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9日 星期五

引古証今

 照顧長者之悲歌

觀塘瑞和街8月6日發生照顧者悲歌,一名六旬男子在家中疑意外失救亡,同住的八旬病母頓失照顧不治,直到業主上門收租始揭發悲劇。
據了解,女事主82歲,已退休,有多年高血壓及糖尿病歷記錄,與兼職保安員的60歲兒子同住長安大樓一低層單位,平日需要兒子照顧起居飲食。業主上周五(2日)曾致電女事主稱會上門收租,但同日晚上再致電時對方已經失聯,至今日業主上門,發現男事主的身體頂住木門,於是報警。
警方到場時發現男事主倒卧木門後面,至於女事主則躺在睡房床上,現場未有檢獲遺書,初步估計男事主意外失救,導致女事主缺乏照顧而死亡,稍後將交由法醫檢驗確定兩人死因。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對事件感到難過、惋惜,指死者是綜緩受助家庭,社署有定期家訪了解他們的需要,對上一次是去年11月。孫玉菡:「我們回去再翻查紀錄,但目前手上掌握資料起碼至目前看不到有特別求助,當然整個事件都要留待相關部門詳細調查。大家要理解在社福系統當中也要按風險為本,向有需要家庭、個案提供不同福利支援。在這個階段而言,他領取的支援主要通過綜緩在財政上支援家庭生活。」
孫玉菡又指,香港已經步入老齡社會,很多家庭都是以老護老,希望鄰舍互助;又指已經投入大量資源,希望編織好照顧者的支援網,包括在今年四月與荃灣及南區關愛隊合作,探訪了逾3,000戶隱蔽單老或雙老戶,資助100人安裝平安鐘,會考慮推廣到其他區。 
社區組織協會就認為針對雙老家庭的支援仍有不足,社區組織協會幹事阮淑茵:「針對雙老家庭高危情況暫時未有,也未有資料庫蒐集照顧者真實情況和需要,也未有針對服務當識別到這些高危雙老家庭時,配套應該如何支援他,只得零散服務,即例如申請援助、暫託等。」

官員迴避制

自秦漢建立帝國直至滿清,都面對着一個問題:國土遼闊,交通不發達,中央怎樣防止地方勢力壯大,不聽朝廷使喚呢?方法就是官員迴避制。歷朝均有法令規定:地方官迴避本籍,監官、長吏不得任用本籍人;刺史不得用本州人;郡守不得用本郡人;縣令、長、丞、尉等不用本縣或本郡人。廣東人不得在廣東做官,要往外地任職,是謂迴避。
漢、唐以降:兩州人不得交換為官。若甲州人往乙州為官,乙州人即不得去甲州當官。這是為了防止兩州、縣的官互相庇護,交換利益。兩宋後,規定更嚴密,發展為「三互法」。除甲、乙兩州迴避外,丙州人也不能往兩州為官,由刺史到郡守縣令皆如是。
明朝因循舊制。有清一代,滿人的任命和迴避,與漢人相同。滿清是外族,為防漢人造反,迴避的規定更嚴格,發展到親族迴避、師生迴避、調補官員迴避等等,周詳縝密,無以復加。由一事可以見之。乾隆年間,紹興府通判張廷泰覲見。乾隆聽其所奏帶紹興口音,便詢問究竟。張廷泰答,幼年曾跟父親在紹興居住數年,習染當地口音及方言。乾隆表示:通判雖非要職,且張只是幼年旅居紹興數載,並未「入籍」或「寄籍」,然而為了避嫌,以未合體制為理由,將他調去福建任通判。
兩千多年來,凡統一的王朝皆採用迴避制。此制得以推行,端賴嚴格地登記籍貫。話雖如此,迴避制並未能保證王朝長治久安,亦無法阻止地方割據。唐朝藩鎮之禍更是歷朝之冠。另一方面,中國各地方言、習俗不同,外地來的官不易適應和融入當地社會。若沒當地鄉紳配合,施政倍艱難。外來官員數年一調,往往不求有功、但求無過;朝廷一旦昏庸、監察不周,外地長官一樣勾結地方豪強,魚肉百姓斂財。
古時的迴避制度可引用至今的迴避應負的責任,確有異曲同工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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