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和不遇

人生於世,總在遇和不遇之間。作為退休理科教師,我們會遇到同好者一起寫博文,同一議題,可各抒己見,有時會遇到教過的學生、共事的老師、久違的上司,什麼樣的熟人、朋友,什麼樣的男人、女人,全不由我們做主,卻決定我們的電腦瀏覽器、博文和瀏覽的博客。以前在學校工作,如果工作順利、生活幸福,某一天早上醒來,我們會感謝命運,讓自己在那些重要的時刻遇到了合適的人,可能是同事的幫助,勤奮的學生…如果某日諸事不利,那麼,會遇到倒楣的事情,忘記帶教具,忘記這,忘記那。生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佔據人一生大部分時光的,是他的職業生涯,平時人們常講的遇和不遇,也多指工作和職業中的遭際。退休後遇到的,多是舊同學,興趣相似的羣組,在談天說地之際,偶有佳作,不想輕易忘記,乃存之於小方塊中,給遇和不遇的博客觀賞,如此而已!

2024年2月5日 星期一

懺悔與拜懺

道歉、賠罪、補償,對於人與人之間的錯失和傷害,文明社會有很多默認規矩。

甚至有道歉條例,希望公平、持平緩和人世間衝突。懺悔並非文字能表達其中最深層意義,其實是一個道德命題;世界上沒人能完全表達自己內心真正想法,文字說話不足表現真正內心,沒任何方法能測量人心奧秘。

現今文明社會,卻要用上法律去規範。蒙起雙眼就代表公平、法律條文就可以說明一切?很諷刺;也反映人心就是這麼桀驁不馴。

逃避責任,就是人性。誰不是?更多時候,傷害已經造成,補償,其實於事無補。無法彌補的傷害,只能在怨恨中延續。

菩薩畏因,眾生畏果。世間事物,有一些法則,叫人警醒,小心一舉一動;不只言行舉止,心思意念,也能牽動作業。這是宇宙的運作模式,若果閣下相信有因果,畏果就要謹慎自己。舉頭三尺有神明,道教也有三屍神在身體記錄善惡,一旦犯錯,便要誠心懺悔。

怎樣才是懇切的懺悔?內心必須知道,無論做任何事情,都不能以此「換取」錯誤帶來的傷害、痛苦和代價。以這種心情作起點,為過錯作出坦誠懺悔。

閃過的罪惡意念算不算?藏傳佛教有個詞叫「意樂」,梵語 āśaya。此字含有休息處、住處、意思、意向等意味,故意譯意樂、意欲、志願。凡心裡所欲之作為,皆稱為意樂。顯揚聖教論卷三舉出貪、瞋、癡等三種意樂。 即在某種想法中持續感到亢奮、高興、滿足和渴望。這就是十分邪惡、自私。所以懺悔文曰:

往昔所造諸惡業,
皆由無始貪瞋癡;
從身語意之所生,
一切我今皆懺悔。
──
《華嚴經》

每天的回想和檢視,看到自己不足,都能帶出一些讓自己懺悔的感覺,皆因眾生起心動念,無非是罪。

人最珍貴的,是自律,是靈性高於動物的表現。想像自己要活得像觀世音菩薩,只要這樣,思想、行為和志向已不一樣。

兒時跟媽媽到大嶼山觀音寺參與拜懺法會,她說這是修福修慧的大功德。當時尚未皈依三寶,只是記在心中。後來明白懺悔的意思,加上大德的教誨,便明白懺悔的意義與功能。

「懺悔」一詞,是中國佛教特有的名詞,在佛教傳入中國之前,漢文並沒有「懺悔」這兩個字的連用。而在印度,懺悔是做為一個修行人必須要具備的條件,不論自己這一生之中是否犯了過失,都應該懺悔。對佛教徒來講,懺悔可分有幾種程度的不同。

最基本的程度,就是自己犯過失,而其它的人不知道,並沒有從其它的人發生什麼不愉快的事。也就是說,沒有妨礙人,沒有讓人家受傷害,可是對於自己的修行,是有過錯,或者是一種過失,那就要懺悔。這種懺悔,是對自己個人,就是「責心懺」,責備自己。所謂責備,並不是罵自己,不是悔恨自己,而是檢討自己。檢討自己不應該犯的錯誤,而已經犯了錯,那怎麼辦呢?從此以後發願不再犯錯。這是懺悔的第一種。

