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任十多日的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在新春酒會上致辭說:「這一年,香港經歷了嚴峻考驗。去年6月,香港爆發『修例風波』,曠日持久的社會動盪牽動着全國人民的心。」
駱主任沒有把修例風波歸咎於「外部勢力」的干預,而是從「內因」找問題。他說:「 只要愛國愛港力量團結齊心、18萬公務員履職擔當、社會各界共同努力,堅決維護法治這一核心價值,堅定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有效施政,香港這個家就一定能讓我們繼續引以為傲。」
更重要的,是他認為香港社會治亂的決定因素,是「一國兩制」能否堅持得好。 他指出:「實踐告訴我們,『一國兩制』堅持得好,香港就能贏得發展機遇、獲得成長空間;『一國兩制』堅持得不好,香港就會紛爭不止、亂象不斷,最終危害的是絕大多數香港同胞的共同利益、根本利益、長遠利益。」
不過,駱主任沒有解釋「一國兩制」堅持得「好」和「不好」是甚麼意思、怎樣界定;也沒有說明怎樣保證堅持得好、為甚麼有時會堅持得不好。過去幾個月,香港正是「紛爭不止、亂象不斷」;按駱主任的說法,這證明「一國兩制」在這段日子裡堅持得不好。那是誰的責任呢?誰沒有把「一國兩制」堅持好,令「修例風波」爆發呢?
駱主任說,「(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將『一國兩制』作為國家治理必須長期堅持的十三條顯著優勢之一,充分體現了中央對實施『一國兩制』的信心和決心堅定不移。」中央一直堅持「一國兩制」,這是毫無疑問的;但中央的堅持,又有沒有「堅持得好」和「堅持得不好」的區別呢?
駱主任讚揚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說她「帶領管治團隊及香港警隊恪盡職守、止暴制亂,表現出非常時期的非常勇氣」;他又讚揚「愛國愛港同胞齊心協力護法治、反暴力,彰顯了香港社會的正義力量」。另一方面他又指出,「香港是一個多元社會,對一些問題存在不同意見甚至重大分歧並不奇怪,但不能走極端、更不能搞暴力」;「突破了法治和文明的底線,對社會只會帶來災難性破壞」。他認為,社會動盪的製造者,是那些走極端、搞暴力,突破了法治和文明底線的人。
但是,駱主任對行政長官、特區政府和愛國愛港同胞的表揚,以及對極端暴力分子的指斥,並不能說明「一國兩制」堅持得不好的原因,也不能說明責任誰屬。特區政府和警隊恪盡職守止暴制亂,愛國愛港同胞護法治反暴力,那是在反修例風波爆發之後。極端暴力分子是反修例抗爭參加者的一部分。他們的違法行為,包含了故意挑戰國家主權、觸碰「一國兩制」底線的性質。他們就是要衝擊「一國兩制」、破壞「一國兩制」。他們肆無忌憚,因為大多數參加反修例抗爭的市民,即所謂「和理非」,沒有和他們「割席」,而那又是因為很多人對特區政府不滿、對中央政府不信任、對「一國兩制」沒信心;這不是「一國兩制」堅持得不好的原因,而是結果。
並不是因為爆發了反修例風波,所以「一國兩制」才堅持得不好; 事實只能是「一國兩制」堅持得不好,才會爆發反修例風波。全面準確地貫徹「一國兩制」,符合香港市民的最大利益;如果「一國兩制」堅持得好,一定獲得廣大市民衷心擁護,任何敵對力量要挑起矛盾、製造紛爭,也難以得逞。
香港特區二十多年的歷史中,出現過幾次大規模的示威抗議行動,包括2003年反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2012年反對國民教育,以及2014年反對人大常委會「831決定」。這幾次事件,社會上都出現「紛爭」和「亂象」。幾次事件無疑都令「一國兩制」的實踐遭受挫折,而事件過後,中央和特區似乎都沒有作過總結;事件中暴露的矛盾和問題,一直沒有解決。根據駱主任的觀察,我們同樣應該問:每次事件的發生,是否都說明當時「一國兩制」堅持得不好?哪些地方堅持得不好?為甚麼會出問題?
要確保「一國兩制」堅持得好,除了要強調「確保『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不動搖;『一國兩制』實踐不變形、不走樣外」,還要經常重溫在「一國兩制」下中央對香港的各項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釐清「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的概念,給這要求賦予實際意義。對於最近幾年才出現的一些說法,例如「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中國憲法在特別行政區適用」等,不能只成為口號,應給予具體說明:怎樣才算堅持得好?(例如「全面管治權」如何行使、憲法有關公民權利和義務的條文哪些適用於香港居民)。(又或者盡快完成廿三條立法。)
今年是香港《基本法》頒布30周年。這是十分適當的時機,在北京和香港同時對《基本法》的實施和「一國兩制」的實踐進行認真的檢討。
One country two system is still the best model for HK, but it badly needs re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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