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和不遇

人生世,總在遇和不遇之間。作為退休理科教師,我們遇到同好者一起寫博文,同一議題,可各抒己見,有時會遇到教過的學生、共事的老師、久違的上司,什麼樣的熟人、朋友,什麼樣的男人、女人,全不由我們做主,卻決定我們的電腦瀏覽器博文和瀏覽的博客以前在學校工作,如果工作順利、生活幸福,某一天早上醒來,我們會感謝命運,讓自己在那些重要的時刻遇到了合適的人,可能是同事的幫助,勤奮的學生如果某日諸事不利,那麼,會遇到倒楣的事情,忘記帶教具,忘記這,忘記那。生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佔據人一生大部分時光的,是他的職業生涯,平時人們常講的遇和不遇,也多指工作和職業中的遭際。退休後遇到的,多是舊同學,興趣相似的羣組,在談天說地之際,偶有佳作,不想輕易忘記,乃存之於小方塊中,給遇和不遇的博客觀賞,如此而已!

2025年7月14日 星期一

管治之道

順天之道 各盡本份

《論語.公冶長》載:「宰予晝寢。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杇也。』」古代將一天分為四部分:朝、晝、昏、夕。深夜三時至早上九時謂之朝,九時至下午三時謂之晝。這個時段不工作或讀書,也許是懶惰貪睡,但這不算是重大過錯呀!何以孔子罵宰予是朽木?朽是修補牆壁的抹刀。牆壁有糞,或糞造的土牆,無法修補。孔子此罵是否過分苛刻呢?

後世對此有不同解讀。一說:孔子對宰予「愛之深,責之切」。另有一說:宰予「故假晝寢以發夫子切磋之教」,宰予故意做錯事,聽取孔子的教訓。更有一說指「晝寢」是誤抄,「晝」應為「畫」,抄寫時弄錯了。畫寢,即家雕樑畫棟,美輪美奐。宰予沒資格將家裝修得這樣豪華。這樣解讀未免牽強一點;還有其林林總總的解讀,都未能圓滿解釋何以孔子貶斥宰予為朽木。

古代「聖王」管治萬民,如同家長管教兒子、軍隊管訓兵卒、宗教團體管理修道人等等,每年、每季、每天幹什麼都有詳細規定,不可逾越,尤其是卿大夫、士和庶民,生活要依足時間表,否則受罰。中世紀天主教的本篤會亦有這樣的時間表,名為schedule

晝而講貫

依時間表生活是不是小事。宋代朱熹嘗言:「饑而食,渴而飲,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其所以飲食作息者,皆道之所在也!」他進一步解釋:「日出而作,不得不勤。日入而息,不得不止,所以順天之道,養育大眾也,故以星見為夜時,星沒為曉時,而詔守夜之士行夜禁。」夜禁即禁止人民夜間離家上街。《十三經注疏》載,周朝已設司寤官,「掌夜時,以星分夜,以詔夜士夜禁,御晨行者,禁宵行者、夜遊者。」

《國語.魯語下》記載了當時魯國的時間表,卿大夫要「朝考其職,晝講其庶政,夕序(梳理)其業,夜庀(辦理)其家事,而後即安(睡覺)」。士則「朝受業,晝而講貫(講習所學知識),夕而習複(複習),夜而計過(反省過錯)而無憾,而後即安」。庶人「明而動,晦而休,無日以怠」。

宰予既是士,應「晝而講貫」,他卻去睡覺,即是違反其本份。本份者,行為規範也。孔子極重視不同階層、不同崗位的人各盡本份,因為社會秩序建基於此。若君不君、士不士,社會失去秩序,從何由治及興呢?在孔子眼中,宰予素來不愛遵守本份,例如反對三年之喪,給孔子痛罵:「予之不仁也」。晝寢是另一叛逆本份,故而孔子認為他是朽木,「孺子不可教也」!

