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經濟學五份頂尖雜誌之一的《美國經濟評論》(AER),它有一份前年才創刊的子刊《AER Insights》在六月份發表了一篇關於香港近年七月一日遊行的論文,當中報告了五位來自柏克來加州大學、芝加哥大學、哈佛大學、慕尼黑大學、香港科技大學的經濟學家共同發現的結果。這五位人士有兩人是華人,哈佛經濟系的楊宇凡和科大社會科學部的舊同事張憶芹。他們在二零一六年開始,設計了一些實驗邀請了大約一千名左右的科大學生參與,參加者填了問卷後可收到小額的報酬。實驗後來的設計有涉及要求部份學生在二零一八年七一遊行的現場相隔一小時的時段在不同的地方數人頭,即算算自己所在地遊行人士的密度,從而讓研究者可估算出總共有多少人參與。今月出版的那篇論文主要分析二零一八年的遊行,但其實二零一九年六月這五名研究者當中的四人早已在另一頂尖期刊QJE發表了第一篇相關議題的論文,在一年多前早已在網上遭不少經濟界人士罵過半死,甚至有較為激烈的人說他們手上沾上鮮血。為何要罵?主要是跑去遊行的可得三百五十元酬勞,另一組用作實驗控制,跑到港鐵站數人頭的一樣可得三百五十元。
兩篇論文的實驗設計其實頗為嚴謹,但測試出的結果卻不算驚天動地。QJE那篇主要目的是要回答一個問題:假如知道很多人會去參加一個遊行,這訊息會吸引更多的人去還是會形成阻嚇力。有吸引力是因為人多參加,自己被捕的機會便較低,有嚇阻力是因為人一多,便會吸引政府派人鎮壓,自己被捕機會增加。研究結果顯示第二種影響力較大。AER Insights那篇則發現只要去了一次遊行,再去的機會便更大。換言之,參加了一次,便有如吸了毒品一樣,會上癮的。
光是看上述結果,是否值得大動干戈?有三個環節要弄清。
第一,這項研究有無違反學術倫理,以至研究者手上染了鮮血?社會科學的實驗有一定的倫理原則,不應對參與實驗者造成太大改變,尤其是不能把他們放入險境中。這項研究聲稱已獲包括科大在內的道德檢查委員會批准,論文的附錄亦指出自二零零三年至二零一八年歷屆的七一遊行中,共只有十九人被捕,共只有五人罪成,所以學生參與遊行的風險極低。
這套辯解很難自圓其說。在論文的正文及部份作者的其他文章中,他們卻又屢有指陳香港的威權政府不一定會對示威者留情,而且他們又早已在其他的調查中發現,學生中有四成人認同可用暴力行動反政府。要注意一點,論文的最後定稿是二零二零年的九月,在此時,香港的街頭暴力早已成為全球新聞,就算在研究尚未開始的二零一六年春節,旺角的暴力及警方的執法也是婦孺皆知,怎麼這些專家還敢說參與七一風險甚低?唯一解釋是二零一九年六月QJE的文章刊登後,他們的研究引起注意及批評,所以在二零二零年九月AER Insights文章中他們要加上一段為自己倫理辯解的部份,以消除學報編輯的疑慮。今天,我們清楚知道,在遊行出現暴力後,很多參與者都是會誤判的,派三百五十元鼓勵學生參與,豈會有社會科學研究的倫理?
第二,那些所謂批准了他們研究的大學有無責任?我不評論外國的大學,但科技大學卻是顯然被誤導。科大的「人類實驗道德委員會」在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去信研究團隊,要他們在論文中刪去這項研究獲得科大批准一句,他們在最後定稿中也這樣做了,只在附錄中自辯一番。要知道,在大學中做研究,除非是申請經費,或是涉及道德倫理問題,根本不需要大學批准。我細讀過他們的問卷設計,問的東西很多,可以支撐到多篇論文,但看來都似是人畜無害,就算叫人去遊行一項,也以委派任務叫他們在現場數人頭作包裝。在那裏觀察,只是數人頭當然沒問題,我也曾組織過團隊做同樣的事,但我的團隊都知道不可超越法律界線,但我看不到這次論文的作者有這樣做。科大當局也以從來不知學生若願意承擔到現場數人頭會令他們可獲的報酬掛鈎。因為有參與項目的張憶芹教授早已離職,遠赴澳洲,若非有人檢舉,科大校方根本不知此事。
第三,不少報道把此事說成是美國勢力在港用錢收買大學生,誘其參與顏色革命(其實研究資金來自歐盟)。我相信香港近年的黑暴背後確有外國勢力及資金,但不能斷定今次也是這麼一回事。搞社會科學行為經濟學實驗派錢作報酬是家常便飯,不用大驚小怪。研究所得的主要結果不見得對搞革命的人有利,有經驗的群眾運動搞手一早知道,只要學生肯走出第一步參加遊行,「開了齋」後,便易上癮,樂此不疲。全世界不喜歡上街遊行的政府倒可能歡迎這發現,這研究正好提供了一個堅實證據,若要遏止反政府遊行,在其萌芽期便要將其扼殺,不使其坐大。可慮的倒是今次研究從學生挖出來的極豐富數據,這些數據包含學生的心理狀態、性格傾向、政治觀點、經濟情況、學術背景、網絡關係等等,若被有特殊任務的人獲取這些數據,顏色革命的策略設計便更精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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