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2日 星期二

用BNO入籍英國

 

隨着港人申請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數字近期激增,加上英國本月底就接受港人就留英計劃「5+1」方案的申請,BNO合資格申請人可申請BNO特別簽證入境英國,並可居留、工作及讀書五年後申請永居權,一年後可申請入籍。

  BNO從來都是旅遊證件而非國籍證明,並不具備入籍英國的資格,當年英國政府推出BNO,也不過是敷衍港人。英國突然單方面宣布改變BNO的性質,將旅遊證件變成入籍憑證,正是因應香港國安法的出台而作出的政治行動,出發點是政治,是為了繼續在香港煽風點火,繼續在香港吸納「戀英分子」插手香港事務的一項長遠部署,這是一個別有用心的計劃,也衍生出嚴重的「雙重國籍」問題。中國並不承認國民具有「雙重國籍」,外國企圖在國籍問題上搞局,必將引來中央的反制,而這些以為得到外國「憐憫」的港人,最終恐怕只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英國駐港澳總領事賀恩德在上月表示,有約35萬名港人持有BNO,較2019年夏天增加20萬人,而容許港人移民的方案於英國獲得顯著支持。英國政府預計,實施計劃後首年將有12萬至15萬名港人,以BNO港人留英簽證赴英,而數字會不斷攀升,預計未來5年將有多達25萬至32萬港人赴英。另外,於去年2月,香港有349,881BNO持有人,8月增至逾40萬人,至11月尾仍有20萬宗BNO申請未處理。

  然而,英國突然容許BNO入籍是因為「大發善心」嗎?當然不是,一方面英國是希望藉此在香港吸納優質的勞動力和資金,有關計劃設有門檻篩選,不是只要持有BNO就來者不拒,不要說大多數暴徒「手足」都沒有BNO,就是以他們要學歷無學歷、要技能無技能、要錢無錢,這些人根本不可能符合英國的入籍要求,BNO計劃要吸納的是精英、專業人士、有資產一族,而不是街頭鬥士、職業社運人士、黑衣暴徒,這本身就是一個「吸金」、「吸血」計劃。

  另一方面這也是一個政治計劃,以英國國籍為餌,吸引一些「戀英」、「媚外」者申請,加以整合篩選,這些人未必最終都會移民英國,不少會繼續留在香港,這些以BNO入籍英國的港人,自然會成為英國在港的「暗樁」。這樣一個BNO計劃,不但可以為弱不禁風的英國經濟注入活水,更可以吸納大批心懷英國的港人,成為之後干預港事的棋子,打的是一石二鳥。

  對於這樣一個別有用心的BNO計劃,香港當然不能聽之任之。首先,這是英國單方面改變了BNO計劃,這樣香港自然也要因應新的情況作出應對。香港本身並不承認「雙重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已經納入到基本法附件三,成為香港的法律,當中明確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但同時,考慮到香港的特殊情況,中央也作出了彈性處理。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當中提到「所有香港中國同胞,不論其是否持有『英國屬土公民護照』或者『英國國民(海外)護照』,都是中國公民。自199771日起,上述中國公民可繼續使用英國政府簽發的有效旅行證件去其他國家或地區旅行……」對於香港居民的國籍問題作出了較寬鬆的處理。

  但現在英國因為政治原因而改變了BNO的屬性,意味着將來可能有數以十萬港人以BNO入籍英國,過去「雙重國籍」的人數並不多,但如果變成數以十萬計,這樣問題便會變得複雜。就以社會福利為例,如果這些人已經入籍英國,為何仍然可以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享受各種福利?香港資源有限,過去對於領取者都有嚴格的限制,任由「雙重國籍」者享受兩邊福利,在全世界都不會容許。再如政治權利包括參選及投票,既然有關人士已經入籍並宣誓效忠英國,《馬太福音》說過:「一人不能事奉兩主」,宣誓效忠英國的人,又怎可能會效忠香港特區?就如英國制裁香港,這些人究竟會站在香港這邊或是英國那邊?而且,這些人是否還符合出任公職,包括參選、擔任公務員的資格?都值得深入研究。

  過去香港對於「雙重國籍」問題往往採取隻眼開隻眼閉的態度,只要他們不正式宣布,特區政府一律當作中國國籍居民看待,可以與香港永久居民一樣享受各種服務和資源,行使政治權利。

  但現在英國操弄BNO計劃,隨時出現幾十萬「雙重國籍」人士,這些人一邊享受香港的福利和政治權利,一邊又隨時準備離開香港,這樣對於「雙重國籍」問題更不能視而不見,必須及早處理。

針對有關的BNO移民方案,行會成員葉劉淑儀日前提出以取消雙重國籍形式作反制。但林鄭卻指國籍問題非常敏感,中、英政府當年就BNO議題已有共識,批評若有人單方面偏離協議,中方作反制行動亦是理所當然,港府會配合中央採取需要的反制措施,但強調港府目前不知具體方案,雖然行會無討論但亦會配合中央採取反制措施。

  以事論事,政府應立即禁止BNO作為旅遊證件以作反制。對於通過BNO入籍英國者,更應研究立即取消其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並取消其相關的權利和福利,包括醫療、社福、房屋,其參選及投票資格,也應因為入籍英國而取消。始終,既然這些人已經選擇移民入籍他國,效忠對象已經轉移,自然不應再享有這些福利和權利,這樣的做法才是真正的國際標準,有關方面應及早研究及公布,讓有意移民的港人知所進退。除此之外,更給與想通過BNO入籍英國者一個值得考量的因素,Take a break,衡量利害得失,作出一個正確的選擇。事實上,以往發生不少風波事件之後,一些盲從者經常會作出錯誤選擇,以至貽害終身;停一停,想一想,必然找到另一個遼闊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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