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和不遇

人生世,總在遇和不遇之間。作為退休理科教師,我們遇到同好者一起寫博文,同一議題,可各抒己見,有時會遇到教過的學生、共事的老師、久違的上司,什麼樣的熟人、朋友,什麼樣的男人、女人,全不由我們做主,卻決定我們的電腦瀏覽器博文和瀏覽的博客以前在學校工作,如果工作順利、生活幸福,某一天早上醒來,我們會感謝命運,讓自己在那些重要的時刻遇到了合適的人,可能是同事的幫助,勤奮的學生如果某日諸事不利,那麼,會遇到倒楣的事情,忘記帶教具,忘記這,忘記那。生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佔據人一生大部分時光的,是他的職業生涯,平時人們常講的遇和不遇,也多指工作和職業中的遭際。退休後遇到的,多是舊同學,興趣相似的羣組,在談天說地之際,偶有佳作,不想輕易忘記,乃存之於小方塊中,給遇和不遇的博客觀賞,如此而已!

2024年6月14日 星期五

今非昔比

餘歡不哀

宋代「二程」的弟弟程頤,平日不苟言笑,用現今的話說,EQ低,難以相處;他初試落第後便不再考,謝絕官場。哥哥程顥死前,程頤隨兄講學,得司馬光賞識,推薦他在崇政殿為宋哲宗講學,同時參與修訂國子監的規條。修訂規條,程頤樂於為之;給哲宗講學,卻是苦差。無他,事無大小,程頤不贊同,均毫無顧忌直斥或勸阻,皇帝怎會不討厭這樣的嚴師?得不到皇帝歡心,講學難免事倍功半矣!

哲宗登基時(1085年)九歲,太后聽政,重召司馬光為相,廢神宗新政。哲宗內心贊同變法,卻不敢違背太后意旨。

元祐元年九月,司馬光逝世。奠祭司馬光當日,不知有心或碰巧,哲宗率領眾臣舉行明堂祭拜──這是國之大典,雖然諸臣大多是司馬光提拔,亦要典禮結束後,才能趕往弔唁司馬光。可是,程頤大力阻止,聲稱出席吉禮後,不該去弔喪。蘇東坡等舊臣已寫好祭文,去司馬光家奠拜,豈料程頤趕到,禁止司馬光兒孫讓蘇東坡等拜祭。蘇東坡禁不住嘲諷程頤,兩人從此結怨。

程頤根據《論語.述而》中孔子的話:「子食於有喪者之側,未嘗飽也。子於是日哭,則不歌。」自古以來,國人都十分重視喪禮。喜事缺席,可;喪事不到,有違道德。孔子出席喪禮,不敢吃飽,恐防臉呈滿足之色,有損喪禮氣氛,會辱及死者子孫。錢穆解釋:「喪者哀戚,於其旁不能飽食,此所謂惻隱之心。」哭指弔喪,不一定要流淚或痛哭。「不歌」即廢弦樂,不唱歌不聽歌。朱熹注:「一日之內,餘哀未忘,自不能歌也。」反對者質疑:餘哀不歡,是合理的;餘歡不哀呢?孔子沒說不可呀!明堂祭拜縱使並非喜事,也肯定不是哀事。程頤禁止哀悼司馬光,既錯誤詮釋古禮,亦違反人之常情!


今人慘過古人

周朝封建制度,君王將全國土地分封給諸侯。君王管治諸侯,諸侯和公卿則治理其「邦」內的百姓。諸侯忠於君王,百姓則忠於諸侯。諸侯或君王「無道」,百姓可以出走,往別「邦」。

在春秋戰國時代,人才在此國不獲賞識重用而往彼國,乃尋常事。孔子也說過,邦無道,他寧願居九夷,也不留在亂邦。

《韓詩外傳》卷七和《說苑.修文》,都記載了齊宣王跟大臣田過的一段對話,內容大致相同,後者比較繪聲繪影,如下:齊宣王謂田過曰:「吾聞儒者喪親三年,喪君三年;君與父孰重?」田過對曰:「殆不如父重。」王憤然怒曰:「然則何為去親而事君?」田過對曰:「非君之土地無以處吾親,非君之祿無以養吾親,非君之爵位無以尊顯吾親;受之君,致之親,凡事君所以為親也。」宣王邑邑無以應。邑即悒,意思不安;無以應,啞口無言。

此記載證實了,在春秋戰國時代,為父和君守喪,同樣守三年。齊宣王不滿,才會問田過「君與父孰重」。

田過就像《六德》般說父重於君。事君,為了得到賞賜土地和酬金,奉養家族。君臣是僱傭關係,父子卻是血緣關係,父重於君,理所當然。現今,不少企業員工被迫長時間工作,「公司重於家庭」,慘過古人!

就算沒血緣關係,家臣亦只聽命諸侯而非君王,一如西方貴族對國王說的:「我的下屬不是你的下屬。」《左傳》記載,齊後莊公往探臣子崔杼。入屋後,崔杼家臣立刻關門,將他的侍衛阻擋在外。莊公知道中伏,求和,「弗(不)許;請盟,弗許;請自刃於廟(到祖廟自殺),勿許。(崔杼的家臣)皆曰:『君之臣杼疾病,不能聽命。』」崔杼家臣的陪臣也說:「不知二命」。結果,莊公給陪臣亂箭亂刀斬殺,無法死得有尊嚴。

反觀今日社會,可說是今不如昔。

1 則留言:

  1. 現今社會打工仔,「公司重於家庭」,真的是慘過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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