第二種是「對人懺悔」。對誰懺悔?對自己所傷害的人,或者是自己覺得讓他人痛苦,或者自己知道對他人造成傷害,可是對方沒有發現。這時候要自己請罪。不管對方知不知道我們傷害了他,還是要懺悔。我們發現自己對人不起,就要跟他懺悔。懺悔的意思是說,自己做錯的事,要負擔起責任來。對人如此,甚至對動物,也是相同的。我們傷害了動物,動物是不會講話的,但是我們知道讓動物困擾了,一樣的要懺悔。

比如說,我們跟人在一起互動講話,無意之中,你說了一句讓人家傷心的話,也許你根本沒有想到你傷害了人,可是你發現這句話是不應該講的,這時候要馬上對他講:「我懺悔,對不起!」從此以後,希望我對你不要再有這種行為,甚至於對所有的人,也不會再有這樣的行為了。這是第二種懺悔。

第三種,就是犯了眾怒,或者是讓一組人、一個團體受到傷害、受到損失,不論是在精神或者物質方面,讓一個小團體或是大團體受到傷害了,就要當面懺悔,叫做「當眾懺悔」。

眾,有小眾,有大眾,如果局部的人、幾個人被你傷害,或者因為受你的影響而損失了,那就對局部的人懺悔。如果整個團體,因為你做的事,而使得名譽上受損失,或者是財務上受損失,那就要向大眾全體懺悔。

已經犯的錯,要懺悔;如果自己沒有犯錯,或者不知道自己犯了錯,可是為了要修行──修定、修慧,或者發願受戒,這個時候也要懺悔。就好像是我們吃飯以前,要把餐具洗乾淨,懺悔則是恢復我們三業(身語意)的清淨。但是,懺悔以後,是不是我們的業就已經了了?其實是沒有「了」。懺悔是說,我承認自己犯了錯誤,所以要負起責任,來彌補錯誤。

現在講「懺儀」。懺儀,是大乘佛教才有的,在原始、小乘的佛教,並沒有這種集體的大眾修行。而大眾一起修行的時候,必須要整齊、要劃一,因此有了儀軌的產生。如果沒有儀軌,大家在一起修行,會互相的干擾,可能你修你的,他念他的,你拜你的,他拜他的,在時間上、動作上以及聲音上,都會互相的干擾,那就不是共修了。因此,祖師大德非常慈悲,編寫了種種的懺儀。比如,匯整〈大悲咒〉(〈千手千眼大悲心陀羅尼經〉)和《法華經‧普門品》,而編成一部「大悲懺」。修淨土法門,就以淨土三經而成「淨土懺」。

而「梁皇懺」,是所有懺儀之中最大的一部。除了「梁皇懺」之外,還有「水懺」、「藥師懺」、「地藏懺」,還有「觀音懺」(即「大悲懺」),最早還有「法華懺」,專門拜的《法華經》。但是論團體的大修行,拜「梁皇懺」是最殊勝的,也是人數最多的。「梁皇懺」的內容非常豐富,它是結合著所有大乘經典的佛號,以及大乘經典的佛法、法義,彙編而成。而這種修行法,對我們有什麼好處?

集體的修行,就是彼此互相的影響,我們的心是共同一致的,我們的唱誦是一致的,我們的儀軌動作是一致的。這時候,修行比較不會懈怠,也不容易散亂。如果單獨一個人拜「梁皇懺」,很可能拜一拜就休息,拜一拜打打妄想,沒有辦法集中心來規律的拜完。而團體一起拜的時候,由法師帶著唱誦,氣氛非常的凝聚,我們的心也比較容易一致,發起虔誠心來。我們拜懺的時候,念的是佛號,念的是佛經的經句。

業,主要是緣於我們的心,我們的心打結了,就是障礙、業障。如果你懺悔之後,心裡不再打結,這就不是障礙。當我們的心沒有障礙,遇到種種外在的障礙,也會減輕,也會減少。這什麼原因?有兩個原因。第一種原因,因為從過去世到今生犯的錯誤,我們已經承認犯了錯誤,也願意承擔責任,往下就是如何來彌補、補救我們所犯的錯誤。

