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9日 星期四

從《給十九歲的我》風波學會甚麼?

作為退休教師和戲迷,過去兩星期親眼見證由張婉婷執導、拍攝時間長達10年的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從公映時第一時間欣賞電影外,也見到電影是人人有口皆碑,撲飛爭住睇,至開畫後爭議不斷,本身也和別人討論,結果外界也負評如海嘯般襲來,最終需要煞停撲火。心情極為複雜:與其說無奈,不如說沮喪。

縱然這套作品有無數缺點,但仍使我感動不已,否則127日在博文《愛和包容》說出『張婉婷導演的《給十九歲的我》如何完美地「以如果意識到人生的每一步,原來就是為了成就現在這一刻,為此刻作準備,再迂迴的路也不是浪費。』就連張婉婷的深度專訪也在電影公司安排下,趕在農曆新年假期之前完成拍攝,預備22日電影正式上畫後出街。誰會想到,當我坐在電視機面前,才得知事情的異常結局。

判《給十九歲的我》死刑

隨着曾任記者與雜誌編輯的吳芷寧上月底(126)於個人Facebook發表文章〈好睇,但就係有啲唔舒服〉,質疑電影拍攝期間出現權力不對等,引起熱議後,外界對於《給》的風評逐漸逆轉。及至周日(25)凌晨,《明周文化》獨家刊登事件主角之一王卓聆(阿聆)的萬字文和佘麗薇(阿佘)的訪問,前者直接指控母校和張導,後者則透露自己一直不希望電影公映,惟經考慮後最終妥協,簽訂公映的同意書。兩文相繼曝光,輿論譁然,網民瘋湧至《明周文化》網站細閱,連伺服器也負荷不了。

那邊廂鬧得沸沸揚揚之際,其實已等同判了《給十九歲的我》「死刑」,同日張導出席謝票活動時宣布已跟英華女學校校董會達成共識,周一(26)開始暫停公映,自那刻開始,我的心情便有如坐上過山車那樣,翻滾不斷,一來整件事變得太快太急,根本來不及消化;二來自己曾向群組推介這齣電影,就算事前確實毫不知情,面對一些網民「媽聲四起」,「不知者不罪」五個字完全蓋不過情感上的罪疚感,覺得自己做得不對。同一時間又覺得張導絕不如外界理解的那樣「惡毒」,但又不能說太多,以免講多錯多。

不可擺出長輩高姿態

四天後,事件大致塵埃落定,覺得如果眾人繼續口誅筆伐,將會對任何一方的當事人推落深淵,反而應該從「這次風波令我們學到甚麼」、「如何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的角度思考。因為傷口經已造成,而誰對誰錯,任何人都可以有自己的一番見解,大家亦知道,每個人不會亦不能被持相反立場的人說服。

首先想向老一輩的人說:現在是2023年了,世界已經徹底改變,再不能以舊時代方式與年輕人相處(哪怕是20年前的方法),不可以再擺出一副高姿態,當他們是小朋友,以家長式口吻說「我咁做係為咗你好」,看輕他們的思辨力和執行力。總之所有事情都要坐低傾、慢慢講,務求講清講楚。如果校方有認真聽清楚阿聆的訴求,沒有「大石砸死蟹」向她施加壓力,而張婉婷導演亦親自問清楚她本人是否同意公開放映,這個計時炸彈根本不會存在。

張婉婷回答令我驚訝

記得周日晚在戲院有記者訪問張導,問及為何沒有直接聯絡阿聆確認其意願,張導竟然答:「我哋就以為佢(阿聆)派咗父母同埋佢細佬嚟恭喜我哋(出席感恩大會),就表示佢係同意公映,冇乜問題。」這答案實在令我們相當驚訝,因為任何人都知道,「我以為」跟「我肯定」是兩碼子的事,正如我以為張導選擇花上10年時間完成《給十九歲的我》足以反映其個性貼地,有足夠能力理解當今世界,然而事實並非如此,經歷這幾天後我可以肯定,她的貼地跟現實存在嚴重落差。

其次要向對紀錄片/電影製作不理解的人說。到底怎樣要符合哪些製作標準,才稱得上是好的紀錄片?到底受訪者要在鏡頭面前呈現多少真實?要犧牲多少私隱才算足夠?是否所有訪問都要得到受訪者的同意才能出街?自製場景(張導邀請阿佘拍廣告)變成紀錄片的一部分,是否有造假之嫌?說不定上述每個問題,都跟阿聆的那篇自白一樣,需要花逾萬字篇幅討論斟酌。可惜的是,當火頭愈燒愈猛、謾罵不斷的情況下,我們好像錯過了視這場風波為一次「認識紀錄片/電影製作的全民教育」機會。

我對紀錄片只是略知皮毛,或者看看楊紫燁怎樣說,她的作品《潁州的孩子》(The Blood of Yingzhou District/2006)獲得第79屆奧斯卡金像獎最佳紀錄短片,去年年底她接受《星洲網》專訪時說了以下一番話,值得大家思考:「因為拍紀錄片是一時的,他們的人生是一世的。有許多人說,紀錄片應該把真實的內容全放在裡面,我並不贊同這說法,因為我覺得會傷害了他們。所以要想清楚你的所為有沒有影響到他們的人生,我覺得這是作為紀錄片拍攝者或媒體人的道德問題。」

