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一些人把自己和自己下一代送出外國移民的急切心情,這種感覺不像是「移民」,更像是以下某套僵屍電影截圖的畫面——「逃命」。
國安法無法對抗,但可以逃避。香港人以往在「公民抗命」(civil disobedience)和違法達義(unlawful righteousness)理論鼓譟下,不顧香港的法律地位和政治處境,一味宣洩對特區政府乃至中央政府的政治怨氣,一味迎合西方勢力對中國的冷戰圍堵和破壞,將「一國兩制」內蘊的溫情與和氣揮霍一空。「公民抗命」具有特殊的政治魅惑力:「公民」成了美麗幽靈,可以接受一種無視國家前提的、世界主義的、普適價值的身份定義,香港人將自己的抗爭視為全人類反抗極權、爭取自由的一部分,意義偉大了,也虛幻了,甚至虛脫了;「抗命」對應的是「認命」,「抗命不認命」非常具有政治煽動的感召力,鏗鏘有力,振振有辭,但又似是而非,空洞不已,將一批批青年送上抗命一線和法庭面前。煽動這一切的人,罪責難逃。「違法達義」把公民抗命的精神更準確及簡潔地表達出來。不遵守的就是法律,不遵守法律的原因不是出於私利,而是要達到公義。因此,「違法達義」這說法比公民抗命的傳播力及感染力更加大。在國安法執行之前,「違法達義」只是實現義之所在。
反抗中共統治是「抗命」,屈從國安法是「認命」,香港許多人在「抗命」中迷失和碰壁,又在「認命」中感受到更深的身份迷惘和尊嚴刺傷。面對強大的國家管治意志和法律壁壘,已抗無可抗,而所謂的外部勢力在香港事務上的干預正當性和干預能力早已窮盡,不能指望了。於是,移民成了一種最後選擇,香港人通過移民的自由實現其與想像的西方「自由世界」的共同命運連接,可以稱為「逃命」。
西方也沒有能力直接對抗國安法。因為國安法不是別的,而是一種正當化的、強大的中國國家意志。駐港國安公署儘管尚未直接管轄任何一個具體案件,但其存在本身的法律權威性以及其背後深不見底的國家管治力量,足以嚇阻西方勢力的所謂非法干預。於是,西方的所謂干預只能是在香港之外實施了,在中國司法管轄權範疇之外展現。美國當然表現成了干預的急先鋒,但其干預立法(如《香港自治法案》)也主要是政策性法案,其執行非常有限,成了「啞巴法案」,並受到中國針鋒相對的法律反制。
英國政府自推出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5+1」途徑移民英國計劃後,英國內政部上月底公布,截至今年6月30日,共收到64,900份申請,並合共發放了47,300份簽證。這要算是「最有效」的英國干預,其在2020年底的《香港問題半年報告》中提出了針對國安法的四項制裁措施:
其一,停止與香港之間的逃犯移交協議;
其二,停止向香港出口警用裝備;
其三,修訂國籍法將BNO納入特殊移民計劃;
其四,考慮停止與香港之間的外籍法官合作機制。
這些措施其實沒甚麼打擊力,而且英國不斷妥協,所謂停止外籍法官合作機制的威脅近期已經取消,曾經嚴厲批評國安法的英國最高法院院長繼續「屈尊」服務於香港終審法院。這些干預措施裡最得力的也許就是新(BNO)「5+1」機制了。
本來BNO是非常不值錢的簡單旅行證件,是大英帝國殖民地身份管理系統中最為薄弱的一種身份符號,也是中英香港回歸談判的副產品,有雙方的外交備忘錄為證。BNO本身只有旅行權利,沒有長期居留權利,更無法成為英國公民。新BNO在法律上已經「變性」,循此途徑可通過「5+1」機制入籍英國。好像這是大英帝國惠賜香港人的最後「福分」,引得一眾香港人內心蕩漾,以為在迷途之中忽然有了光亮,攀到了上「自由天堂」的階梯。從2021年1月31日英國政府開通新BNO申請程式以來,已有六萬多人申請離港,拖男帶女地離開,不顧新冠疫情肆虐以及前路茫茫。根據香港中評社8月31日的移民大資料分析,香港移民中專才移民人數攀升,顯示精英人群的政治取態和家庭選擇,他們的政治忠誠度和政治眼界確實配不上「愛國者治港」,反向印證新選舉法改革之正當性。