怎麼補救法?第一,發願迴向給那些靈界的怨親債主。迴向是說,你在修行,你在成就道場,你在成就弘法利生的大事業,這就是為他們做好事。因為你做了功德,迴向給怨親債主、靈界的眾生,所以他們到這裡來聽我們拜懺,跟著我們拜懺,放焰口的時候,他們也來聽焰口。

我們拜懺,都是用的佛法、用的佛號,焰口是用的種種的真言,都可以讓他們直接得到利益。就好像是說,我們請他們來聽聞佛法;就好像是說,我們為他們請客,不是用嘴巴來吃,而是用心來接觸佛法的利益。他們聽了佛法以後,也能夠心開意解。這樣一來,也就不會冤冤相報,或者來找你。

另外,我們拜懺的時候,除了超度怨親債主,對其他的孤魂,也請他們來的,為他們做大布施。這就是彌補了往昔所造的種種諸惡業,使他們受到傷害,如今我們做佛事,來彌補過失。這樣子,是不是我們的罪業全都消了呢?沒有,只能夠說,他們暫時不會來逼我們的債。小的債務,他們不計較,如果重的債務,還是有的。因此,我們要經常的懺悔,經常的修行。

還有,佛經說:「罪性本空由心造,心若滅時罪亦亡。」罪的本質是空,而罪是怎麼來的?是我們的心造成的。如果我們的心──自私自利、貪瞋癡慢、自我中心的心,全都消滅了,就是煩惱心沒有了,便能夠生起智慧心、菩提心,證得菩提果。證得菩提果是很不容易的,但是修行就是要證菩提果。如果我們的煩惱心斷了,而證得菩提果,這時候才真正的沒有罪了。

如果你尚未得解脫,但是你的心時常能夠與空性相應,那麼怨親債主也找不到你的。如果你常常修空觀,實際上就是禪修,而修行到沒有自我中心的時候,什麼業障也找不著你,那是不是逃避了債務呢?不是,不是逃避了債務!這時候,你要發起大悲心來。

菩提心,是智慧心,也是大慈悲心。「梁皇懺」又叫做「慈悲道場」,是發大慈悲心,願自己利益一切眾生,那就是行菩薩道。當你發大慈悲心,利益一切眾生,你隨時隨地都是在做大布施。因為你隨時隨地在做大布施、做大好事,怨親債主只要靠近你,就會有好處。本來是怨親債主,結果變成你的護法、你的助緣。這樣子,我們的業就消了。

因此,懺悔有多種層次的功能,可小可大。如果說來拜懺,就能夠消罪業,那是不懂佛法。如何才能夠消業除罪?就是常常要發起慈悲心,多一點慈悲心,少一點自私心,你的心就能與空性相應。所謂心,多半是指的自私自利的煩惱心,自私自利的心愈重,你的業障便愈重;自私自利的心愈輕,你的業障就愈輕。這是對我們自己來講,那對於我們的親友,也就是先亡眷屬,以及在生的親戚朋友,我們拜懺對他們有沒有用?對他們是有用的。這是替他們做布施,替他們做功德,為他們來積福。他們自己沒有來,但是你們替他做了,還是有用。可是最好還是自己來修行。諸位知道,自己修行和代替修行的功德是多少?六分比一分,六分功德屬於修行人自身,一分功德可以迴向,但還是有用的。

因此,我們人在世的時候,自己修行是最好的。如果在世的時候,沒有機會修行,不知道修行,那麼過世之後,我們還是要替他修行,還是要替他做布施。如果在世的時候,已經知道布施,已經開始修行,則功德全屬於他。

懺悔,是不是一定要來參加法會共修才懺悔,平常要不要懺悔?人家不知道你做錯了事,但是你自己犯了錯,要不要懺悔?自己對人不起,人家也知道,怎麼辦?如果對許多的人做錯了事,怎麼辦?要當眾懺悔。可是很多人很愚癡,做錯了事,不但不認錯,反而編出很多的理由來,說錯不在我。而這種人,更是罪加一等。所以,身為一個佛教徒,做了錯、犯了過,一定是自己負責,也要對人負責,這是最基本的懺悔。

還有,為什麼要共修懺悔?一個人不能拜「梁皇懺」嗎?一個人可以拜,但是不夠好。一個人修行,力量是一根紗,十個人一起修行,就變成一條線。如果是千支紗在一起,就是索纜。共修的力量大。因此觀音寺要辦這樣的法會,讓信眾一方面來種福田,一方面修福修慧。拜懺,事實上就是修福修慧的大功德。

