不像年輕一輩,政途充滿荊棘。丈夫爭取「民主」的結果是被指煽惑罪成而可能被鎖進牢獄,未知判刑前,陳心情難免沉重,但她為了安慰另一半,她說:「喺香港司法獨立嘅地方,可以咁樣以言入罪,仲認為咁樣係冇違反《人權法》、公民權利公約,係令人好傷感」。她本來約好另一半出獄後到北極,慶祝他64歲,一來彌補四年前未與他共赴南極,二來64歲有紀念價值,「因為我哋初初拍拖嘅時候,佢好鍾意唱Beatles嘅歌,有一首歌(《When I'm 64》)佢成日都會唱,入面有一句歌詞係咁:『Would you still love meWould you still need meWould you still feed me?When I'm 64』。一段感情、一段婚姻,如果係能夠維持到64歲,其實都係一種幸福」。未入獄便談出獄大計,所需的正能量到底有多大?現在被判緩刑,計劃有變,真是天意難測!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