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北京舉行紀念香港《基本法》實施二十周年座談會,負責香港事務的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在會上表示,香港要把握一國兩制的根本宗旨,香港高度自治是由中央授權予特區政府,並非分權,香港不能與中央對抗。張德江這些言論激起泛民的激烈反應。
張德江在會上說,對宣揚「本土自決」、「香港獨立」,這對危害國家統一的港獨行為,需要打擊,絕對不能視若無睹、熟視無睹。他又強調要堅持行政長官為核心行政主導,香港不是三權分立,立法及行政機關需要支持行政長官的施政。
前日剛好遇上「六四」遊行,遊行人士炮轟張德江的言論,說他公然違反「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希望香港人要站出來。也有遊行人士說香港怎麼會不是三權分立?根本沒有可能。形容內地踐踏三權分立,等同「搞我屋企,肯定同佢搏過。」
張德江這些講法,部份港人覺得「唔啱聽」,的確是事實。但如果說這些講話是公然違反「一國兩制」,甚至質疑香港為甚麼不是三權分立,卻偏離了歷史事實。我在八十年代已經留意《基本法》的起草,很清楚中央對《基本法》的整個框架設計和基本思維,如今記憶猶新。可以分開兩方面去討論。
第一,香港權力是中央授予的。《基本法》是香港的小憲法,在起草《基本法》的時候,英國人提出一個所謂「剩餘權力」的概念,即是說《基本法》沒有寫的權力,就是剩餘權力,歸香港所有。英國人透過它支持的草委,在起草委員會中推動「剩餘權力」的觀念。當時中央很明確地反對,理由是中國是單一制國家,不是聯邦制國家,所有地方權力都是由中央授予的,不存在剩餘的概念,所有的權力都在中央。
聯邦制國家像美國,就存在這種「剩餘權力」。美國的全名是「美利堅合眾國」,由五十個國(state)組成,州其實是國家的意思,即是由五十個國家聯合起來組成一個聯邦國。州授權予聯邦政府,州沒有授權的,就由州保留。所以,美國不同的州有不同的法律,例如在某些州,吸食大麻是合法的。聯邦的設計也保障了州的利益,例如每個州不論大小,都會派兩名代表做參議院議員,所有法案都要參議院和眾議院通過,以保證較小的州的權力不致被剝奪。
中國不是聯邦,是單一制國家,香港只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香港的權力好像比其他內地城市大很多,其實只是中央授予香港多一些權力而已。例如授權香港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容許香港不用將部份財政收入上繳等等。然而,這些權力並不是香港固有的,而是由中央授予的。
中央如今把這些等如單一制國家的「ABC道理」講出來,主要是針對港獨派說香港與生俱來擁有民族和權力的講法並無根據。
第二是三權分立的問題。年輕人大大聲聲說香港從來都是三權分立,並不奇怪,也可以理解,但年紀較大的人,都應該知道事實不是這樣的,但他們卻「不講出聲」。一九八七年四月十六日,前中國領導人鄧小平會見了香港草委,他具體地講到三權分立這個問題。他說中國需要發展,就需要政局穩定和政策穩定。他直接地說,「香港制度不能完全西化,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現在就不是實行英國的制度、美國的制度,這樣也過去了一個半世紀。現在如果完全照搬,比如搞三權分立,搞英美議會制度,並以此來判斷是否民主,恐怕是不適宜的。」
他又有提到,「還有一個問題必須說明,切不要以為香港事情全由香港人來管,中央一點都不管,萬事大吉了。這是不行的,這種想法不切實際……特別行政區是不是也會危害國家根本利益的事情呢?難道就不會出來嗎?那時候,北京過不過問?」
重述這段歷史,只想告訴大家,香港權力由中央授予,北京從來都反對香港實施三權分立,這是他們三十多年以來一直公開表述的立場,並無改變。強調這些說話,比較「唔啱聽」,所以中央過去比較少講。但是,當有香港人激烈反抗中央,甚至聲言使用暴力爭取獨立的時候,中央就覺得不能不講了。
我覺得這是一個惡性互動,香港人愈激,中央只會愈強硬回應。這就像銅牆鐵壁一樣,你很難將它撼動。我覺得無論是香港想爭取民主也好,希望中央少些干預也好,一定要明白這個現實。應該要用很有技巧的方式,用有商有量的手法,將中央帶到談判桌上,慢慢傾談,而不是迫她揭開面紗,講出底線,強調對香港所擁有的權力。