2024年2月4日 星期日

古蹟隱於鰂魚涌

前鰂魚涌學校

  鰂魚涌,那麼富於漁村風味的地名,也許曾經水清魚肥,未及考據了。此地離我讀中學時家居只有一公里左右,如今在最繁忙一瞬最熱鬧地段發現了隱世的三級歷史建築。

  學生移民海外歸來,短租在鰂魚涌英皇道,那天我先往聞名的粥店,恰是正午,只見上班族萬頭攢動從商廈如湧而來,午膳的擠迫匆促濃縮為這商住區一景。店裏生意如湧,簡樸老派的裝修裏飄出粥的氣味,附近食肆同樣老舊,仍在舊樓地舖營生,沁出勤勞的力量。不遠處玻璃幕商廈數座一氣呵成連作太古坊,時尚優雅,更有玻璃天橋凌空。那橋,避免了人車爭路,行人從容就跨越車流,安全穿梭於商廈與地鐵。那不止是一道橋,更是一道風景,讓行人抬頭一望就驚艷。此地混合了簇新與殘舊、街景與山色,哪知道,還有古蹟。

  我拎着明火靚粥和「卜卜脆」油炸鬼,以為排隊得來的香港美食立刻成為疫後重逢的主角,怎知美食不如美景,甫一進門同學馬上領着我到窗前,說要看大麻鷹。大麻鷹?市區不常見哩。聞言我有點忘形了,忙放下發泡膠盒,聽她指點江山。房子位處高層,常有大麻鷹窗外翱翔,還有蝴蝶翩躚,呀,蝴蝶竟能飛得那麼高!同學從不誑語,我深信不疑,未見鳥蹤蝶影,卻見對面山丘黛濃翠鬱中,一座西式古典建築物幽隱其上,遺世獨立,超然物外,那究竟是什麼地方呢?

  山丘之下有小路,石階多級,坡道幾段,步道依乎山勢緩陡而建,路旁草木雜生,頗有野趣。柵欄橫在路口,重門深鎖,不知其中底蘊。建築優雅地隱世翠微,傲立青山,遙不可及。曾經漫步路過,抬頭仰望,只見大宅隱約外觀,不似此刻居高臨下,把神秘舊屋看得一覽無遺。眼前景觀寧靜,樹木蔚然,蒼綠含秀,靜景卻教我微微撼動,撼動於景色之美,撼動於與這建築相逢。分明知道這建築存在偏又未窺全貌,似曾相識偏又印象朦朧,似在近鄰偏又陌生,似乎高不可攀偏又俯視鳥瞰,如今雖然一知半解,總算一睹廬山,勝於坐電車巴士上層只見小路伸延而莫得古宅門庭。

  「這建築物屬於什麼年代呢?房子屋頂有竿,用來插旗,不似私人別墅。」「插旗的是塔樓,正正方方,四條柱,撐住塔頂,四邊通風。」「很舊,但是保養得很好,應該仍有人居住。」「神秘!」「建築對稱,兩邊高,中間低。」「呀,大麻鷹!兩隻!」麻鷹掠過,不能眼慢,不然麻鷹飛遠了。「壁畫最右邊畫了一雙麻鷹,寫實。」果然巨翼騰於畫上。山腳畫了一幅壁畫,色彩斑斕,內容概括了此區特色,我們站在二十層下望,居然連麻鷹也看到,真奇怪。「蝴蝶飛來了!」蝴蝶二三,粉色輕盈,不可思議地貼近玻璃窗前數次飛過。

  奇異的喜悅瀰漫小室,差點忘記了靚粥不滾燙、油炸鬼不脆口了。讀地理系的同學對大自然與人文景觀充滿探索的熱情,便一起網上搜尋資料。古建築本是前鰂魚涌學校(Former Quarry Bay School),或稱前鰂魚涌英童學校,建於一九二六年,已列為三級歷史建築了。學校一九八零年搬往寶馬山,此地由社會福利署接管,改為培志男童院。後來又改作德育發展中心,歸香港青少年發展聯會轄下,並不對外開放。