這些香港人在國安法設定的「一國兩制」新命之下,不是「抗命」,不是「認命」,而是「逃命」,且以自由的理由飄洋過海,進入未知的境地。儘管法律上,移民是個人權利,只要符合法律程式,不是違法,確實無可非議。而且全球化和權利本位的時代,個人來去自由,相互移民,本是人類交往之常態。但香港的這一波所謂「移民潮」,政治移民的意味是很突出的。美國在阿富汗的忽然撤軍,喀布爾機場的「翻譯黨們」的惶恐不安是另一種時空下對西方的極度依賴。香港移民當然不必與阿富汗難民相比,香港人本來有穩定、強大和前景廣闊的祖國可以依靠,祖國就是命運,而不是抗命或離棄的對象。但我們想像一下如下場景:香港的新BNO,與阿富汗難民一同來到英國,一同去應聘工作職位,在英國本地人看來會有任何差別嗎?更進一步的問題:英國人真的歡迎香港人嗎?英國脫歐起因於反移民,因為英國自身經濟和就業環境不斷惡化,排外思潮湧現。英國政府啟動新BNO計劃完全是政治利益考量,香港移民獲得的只是機會性的移民政策紅利,但很快將遭遇英國社會整體的「反移民」風潮。自由的名義,在政客操弄和個人投機中有用,在具體的社會接納和利益競爭中是無用的。
事實上,已經有新BNO移民遭遇在英國的歧視及生存困境,而萌生「回港」心態,甚至已有付諸行動的。比如有移民家庭重新查詢回港入學的安排,有在英國的新BNO公開分享其遭受的種族歧視和生存困難。香港人以自由的「世界公民」身份,循著西方國家給出的政策性移民紅利而去,就算六年後真的獲得入籍資格,他們不過是被利用的、沒有堅定愛國心和祖國歸屬感的脆弱群體。移民自由的理由非常蒼白,無法掩蓋香港回歸24年來國民教育的根本失敗以及香港人國家認同的極端薄弱。對新BNO及所謂的由國安法刺激而來的「移民潮」,國家採取了較為寬容及等待性的立場:
其一,作為反制英國干預措施的對等措施,國家即時宣布了BNO(無論新舊)在中國主權管轄所及範圍內完全失效,成為一張廢紙;
其二,國家保留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的權利,其要害在於評估「移民潮」對香港繁榮穩定及國家安全的綜合影響,最終可能採取「人大釋法」形式重新解釋國籍法對香港的適用機制,取消新BNO的居港權、福利權和選舉權,實行法律身份上的完全脫鈎,但這一終端措施沒有即刻採取。國家留出了一定的時間視窗,讓新BNO們可以「回頭是岸」。中國是祖國,香港是家園,政治性的「去國離鄉」本質上是悲劇,但悲劇原因不在國家的法律管治,而是香港人的「世界公民」迷思。
這一波「移民潮」只是暫時的,對香港繁榮穩定的衝擊也是可控和可填補的,而「移民回潮」會相應產生而對沖之。歡迎新BNO的只是英國政客而不是英國社會,但他們的具體生活和權利是在社會適應中界定和塑造的。而且中英關係時晴時雨,其對抗與妥協的節奏和影響並非這些新BNO們可以理解和掌握。新BNO的政治移民傾向及盲目性,根源於身份認同建構的錯亂與迷惘:
其一,部分香港人錯誤地將「殖民地臣民」身份與「世界公民」身份雜糅,賦予歷史合法性和道德光環,作為其政治移民決策的依據;
其二,他們不能正確理解和適應「一國兩制」中內含的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以及香港國安法帶來的身份認同建構的新要求;
其三,他們不能正確理解和適應中國的長期文明史優勢、政治體制的規範正當性以及與香港有關的國家全球化戰略,其知識、視野和價值觀嚴重局限於對西方的機械性尾隨和依賴,缺乏立足中國文明和制度的獨立心智;
其四,他們誤解和虛幻期待西方社會的自由承諾和福利幻象,對「移民難民化」的社會衝突與新的身份認同的激烈矛盾缺乏基本評估和準備,可能成為西方進一步衰落周期中種族歧視暴力的犧牲品。
總之,香港國安法是新時代「一國兩制」的分水嶺式的國家立法,香港人身份模糊和忠誠虛置的時代結束了,真正的「國民化」進程開啟了,香港社會各方面(尤其教育)的改革進程印證了這一點。新BNO不是「諾亞方舟」,而是精緻利己的西方政客的利益算計和外交手法,與香港人的福利和未來沒有關係。國家在法律身份清晰化方面的等待期也不會太長,「移民潮」一定會遭遇「移民回潮」的對沖,從而完整呈現香港人身份迷失與重建的錯綜複雜和精神陣痛。這是難免的歷史過程。各位博友可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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