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有些問題在腦海出現:
7.1回歸日是應該慶祝的,點解焦點放在遊行上?
點解不同團體公佈的遊行人數相差數倍?
我從來沒有被抽中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民研計劃)的民調?
石sir今天在報章上給了一個答案:「凡屬於建制的都不是好東西」
官不可點燈 民可以放火
民研計劃於六月底調查港人對本港紀律部隊及駐港解放軍的滿意程度(民望),與前對比,各紀律部隊的民望普遍下跌,我們會形容這是社會(被訪者)逢政府必反,「泛反」情緒作祟。
警察,以至解放軍民望下跌,我們容易理解(見附表),但消防處、海關、入境處其實照理像以前一樣執勤,有此結果,或只能歸因於被訪者的「泛『反』」情緒——「凡屬於建制的都不是好東西」,以至逢政府必反。「一竹篙打一船人」思維方式並不太平衡,也嫌未夠深思熟慮。
今年六月下旬,民研計劃透過真實訪員以隨機抽樣方式,分兩階段進行五大紀律部隊滿意程調查,發現對比七個月前,各紀律部隊民望評分及滿意淨值都是下跌居多,但數字仍相當正面。論評分排名,五大香港紀律部隊中,消防處繼續排名第一;海關和入境事務處各上升一位,排名第二及第三;民眾安全服務隊(民安隊)再次進佔五大,排名第四;警務處繼續排名第五。
論絕對評分,五個紀律部隊的評分皆超過60分,當中三個超過70分,成績理想。論滿意淨值,消防處錄得正88%,是民望最高的紀律部隊;警務處則錄得正36%,是自97年7月以來的新低。另外,駐港解放軍的民望評分為62.5分,亦是自97年7月以來新低。紀律部隊的民望普遍下跌,當中以警隊跌幅較大,無疑是受到當前政治環境影響。
不過,我們質疑民研計劃的調查方法。連民望最高的消防處也下跌,想問最近既無重大火災或救援不力事故,民望下跌原因何在?耐人尋味。何況抽樣進行電話訪問,電話號碼首幾個數字是否已顯示了地區選擇?如是固網電話,肯回應的及其結果又會否傾向是某個階層或年齡層?如此結果,理由可能是紀律部隊都屬「建制」內,「與民為敵」,凡是屬於政府的,都是「奸」的。至於民安隊,感覺上屬於「民眾」,故能倖免。
有人擔心警察成為政府政治工具,但逆向思考,我們就不怕警察過於民粹,而成為反對派的政治工具嗎?今時官(政府)不可點燈(依法辦事),民(反對派)卻可以放火(有法不依),這是個講求法治和理性的社會應循的發展方向嗎?
即使以示威或任何社會運動來表達訴求,亦應依照當時當地的法規辦事。年輕時我們搞抗爭,亦是抱這宗旨——守法不阻街。當年我們為513保釣去美國領事館示威,會盡量避過電車路,繞道高等法院至舊中銀大廈。遇有玻璃櫥窗店舖路段,必有志願糾察維持秩序,叫的口號是:「嚴守秩序,提防破壞」。逾千人示威從沒出亂子,只因我們是表達訴求而不是破壞社會秩序。我們在行使公民權利之時,亦兼顧到社會其他人的權益。示威不守法,反指依法執法的警方不守法。如果警方放任示威者胡亂不守法,而致民望上升,這種民望是否不要也罷?
組織或參與抗爭行動,是要自動自覺,以不妨礙社會秩序為大前提。如要「脅迫」中央,是不是應要去「佔京」而不是「佔中」呢?
警察,以至解放軍民望下跌,我們容易理解(見附表),但消防處、海關、入境處其實照理像以前一樣執勤,有此結果,或只能歸因於被訪者的「泛『反』」情緒——「凡屬於建制的都不是好東西」,以至逢政府必反。「一竹篙打一船人」思維方式並不太平衡,也嫌未夠深思熟慮。
今年六月下旬,民研計劃透過真實訪員以隨機抽樣方式,分兩階段進行五大紀律部隊滿意程調查,發現對比七個月前,各紀律部隊民望評分及滿意淨值都是下跌居多,但數字仍相當正面。論評分排名,五大香港紀律部隊中,消防處繼續排名第一;海關和入境事務處各上升一位,排名第二及第三;民眾安全服務隊(民安隊)再次進佔五大,排名第四;警務處繼續排名第五。
論絕對評分,五個紀律部隊的評分皆超過60分,當中三個超過70分,成績理想。論滿意淨值,消防處錄得正88%,是民望最高的紀律部隊;警務處則錄得正36%,是自97年7月以來的新低。另外,駐港解放軍的民望評分為62.5分,亦是自97年7月以來新低。紀律部隊的民望普遍下跌,當中以警隊跌幅較大,無疑是受到當前政治環境影響。
不過,我們質疑民研計劃的調查方法。連民望最高的消防處也下跌,想問最近既無重大火災或救援不力事故,民望下跌原因何在?耐人尋味。何況抽樣進行電話訪問,電話號碼首幾個數字是否已顯示了地區選擇?如是固網電話,肯回應的及其結果又會否傾向是某個階層或年齡層?如此結果,理由可能是紀律部隊都屬「建制」內,「與民為敵」,凡是屬於政府的,都是「奸」的。至於民安隊,感覺上屬於「民眾」,故能倖免。
有人擔心警察成為政府政治工具,但逆向思考,我們就不怕警察過於民粹,而成為反對派的政治工具嗎?今時官(政府)不可點燈(依法辦事),民(反對派)卻可以放火(有法不依),這是個講求法治和理性的社會應循的發展方向嗎?
即使以示威或任何社會運動來表達訴求,亦應依照當時當地的法規辦事。年輕時我們搞抗爭,亦是抱這宗旨——守法不阻街。當年我們為513保釣去美國領事館示威,會盡量避過電車路,繞道高等法院至舊中銀大廈。遇有玻璃櫥窗店舖路段,必有志願糾察維持秩序,叫的口號是:「嚴守秩序,提防破壞」。逾千人示威從沒出亂子,只因我們是表達訴求而不是破壞社會秩序。我們在行使公民權利之時,亦兼顧到社會其他人的權益。示威不守法,反指依法執法的警方不守法。如果警方放任示威者胡亂不守法,而致民望上升,這種民望是否不要也罷?
組織或參與抗爭行動,是要自動自覺,以不妨礙社會秩序為大前提。如要「脅迫」中央,是不是應要去「佔京」而不是「佔中」呢?
今年7.1前,聽到泛民議員話:
「我們要有五十萬人上街,政府先至會改。」結果民陣真的公佈有五十一萬人。
「唔遊行第日就冇得行㗎啦、唔出聲第日就冇得出聲㗎啦」。
因為要政府改,數目一定要多,講出來都嚇到人,政府統計嘅一定錯!
佔中可以令香港政府和中央改變初衷!
沒有公民提名就沒有「真普選」!
真理抑或謊言,任君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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