我相信張德江這些說話,告訴的不只是泛民和本土派,也包括候任的特區政府班子,要他們明白,中央對很多問題是有底線的,切勿行得太遠。
張德江在會上說,對宣揚「本土自決」、「香港獨立」,這對危害國家統一的港獨行為,需要打擊,絕對不能視若無睹、熟視無睹。他又強調要堅持行政長官為核心行政主導,香港不是三權分立,立法及行政機關需要支持行政長官的施政。
前日剛好遇上「六四」遊行,遊行人士炮轟張德江的言論,說他公然違反「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希望香港人要站出來。也有遊行人士說香港怎麼會不是三權分立?根本沒有可能。形容內地踐踏三權分立,等同「搞我屋企,肯定同佢搏過。」
張德江這些講法,部份港人覺得「唔啱聽」,的確是事實。但如果說這些講話是公然違反「一國兩制」,甚至質疑香港為甚麼不是三權分立,卻偏離了歷史事實。我在八十年代已經留意《基本法》的起草,很清楚中央對《基本法》的整個框架設計和基本思維,如今記憶猶新。可以分開兩方面去討論。
第一,香港權力是中央授予的。《基本法》是香港的小憲法,在起草《基本法》的時候,英國人提出一個所謂「剩餘權力」的概念,即是說《基本法》沒有寫的權力,就是剩餘權力,歸香港所有。英國人透過它支持的草委,在起草委員會中推動「剩餘權力」的觀念。當時中央很明確地反對,理由是中國是單一制國家,不是聯邦制國家,所有地方權力都是由中央授予的,不存在剩餘的概念,所有的權力都在中央。
聯邦制國家像美國,就存在這種「剩餘權力」。美國的全名是「美利堅合眾國」,由五十個國(state)組成,州其實是國家的意思,即是由五十個國家聯合起來組成一個聯邦國。州授權予聯邦政府,州沒有授權的,就由州保留。所以,美國不同的州有不同的法律,例如在某些州,吸食大麻是合法的。聯邦的設計也保障了州的利益,例如每個州不論大小,都會派兩名代表做參議院議員,所有法案都要參議院和眾議院通過,以保證較小的州的權力不致被剝奪。
中國不是聯邦,是單一制國家,香港只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香港的權力好像比其他內地城市大很多,其實只是中央授予香港多一些權力而已。例如授權香港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容許香港不用將部份財政收入上繳等等。然而,這些權力並不是香港固有的,而是由中央授予的。
中央如今把這些等如單一制國家的「ABC道理」講出來,主要是針對港獨派說香港與生俱來擁有民族和權力的講法並無根據。
第二是三權分立的問題。年輕人大大聲聲說香港從來都是三權分立,並不奇怪,也可以理解,但年紀較大的人,都應該知道事實不是這樣的,但他們卻「不講出聲」。一九八七年四月十六日,前中國領導人鄧小平會見了香港草委,他具體地講到三權分立這個問題。他說中國需要發展,就需要政局穩定和政策穩定。他直接地說,「香港制度不能完全西化,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現在就不是實行英國的制度、美國的制度,這樣也過去了一個半世紀。現在如果完全照搬,比如搞三權分立,搞英美議會制度,並以此來判斷是否民主,恐怕是不適宜的。」
他又有提到,「還有一個問題必須說明,切不要以為香港事情全由香港人來管,中央一點都不管,萬事大吉了。這是不行的,這種想法不切實際……特別行政區是不是也會危害國家根本利益的事情呢?難道就不會出來嗎?那時候,北京過不過問?」
重述這段歷史,只想告訴大家,香港權力由中央授予,北京從來都反對香港實施三權分立,這是他們三十多年以來一直公開表述的立場,並無改變。強調這些說話,比較「唔啱聽」,所以中央過去比較少講。但是,當有香港人激烈反抗中央,甚至聲言使用暴力爭取獨立的時候,中央就覺得不能不講了。
我覺得這是一個惡性互動,香港人愈激,中央只會愈強硬回應。這就像銅牆鐵壁一樣,你很難將它撼動。我覺得無論是香港想爭取民主也好,希望中央少些干預也好,一定要明白這個現實。應該要用很有技巧的方式,用有商有量的手法,將中央帶到談判桌上,慢慢傾談,而不是迫她揭開面紗,講出底線,強調對香港所擁有的權力。
我相信張德江這些說話,告訴的不只是泛民和本土派,也包括候任的特區政府班子,要他們明白,中央對很多問題是有底線的,切勿行得太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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