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和不遇

人生世,總在遇和不遇之間。作為退休理科教師,我們遇到同好者一起寫博文,同一議題,可各抒己見,有時會遇到教過的學生、共事的老師、久違的上司,什麼樣的熟人、朋友,什麼樣的男人、女人,全不由我們做主,卻決定我們的電腦瀏覽器博文和瀏覽的博客以前在學校工作,如果工作順利、生活幸福,某一天早上醒來,我們會感謝命運,讓自己在那些重要的時刻遇到了合適的人,可能是同事的幫助,勤奮的學生如果某日諸事不利,那麼,會遇到倒楣的事情,忘記帶教具,忘記這,忘記那。生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佔據人一生大部分時光的,是他的職業生涯,平時人們常講的遇和不遇,也多指工作和職業中的遭際。退休後遇到的,多是舊同學,興趣相似的羣組,在談天說地之際,偶有佳作,不想輕易忘記,乃存之於小方塊中,給遇和不遇的博客觀賞,如此而已!

2017年7月17日 星期一

DQ議員

上星期五一班泛民在財委會為了四名本土派議員被DQ,齊聲向主席抗議,拒絕討論教育撥款事宜,雖然與我無關,但他們不盡本份,政治做SHOW行先,令人髮指!
事實上四名本土派泛民陣營立法會議員在上周五被高等法院裁定宣誓無效,取消他們的議員資格,是法院的裁決,可惜泛民強出頭,不但沒有令他們反思自己的宣誓行為並不符合要求,他們更在上周六意圖硬闖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會議,又指稱特區政府透過人大釋法濫用司法程序改寫選舉結果。
四人毫無悔意,言行無視法院按法理判案,所作所為,只印證一個事實,即他們根本沒有資格當議員。
四人宣誓失效,是咎由自取。他們批評政府濫權,令他們喪失席位,把所有責任推向政府,相當可笑。他們有沒有反問自己,若他們正正經經,依足宣誓當議員的規格宣讀誓詞,他們會被取消資格嗎?本土和泛民陣營在立法會共有三十名議員,為何只有他們四人,加上之前已被取消資格的青年新政成員游蕙禎和梁頌恆,共六人會失去議席?政府真的特別針對他們嗎?他們懂得有因必有果的基本道理嗎?
六名被取消資格的議員,都有一個共通點,便是借立法會議員的宣誓儀式,作為他們的政治舞台,為誓詞加料、加戲,讓他們的宣誓變成吸睛的政治表演,結果他們如願以償,他們的宣誓都成為傳媒報道的重點,成為多日的頭版報道,風頭一時無兩。但好戲連場之後,絕非沒有代價。今天,他們便要為自己幼稚兼失禮的表現找數,失去議席,還能怪得了誰?
失去議席者諉過於人大釋法,但人大釋法的內容是甚麼?釋法是要議員在宣誓時要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同時宣誓要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內容要求,宣誓時要真誠和莊重地進行,也不可作虛假的宣誓。這些要求不合理嗎?
這些人習慣了把立法會當作嬉戲的場所,在議事堂上的行為可以隨隨便便,今天失去議席,更要指鹿為馬,把自己的不合理行為指為立法會最黑暗的一天,是政府向港人宣戰。但事實是若這些人繼續作為立法會議員,議會可以是時常都那麼黑暗,因為他們可以繼續搞局,令立法會一事無成,阻礙香港發展,這才是真正向港人宣戰!

1 則留言:

  1. 六位DQ議員,乖乖地執包袱吧!香港不需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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