  怪不得了,這三級歷史建築分明在通衢大道之上,紅塵萬丈裏,卻因地勢略高,門禁森嚴,行人止步,不予公眾參觀,媒體不大報道,好像別有幽獨,原來另有抱負。

  建築風格乃新古典主義,立面對稱平衡,富於穩重之美。主體樓高兩層,兩翼則樓高三層,其屋頂建有插着旗杆的塔樓。正門上方的石碑刻有拉丁文「Labore et Honore」,英文翻譯為「Labour and Honour」,即「勤勞與榮譽」。那麼,建築從落成開始已立下意向,奉行至今,「勤勞與榮譽」,榮譽來自勤勞,榮譽出於自力,並非天授,可謂發揚韜奮,激勵志氣。校訓崇高,對數十年前的英籍學童、繼其後的迷途孩子,以至世界各地的學子,意義同樣深遠。

  「吃完粥,再去窗邊瞄瞄。」我們互遞微笑,拉丁文「Labore et Honore」已刻印在飯桌。車水馬龍,青葱圍攏,百年舊建,古意盎然。古蹟用途數次變更,不離其本其宗,黌宮巍然,儘管不同年代入讀的孩子,膚色不同,背景有異,可是這是學習的好地方,校舍有情,菁莪樂育,讓孩子俯仰其中,琢磨品格,切磋學問,磨礪意志。所謂地靈人傑,朝嵐夕照,山中靈氣,與「Labore et Honore」會同刻印在孩子心間。

  古蹟除了歲月悠遠外,其中蘊含的歷史變遷、文化內涵、貢獻範圍,同樣值得追溯與深思。今午何幸,既與同學共聚,又與古蹟相逢在鰂魚涌,內心滿是喜悅。

2024年2月3日 星期六

釋迦牟尼是神嗎?

釋迦牟尼的教化創制了佛教,他被後世尊稱為佛陀(Buddha)、世尊等等。在許多民間信仰中,釋迦牟尼被神化而視為神。釋迦牟尼到底是一個悟道的人,還是神呢?相信很多佛教徒或非佛教徒會都問這個問題。該怎麼解答呢?釋迦牟尼被後世尊稱為佛陀,且在佛教經書與徒眾心中視為神。但在原始佛教中,它的教義並沒有提倡膜拜任何的神或偶像,為什麼呢?因佛教認定每一個眾生內在都是佛,都具有佛性。而因此,佛教原始教義鼓勵眾生善用本世放下妄念、脫苦、離相,而在離相後修證成佛或菩薩。

佛陀在菩提樹下覺悟

原始佛學的主要思想與特點

原始佛學是指釋迦牟尼及其最初的弟子所傳的佛學,主要內容有四聖諦、五蘊、十二因緣、三法印,以及緣起、無我、中道、種姓平等說,等等。早前拙作《「心經」研究》 對其要義有所論述,算是修行道中的一種提點。

四聖諦是原始佛教對人生和世界的現狀、原因、本質以及超越世俗痛苦的方法與境界的總的論述。主要指:苦(世間苦的本質)、集(苦的原因,即貪愛)、滅(苦的熄滅)、道(滅苦的方法,即八正道等)。五蘊是原始佛教關於人的主要構成要素的理論,包括色(物質,如地、水、火、風)、受(感受,如苦、樂,不苦不樂)、想(思想觀念)、行(遷流造作)、識(一切精神現象的總稱)。十二因緣是原始佛教對人生現象因果變化的分析。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這十二因緣,從無明向後觀察,每一支為後一支的因,若從老死向前觀察,每一支為前一支的果。從六處之接觸外境說起,為八支說(老死←生←有←取←愛←受←觸←六處)。其中修行者可以控制而切斷者,以觸支上做工夫是最切實可行。三法印是印證是否為真正佛法的三個標準: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