2 則留言:

  1. 成長本是平常,自然不過,但也布滿順流逆流、成敗得失。青春無敵,敢於去闖,高低起跌得遍身傷痕。但年輕力壯,很快痊癒。再跌過、傷過,也許留下一些長久疤痕。
    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記錄了六位中學女生的成長,平實真摯而動人。我感受最深的是她們在成長過程裏,跌跌碰碰,自己一一面對,少見同行的、支持的、扶她們一把的人。不知是真的沒有,還是沒有拍出來。
    十年成長、十年攝製,原來同樣充滿高低起伏。年輕人如是,成人亦然。大家都在闖,甚至硬闖。跌倒、起來、再跌倒。有時人生正是如此,未必有人捉着手來教你,一切都要自己親身去學去試、碰釘子、經歷成功或失敗,嘗透箇中的喜樂痛悲、甜酸苦辣。還有許多旁觀者評頭品足。
    白先勇短篇小說《寂寞的十七歲》,主角同是中學生,在家和在學的他常覺無聊,很少談得來的人,有點迷惘、失落,甚至有同性戀傾向,愛扯謊。嚴肅、愛面子的父親從沒問他心事,只看他學業成績,對讀書不感興趣的他自然失寵,常被責罵。他好想得到母親的愛,母親卻不大了解他,雖然待他較好,卻脾氣難纏,又易哭。他獨自經歷空虛、寂寞的青春歲月,踏上情感的歪路,發覺此路不通,也為世不容,被同學取笑和排擠,沒去大考,父子關係更僵。他孤單無助,前路走得更歪。
    成長時、成長後,有時都是孤單寂寞的。自己要忍耐、謙卑、虛心學習、擴闊視野、練就跌倒爬起的毅力、保持善良純真,努力向上。
    未必會有許多人了解你、珍惜你、疼愛你,但要記住好好珍惜自己、疼自己。「給自己更好的十九歲」、或者「九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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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給十九歲的我》原意是記錄英華女校遷校歷程中一屆學生的成長經歷,既見證歷史,也為學生的青葱歲月留下痕跡,應是一件美事,可惜在處理學生私隱問題上惹來非議,如今恐怕已成多輸局面,學校、製作團隊以及學生都陷入爭議中,成為一個「十九歲的遺憾」。
    於農曆新年期間曾觀賞這部影片,感到恍如回到中學時代,頗能引起共鳴,因此認為這是一部成功的紀錄片。影片中的幾位主角各有獨特的個性和抱負,基本上形象正面,是毋庸置疑的。然而,每個人的接受程度不同,是否都願意將自己年少輕狂的一面袒露人前,成為公眾注意的焦點,則很難說。如今,有學生反對公映,質疑校方的處理手法,因而產生種種糾紛,校方和製作方當初竟完全沒有預計,只能說香港的教育界和傳媒的媒體素養均有所不足,香港也少有類似的製作,以致缺乏鏡鑑。
    在網絡盛行的當下,私隱問題本已成為日常,諸如家長在網上上載孩子泳衣照,雖然顯得十分可愛,可是,孩子長大後卻可能從網上看見流出的相片和各種評頭品足,因而飽受困擾,這類話題大家都不陌生,亦能體會。《給十九歲的我》記錄幾個女孩子的成長歷程,亦猶如為少女拍攝了一輯可愛的泳衣照,在她們成年後公諸於世,校方和製作團隊當初若果觸覺敏銳的話,應當可以料到當中要面對的問題,從而妥善處理。
    這種記錄成長經歷的紀錄片本是一個不錯的嘗試,這次的製作也十分成功,因而影片本獲得金像獎多項提名,公映以來口碑亦佳,既叫好,又叫座。可是,如今一場私隱問題的爭議,恐怕會令以後的製作人都不敢在這方面有所嘗試,甚至未必再有人願意被拍攝了。
    影片由校方統籌,本便於安排角色,進行溝通、協調,乃至處理拍攝過程中學生遇到的情緒問題,但有關方面似乎並不夠着緊學生的感受,一心只想完成一部優秀的影片。影片中,製作團隊似有意為學校營造正面的形象,贏取校譽,觀眾都會記得寸陰是惜的校訓。可是,影片以外的糾紛卻為學校帶來損害,形成反差。
    試想想,如果在公映前,校方能體諒學生的感受,暫時放棄公映,事情或許將大為不同。影片中的主角都初出茅廬,在人生中,如初升的太陽,一心要大展拳腳,面前必定會遇到許多人許多事,此時不願將自己袒露人前,也是人之常情。可是,數十年後,當經歷滄桑,體會人生百味後,再回顧前事,重溫記錄自己青葱歲月的影片,豈不是一件美事?那個時候,影片公映的話,相信學生們就會樂於接受。如果當初學校和學生達成協議,相約若干年後公映,那麼,影片還是可以上演,校方也可以既為眼前的校園重建籌款,並且預先說定,日後公映的收入都歸學校所有。
    當然,這將會是很長年期的投資,到時,學校的師長、製作團隊的成員不知身在何方?只是,學校也依然可以競逐獎項吧。
    事到如今,這種算盤卻難以打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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