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2日 星期一

伴侶

 

在過往一個難忘的座談會,一位大德對伴侶有以下的看法:

我們如何能找到一位精神伴侶?這是無可能的事。因為精神是沒有伴侶,只有因果業力而造成伴侶,故我們不需去尋找伴侶。如果宿世之緣到時,彼此將會聚在一起,這是由業力所促成,應不是我們能夠選擇或決定來去。

有人曾問修行是否需過獨身生活,答案是否定的,在歷史上很多大成就者都是有家室而達到解脫。但有家庭者可過一個短期的獨居生活,以便可以從另一個角度觀察自己的心境變化。修行進步最重要是誠信之心,如缺乏的話,出家人會比在家人進步更慢。但如在家人的工作不需依賴別人的話,在修持上是有增上緣的。在家修行人更無需縮少親友關係圈子,以社會觀點及利他觀點而言,反而應該把圈子擴大。使你的言教及身教普及他人,這樣會提高福報資糧。

在家人有良好的婚姻生活是很重要的,很多人結了婚並有了孩子,但彼此心中仍存有尚未結婚意念,故很難達到真正一體的感覺。彼此放下(我執)最重要,否則便像汽車有兩個不同大小的車輪,只在原地打轉而無法前進。如不同一軸帶動亦無法走動。故夫妻間必須互相扶持,既然已經成為伴侶,就應該互相廝守,猶如豆子需合在一起方能生長。

無人能擁有一切,我們總是得到一些了亦失去一些,這是相對輪迴的生命現象。既然有了婚姻家庭,彼此便不能一意孤行,應犧牲個人的慾望而同舟共濟。如果慾望無止境的話,寧靜、祥和的家庭生活是了不可得。故伴侶需彼此保持容忍、慈悲、知足的美德,否則便很難生活在一起及同舟共濟,亦無法互敬互妥,相依到老。

已婚朋友問我他遇到意中人時應如何處理?我告訴他第一點:「他是已婚人,己無資格跟別人談情說愛,除非你打算製造孤兒寡婦,如是糟慷之妻更不可棄。」第二點:「權始終在你手上,世間人來人往,一剎相聚己蘊藏永恆。不要跟對方有承諾,可以保護你意中人感情不受到傷害,亦代表你保護了自己感情及家人。業緣雖來,你不煽風點火,它很快便會消散。」佛陀曾言:「如世間有一種力量跟男女之間情慾相等的話,他就不會說法。」因在凡夫世界男女愛慾之力是最大,很多人經歷悲慘命運仍有求生意志,但將一對熱戀男女分開,便可能引致一同自殺輕生現象出現,可證明佛說無訛. 故我們遇到異性感情時,需要提高警惕及注意,否則會使生命歷史改寫。

修行人有方法可應付,普通者遇到異性時可當作他們是自己的兄弟或姊妹。再將觀想對象放在身體無常變化,將觀想對象放在將來老化後的形相,你便不會受凡夫生理衝動之力而影響動心。有成就修行人可做到跟異性交往而心境不動,他知道對象跟自己有宿世因緣,可利用情慾上之關係而引導他走上菩提路而得到解脫。好像遇到吸毒者跟他在一起,候機緣帶引他用美沙酮作代用品,再進而戒除毒癮。但這樣非有很大定力不可;否則會一起被溺而亡,過程中亦受到很多人非議及毀一謗,更可增加忍辱之功行,但不是平常人能做到。

但世上普通人佔多數,為了社會道德規範及家庭和諧安定,提議行者在男女間之問題題上,應採取保護性態度處理,不要自作多情或衝動而引起煩惱糾纏,對婚伴來說亦是公平之責任,切不可隨便任性及動念,因為破碎的家庭會禍延下一代,請多為身邊人著想及負責,婚伴在生命過程佔很長時間,故應該用寬容及愛心去相處,家人彼此間不要產生怨氣,否則會影響家運變壤。

古德云:

「夫婦是緣,有善緣,有惡緣,無緣不聚。」

「兒女是債,有還債,有取債,無債不來。」

故我們雖努力維持伴侶感情,但干擾之力太大時,去接受現實,亦表示惡緣巳消散,未來人生路途更要有良好心境方能應付。往者已矣,逝者如姻,否則會傷害自己的心靈。能夠安排分手,總比怨憎會苦更好,愛別離之苦亦與你無關。

以下是另一位師兄講述對婚姻的考量:

她的丈夫前不久去世了,她說丈夫臨走前的一段時間,她盡量陪在他床邊,或陪他躺在床上聽他傾訴,丈夫不斷回憶幼時所受的困苦、求學時期的種種、創業的艱辛路程……她出身富家,日常相處偶會使些小姐脾氣,但他始終包容忍讓,且從不負她。若說婚姻的初衷是尋求心靈的相守,那麼,這對老夫婦儘管在婚姻過程中有些磕磕絆絆,但仍是做到了初心仍存的相伴相隨,值得心慰。

愛是相向的,婚姻質素如何因人而異,如果一方付出了一斤的愛,另一方僅肯付出一兩的勉強,婚姻的天秤又怎樣達至平衡?從女性角度審視,我看到許多女性在婚姻中承受的不公,既要分擔家庭經濟的重任,更要擔起全部家務,若還要忍受無品配偶的情緒發洩,這種婚姻何來愛的基礎?

上述老夫妻逾半世紀的姻緣印證一個道理,丈夫磊落,妻子便舒朗;妻子坦蕩,丈夫便心安。負與不負,也是相向的,有所不為方有可為,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難免帶來家庭瓦解的風險,而真誠專一自省自覺同心協力,方有維持婚姻穩定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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