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香港可謂一團糟,在電視上看到了遊行、示威、反示威、衝擊立法會、清場行動、催淚彈、鐵通、黑衣、白衣……其實不管你是屬於哪一門哪一派的,作為一個愛香港的人絕對會感到難過和錐心。原本真的不想有任何正面或負面的評價,但面對如此的社會撕裂和矛盾,怎可能將它置之不理!
《逃犯條例》中針對「逃犯」二字的話,想不出任何理由要反對,但繼而引發出令全城焦慮與擔憂,確實是需要商榷和謹慎處理。之不過,如因政治訴求引致與警察如此敵對的僵局,是否這也叫正確?
儘管政府有錯,可以反對,但不代表可以犯法和惡意破壞公物,就等如天下無不是之父母,父母也有做錯的時候,難道錯了我們便馬上要對他們做出激烈行為嗎?當然世上還真的有弒母殺父的倫常慘劇,但絕對是不為世人接受的。一家人本就是要守望相助,互相理解和忍讓才會和睦,如果因為父母做錯了,我們便馬上要跟他脫離關係,然後到別家屋簷下做養子,這真的會快樂嗎?無國怎會有家?政府和市民不就是父母和子女的關係嗎?
最新消息話林鄭已開始邀請不同背景的年輕人會面,包括大學生、一些曾參與近期示威活動的年輕人等,目的是深入聆聽和坦誠交流,因此林太希望會面以小範圍、閉門形式舉行,會面安排亦不會發布。但可惜科大學生會在面書發聲明拒絕邀請,並提出3項對話條件:一是政府須對5項訴求有所回應,包括完全撤回修例、收回暴動定義、撤銷抗爭者控罪、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追究警隊濫權及立即實踐真的雙普選;二是會面包含各界代表,「本會不敢亦不可能代表所有抗爭者」;三是對話公開,建議於校內的賽馬會大堂全民對話。該會外務副會長吳一鳴批評政府做法是「公關伎倆」,若政府有誠意,應公開公正。如果用母子關係,孩子扭計,要求多多,甚至將自己間屋搗亂;之後,母親想同佢私下傾偈,點知個仔話:除非你答應曬我的要求,仲要搵埋三姑六婆一齊評理,否則冇得傾!掉頭返回自己間房,閂埋門,一於好少理,你話算是一個解決方法嗎?。
到底是否這年頭的小孩們都太過幸福或是太過不幸?幸福的在於時間太多,沒有家累,父母已經為自己拼搏了一層樓出來,所以可以隨心所欲做自己想做或自己認為對的事。不幸的那批是在於時間太少,家裏未能支持買樓,自己無論打幾多份工,對於「上車」永遠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夢,對政府的埋怨和憤怒與日俱增,遇到了示威活動自然成了最佳的宣洩管道。青年民生等問題不解決,無論你再出「甚麼甚麼」條例有何等偉大和正確,最終亦只是徒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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