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人國恥抑或自取其辱
晚清「蠻夷」之爭
明、清兩朝都自命為天朝大國,官方文件及民間均稱外國人為蠻夷,日本人則是島夷。這已是千多年來的習慣。晚明,利瑪竇來華,初被稱為「夷僧」,為了傳教,他甘之如飴;後來,士大夫賞識他,才改口尊稱他為西儒。清朝亦照用蠻夷兩字。
十九世紀初,第一位來華的英國新教傳教士馬禮遜(Robert Morrison, 1782—1834),對夷的稱呼並無反感。在1815年出版的《華英字典》,馬禮遜將夷譯作「Foreigners」,解釋為「外國人的通稱」。此外,精通中文的湯姆斯(Peter Perring Thoms, 1791—1855),曾在廣州及澳門設印刷廠及翻譯中國經典,亦沿用馬禮遜的翻譯。還有英國旅行家及東方文化研究者小斯當東(Sir George T. Staunton, 1781—1859),在1810年翻譯的《大清律例》,將「夷商」譯作「Foreign merchants」。
古希臘人將不懂希臘語的外族稱為「Barbarian」,不一定帶貶義。羅馬帝國承襲其義,卻加上蒙昧、落後、野蠻等意思。由是,拉丁文、英文、法文、捷克文、瑞典文、德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等等,均用「Barbarian」指野蠻人;在歐洲列強全球掠奪殖民地的時代,所有被征服的民族,包括清朝的中國人,在歐洲人眼中都是野蠻人。
非華民通稱
東印度公司與清朝貿易時,見官方文件稱英人為蠻夷,即翻譯為「Barbarian」。英商稱為夷商,英商的首領,中方稱為夷目,英方按字面自行譯作「Barbarian eye」,令英商大為反感。1814年10月,英美兩國在珠江口武裝衝突,兩廣總督中止與兩國貿易。英國廣州商館派員跟中方商談恢復貿易,兼在其「陳情信」中,指蠻、夷是侮辱英國人,應禁用;中方反駁,指蠻、夷只是對非華民的通稱,並引《孟子》表示,夷字沒有侮辱的意思:「舜,東夷之人也;文王,西夷之人也。夷字載之於《聖經》,有何不美?」小斯當東亦指「夷目」之目,意思是頭目,並非眼睛的意思,那是英國人的「滑稽翻譯」而已!中方拒絕禁用夷字。
怡和洋行創辦人之一馬地臣(James Matheson, 1796—1878)猛烈抨擊夷字,並說成是「國恥」。為此,1834年9月,英國首任駐華商務監督律勞卑(William John Napier, 1786—1834)與中方交涉,不果;12月,馬地臣等60多名英國在粵商人,聯名致函英國政府,稱「夷商」、「天朝」等語「實屬可恨,我等萬萬不肯接受這類無稽、凌辱外人之詞」,更要求英國立即向清廷宣示武力。湯姆斯批評,馬地臣等人患上被害妄想症,「於無羞辱處自取其辱」,所謂「國恥」,乃是英國人「猜想的委屈」。
鴉片戰爭後,1842年中英議定《南京條約》時,英方全權代表璞鼎查(1789—1856),香港譯砵甸乍,1843年成為首任港督,提出「夷字不美,嗣後望勿再用」,並且禁用「英夷」、「逆匪」等字眼,以後要改用英商、英國人或洋人等。一些清朝地方官員私下答應禁用,官方文件及通信仍繼續用夷字;魏源受林則徐命於1840年代編撰《海國圖志》,便有「師夷長技以制夷」之語。英國駐華官員只好不斷要求禁用。
此事在英國引起兩派漢學家互相辯論和攻擊。站在中方立場的是小斯當東和湯姆斯;後者在1851年向外相提交《關於將中文蠻譯作Barbarian的意見書——證明中國人不將歐洲人稱作野蠻人》,反覆申明蠻、夷不應譯作「Barbarian」。他還忠告英國不要借夷字尋釁動兵。
譬若禽獸然
外相下令召集5名資深漢學家研究此事。他們引用《尚書》、《論語》、《爾雅注疏》等經典,論證中國自古已有「華夷之辨」,華夏代表文明,夷是野蠻人。湯姆斯則引用《詩經》,論證夷字有平坦、平易、平安、盛大、宏大等等意思,卻沒有野蠻人之意。站在英方立場的漢學家則引用魏源《海國圖志》反駁,乃至蘇東坡〈論養士〉文:「夷狄不可以中國之治治也,譬若禽獸然。」意思是,管治夷狄,不可用管治中國人的方法,一如管禽獸不同於管人。這算不算將夷狄等同禽獸呢?結果,英方否決湯姆斯的意見。英國全權代表約翰寶寧(Sir John Bowring, 1792—1872),後來出任港督,在1852年代表英國照會兩廣總督要求禁用夷字,仍不果。
兩國紛爭,最終都要藉戰爭解決。1858年簽訂的《天津條約》,明令禁止在官方公文中以夷/Barbarian稱大英帝國官民,代之以洋人、西人,民間則無法禁止。
夷是動詞,也是名詞。動詞如許慎《說文解字》云:「平也。」解作平定或鏟平,如夷為平地。商朝的甲骨文已有夷這個名詞。夷從大從弓,指持大弓騎射的狩獵民族。起初,正如《堯典》所言:「九州(中原)之外,皆為蠻夷。」《春秋公羊傳》亦云:「內其國而外諸夏,內諸夏而外夷狄。」意思是,在中原境內的諸侯國都屬華夏,中原境外的民族統稱為四夷,即東夷、西戎、南蠻、北狄。
梁啟超在《春秋中國夷狄辨序》云:「《春秋》之號彝(夷)狄也,與後世特異。後世之號彝狄,謂其地與其種族;《春秋》之號彝狄,謂其政俗與其行事。」梁啟超說的後世,指漢朝之後曾遭夷狄入主中原,許多已經漢化,再不能以居地、膚色或種族劃分華夷,唯有以政制、風俗及「行事」劃分。
從四夷的名稱已可知,蠻指不文明、野蠻、落後的民族。《說文解字》云:「戎,兵也。从戈从甲。」戎即好戰之民族。《說文解字》解釋狄為:「赤狄,本犬種。狄之為言,淫辟也。」狄本是一種犬的名稱,稱外族為戎,是歧視和侮辱的稱呼。春秋時代,所謂不文明、野蠻,可以簡單到披髮左衽或右衽。在《論語.憲問》篇,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於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
以「行事」劃分華夏與夷狄,即如梁啟超所云:「其有夷狄之行者,雖中國也,靦然而夷狄矣;其無夷狄之行者,雖夷狄也,彬然而君子矣。」中國人行事失禮無義,便和夷狄沒有分別。夷狄行仁義、守禮教,便是文質彬彬的君子。話雖如此,歷朝並非平等的對待夷狄,「既來之,則安之」,而是強盛時,效法漢武帝對匈奴那樣驅其民、滅其族。國力不盛時則加強華夏之防、阻止夷狄侵擾中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