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7日 星期二

為甚麼要支持一人一票的普選?



石老師收到一位苦悶父親/丈夫的信,我同意他的看法,現轉載如下:
給土生土長的太太和女兒的獨白
我已經34天沒有主動和你們聊天了,你們一定在心中憎恨我這個不支持非法佔中的父親,這個要多買幾件藍色衣服去旺角表明立場的丈夫。當一個12歲的小朋友哭着和我這個接受過大陸小學,香港中學,美國大學教育的,在國際金融中心闖蕩了20幾年的家庭支柱,爭論民主自由,真普選的時候,當一個完全香港土生土長的妻子,為金鐘受警方施放催淚彈影響的非法佔領交通主幹綫學生辯護:「他們還能去哪裏才能得到重視?」的時候,我無言以對。我深深的感到,黑社會、販毒集團、非法傳銷,總是由青少年和家庭主婦入手是有深刻的道理的。
我只能在黑沉沉的夜裏,來告訴你們,我眼中的這場民主鬧劇。
很簡單的2017年普選路:
根據《基本法》,在完成相關立法後,香港實行一人一票選舉特首。對於候選人提名機制,各方有不同意見,香港要利用每人一票選舉的機會,獲得民意取向,在完成2017年選舉之後改進選舉機制如下:
2017
年選舉投票機制:
除設立候選人13號票箱,設立第4個其他票箱。泛民或其他團體,可以印製統一選舉聲明,例如:
「本人XXX,選舉人編號XXX,因為以下原因,本人放棄選舉投票權,並授權選舉秘書處,公布我的棄選原因:
本人認為提名機制不夠代表性,令某些好的人選,未能成為候選人。
如法律和可以操作,我希望香港獨立。
如法律和可以操作,我希望香港回歸英國管治。
2017
年選舉提名機制(請參照Stanford Professor Lawrence Lau的相關文章):
1,200
提名委員會委員一人一票,推薦最多8個候選人(1/8可成為下一步候選人),供提名委員會特首候選人選舉大會投票。大會投票時,每位提名委員會委員可以提名3名特首候選人,最高票數過600票的3人成為2017年特首候選人。如果不足2人獲得600票以上,刪除得票最低候選人後,重新選舉,直至最少2名候選人每位獲得600票以上。供有資格選民去選。
2017
年選舉公布(樣本):
總合資格選民選票:5,000,000 候選人A得票:2,000,000 候選人B得票:500,000 主動放棄投票權:1,500,000 原因1:提名機制1,000,000 原因2…… 廢票:…… 未投票:……
2017
年選舉結果點評:
兩個方案:
溫和派派1人參與特首提名:在確保1/8可以進入提名委員會特首候選人選舉大會投票程序後,盡量發動選票,減少可能(最多8人)進入下一個程序參選人人數。在選舉大會投票中,發揮民意優勢,力求成為3人候選人的一員。
如果溫和派代表成為特首候選人,則因應當時情況,考慮發動支持者投給泛民候選人,或者投主動棄權票。
如果溫和派代表未能成為特首候選人,則發動支持者投主動棄權票。
泛民左右逢源,可進可退,積累民意,以待成功奪取政權。
2014
年的困局:
泛民激進派從開始政改討論,就立心不良,根本就沒有打算以合法途徑,爭取市民支持後,執掌政權。之前原因未明,現在證據充足:
缺乏治港藍圖 只能流於街頭鬥爭
個人利益:普選等都是幌子,就是要沒有普選的混亂社會,一些人才可以自稱代表民意。但他們也不要崩潰的社會,畢竟在伊拉克、敘利亞、埃及,就甚麼政客、律師也難得益。
外國勢力:利用香港達到推翻中國攻權的目的。
沒有執政能力,缺乏執政理念,處於因普選的實施後被香港市民拋棄的恐懼中:如泛民想執政香港,那麼他們不會犯以下低級錯誤:提交政改方案時,全力支持特首提名委員會1,200人中1/8提名就可以成為特首候選人的簡單方案,即2017年最多8名特首候選人。如果泛民想贏得選舉,就不應該提出所謂公民提名和真普選的概念,這種機制只會出現多名泛民候選人,嚴重分薄票源。
完全沒有篩選的真普選是500萬選民自動都成為候選人,問題是有沒有第二輪篩選投票,如果有,就又要訂立篩選機制,如果沒有,沒有壓倒性民意支持的勝出者,領導困難。至於1%公民提名和1,200提名委員會提名,都是篩選機制,按照泛民定義,都屬於假普選範疇。
泛民最大的支持者是政府津貼計劃的受益人:像大學、中學教師、社工、工會。由一班律師帶頭。但如果想執政,就要顧及工商和香港稅收支撑性行業的發展前景和相關措施。泛民沒有一整套的帶領香港前行的方案,所以只能搞街頭運動,混淆爭論議題,而不敢面對政綱的討論。這也印證了泛民為甚麼要發動此次佔中來進一步拖延普選立法和將拒絕普選方案的責任,推給政府和不同理念的市民。
如果泛民拒絕支持普選,將會是世界民主史上最大的諷刺:一個一直叫囂為爭取民主普選為目標的聯盟,懼怕聽到人民通過一人一票普選發放的聲音,而為一己私利,拒絕給予香港市民的普選權利。2017年普選的候選人名單人,是篩選過的爛蘋果或好蘋果,我,作為一個普通香港市民,有權決定,我有權不選,而告訴全世界這些是爛蘋果,我們需要改進篩選制度。但泛民沒有權利,代表我在2014年幫我做這個評估和決定。我要2017年走進果欄,自己拿起供我選擇的蘋果,就算有些爛爛的味道,但我只會聞到民主的飄香,在自由的光綫下,我看到香港的曙光。
2014
年的警告:
誰阻擋我獲得民主自由選票的權利,我與所有嚮往民主的市民一定會發起各種和平的運動,清除民主的障礙。希望泛民不要再玩弄各種把戲,回到民主的陽光大道上來。還有,泛民不要再愚弄利用無知學生,有本事,說服我在2017年普選中,投票支持你的理念。
一個香港市民
筆者按:假設按這位苦悶父親/丈夫的建議來作2017年普選,並選出以下執政班子:
特首:黃毓民、政務司司長:陳志全、律政司司長:梁家傑、教育局局長:陳偉業、警務處長:梁國雄、勞工處處長:李卓人。香港就一天「光」晒,全港人都「唔使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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