夜禁嚴厲

歷朝均認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是「順天之道」,乃絕對不可逾越的行為規範之一。隋唐時代,司寤官還派下屬入夜敲鼓。閉門鼓響後,除了「公事急速及吉凶疾病之類」,所有夜行人都違「犯夜」罪,「諸犯夜者,笞(鞭打)二十」,「酒醉犯夜」可判「杖殺」,夜禁失職的官吏則「貶逐」。破曉再敲鼓,人民才可離家。

《太平廣記.輕薄》記載晚唐詞人溫庭筠,「酣醉終日,由是累年不第(科舉落第)……醉而犯夜,為虞候所繫(拘捕),敗面折齒。」虞候是負責夜禁和治安的武官。他逮捕了溫庭筠,打傷其面,打掉他幾顆牙齒。由此可見夜禁之嚴厲!

宋代負責夜禁的官吏失職,罰「笞三十」。若夜間發生盜竊案而官吏不察覺,加罰至「笞五十」,恐怕只得半條人命。「諸夜無故入人家者,笞四十,主人登時殺者勿論」,現今美國某些州仍有相同的法律。

元朝夜禁之法同樣嚴厲,「一更三點鐘聲絕,禁人行。五更三點鐘聲動,聽人行者,違者笞二十七下。」有公事急速辦理,以及喪、病者例外。官員犯夜禁則笞一下,並准以元寶鈔一貫代罰。這是因為元朝的高官都是蒙古人、色目人等外族。明朝沿用此嚴厲的夜禁法。

話雖如此,到南宋末年及明代,商業發達,城市「日夜經營不息」,「夜交三四鼓,遊人始稀,五鼓鐘鳴、賣早市者又開店矣」,政府有政府的法規,人民有人民做買賣,千多年奉為聖旨的生活秩序,敵不過時代之變!

一張一弛得民心

《禮記.雜記》載,孔子與子貢(名賜)參觀蠟祭,「孔子曰:『賜也,樂乎?』對曰:『一國之人皆若狂,賜未知其樂也。』子曰:『……張而不弛,文武弗(不)能也;弛而不張,文武弗為也。一張一弛,文武之道也。』」

蠟祭是中國古代祭祀農神的節日,通常在十二月舉行,「一國之人皆若狂」地唱歌跳舞,尋歡作樂。子貢很困惑,不明其意義何在。孔子教訓他,人民不能天天繃緊的工作勞動,需要在節日鬆弛狂歡──今天稱為「充電」──周文王、周武王如此「一張一弛」治國,才得民心。

狂歡無禁

如今搞夜繽紛,相比上世紀萬家燈火時代的香港夜生活,遠為遜色,後者較古代仍有不及。隋朝的元宵節,滿城燈光燦爛,黑夜猶如白晝,民眾狂歡無禁。當時有道德家看不過眼,抨擊民眾「每以正月望夜(元宵),充街塞陌,聚戲朋遊,鳴鼓聒天,燎炬(燈火)照地。人戴獸面,男為女服,倡優雜技,詭狀異形,以穢行為歡娛,用鄙褻為笑樂……男女混雜,緇素不分(即無分貴賤)。」

唐代元宵節增至3天。宋太祖再加兩天成「五夜燈」。《水滸傳》第66回《時遷火燒翠雲樓,吳用智取大名府》,描寫元宵節京城,「通宵不禁,十三至十七,放燈五夜。」當晚,「黃昏月上,六街三市,各處坊隅巷陌,點放花燈,大街小巷,都有社火。有詩為證:『……銀花火樹不夜城,陸地擁出蓬萊島。燭龍銜照夜光寒,人民歌舞欣時安……』。」

宋人筆記載:「妓女群坐喧嘩,勾引風流子弟買笑追歡……公子王孫、五陵年少,更以紗籠喝道,將帶佳人美女,遍地遊賞。」由此可見,宋代元宵節比起現今某些國家的嘉年華,有過之而無不及。時下的電影和電視劇中的元宵節,男男女女斯斯文文的看燈,是不符合歷史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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