原始佛學的許多基本理論和主張都是與婆羅門教針鋒相對的。其最顯著的特點之一就是將「緣起論」和「無我說」作為全部思想學說的理論基礎,以反對婆羅門教關於有萬能的造物主(大梵天)和不死的靈魂(神我)的說教。針對婆羅門教的「梵我一如」論,早期佛教提出了「無我」的觀念,認為一切事物都沒有一個不變的最高實體。不僅宇宙沒有一個作為萬有實體的「梵」,人的生命現象中也沒有一個作為意識、情感主體的真實的「我」。「無我」理論是佛教區別于古印度其他各種宗教派別的最根本之處。在關於世界與人的形成及其實質的問題上,早期佛教鮮明地提出了「緣起論」,認為包括人生現象在內的一切事物都是由多種要素或條件構成的,這些要素或條件被稱為「緣」。眾緣構成的事物沒有一個恒常不變的,作為第一因的東西,在一定情況下,事事都可為因,事事也都可為果。宇宙人生乃至佛法都是因緣和合的產物,「緣起論」是整個佛教理論的基石。原始佛教在古印度思想文化的土壤中產生,它吸收並改造了不少婆羅門教的思想,如「輪迴」與「解脫」理論。佛教講輪迴是要引導信眾行善,作為體證真理的必要準備和基本條件,其根本目的不是要人們達到相對好的輪迴狀態或者回歸某個本體,而是要引導人們超脫輪迴,正確認識事物和人生的本質,具體來說就是消除無明,達到涅槃。

原始佛學的另一個重要特點是重視對人生問題的探討和對人的解脫的實際追求,而並不重視對抽象哲理的研究。佛教的創立雖然與當時印度的社會狀況以及活躍於社會生活中的各種宗教文化現象密切相關,但其最直接的動因則是釋迦牟尼對人生問題的思考。釋迦牟尼有感于現實人生的種種痛苦而致力於追求永超苦海的極樂。他創立的佛教的根本精神,就是用緣起論來分析生老病死等人生現象,說明人生無常,一切皆苦,並揭示人生痛苦的原因以及擺脫痛苦的途徑、方法與境界,強調通過宗教實踐獲得人生解脫的重要性與迫切性。原始佛教這種重人生問題和人的解脫的基本精神在後來的部派佛教乃至大乘佛教中雖有進一步的發展,但更多地是從思辨哲理方面被抽象地加以發揮了。而這種精神在重視現實人生問題的中國傳統文化中卻獲得了新的生命力,得到了長足的發展。

原始佛學雖重視人的解脫,但突出智慧的作用,最終把人的解脫歸結為心的解脫,這是它的又一個重要特點。原始佛學的解脫論是奠定在「慧解脫」之基礎上的,它強調無上智慧(菩提)的獲得,追求大徹大悟的理想境界。這種境界的實現,實際上就是主觀認識的根本轉變,是內在精神上的解脫。由於古人往往以「心」代指主觀精神,因此「心」被視為解脫的主體。

原始佛學把人的解脫歸結為心的解脫的特點,與中國傳統文化中儒家重人的內在精神的提升和道家追求人精神的逍遙自由有相契合之處,從而提供了印度佛教文化與中國傳統文化相融互補的重要契機。原始佛學還確立了貫穿佛教發展始終的重要思想和方法論基礎——中道。在與婆羅門教及各種「外道」的鬥爭中,釋迦牟尼摒棄了在當時印度社會中比較流行的享樂和苦行這兩種極端的修行方法,提出只有「離此二邊取中道」才能最終達到涅槃解脫的聖境。這種不偏不倚的合乎「中道」的宗教修行方法,以平和的態度回歸自心以求主體精神的根本轉變,挺立出了佛教與眾不同的特質,並因此而增強了它的社會適應性,使之易於為各種不同的人所接受,這也是佛教創立以後很快得到廣泛傳播的重要原因之一。原始佛教的「中道」立場不僅成為其修行方法的出發點,也成為後來大乘佛學的基本方法。

原始佛學的基本特點還表現在它主張的「種姓平等觀」上。為了反對婆羅門教的「四種姓說」,原始佛教打出了「種姓平等」的旗號,強調種姓並不是先天由神確定的,而是後天的,應該以人的德行而不是以出身來劃分人的等級,認為人生來並沒有高低貴賤之不同,任何種姓在宗教解脫面前都具有平等的權利。這種理論得到了除婆羅門之外的大多數人的支援,它是佛教很快興盛發展起來的又一個重要原因。

原始佛教的理論學說主要保存在「經」與「律」中。釋迦牟尼入滅的當年,由大弟子迦葉召集五百名比丘在王舍城附近的七葉岩畢波羅窟集會,共同憶誦佛說,這就是佛教史上的「第一次結集」,又稱「五百結集」或「王舍城結集」。在這次集會上,佛陀的大弟子阿難陀和優婆離分別根據記憶誦出經、律二藏,得到了大家的認可,確定了現存《阿含經》的基本內容。「經」有兩大類,北傳的叫「阿含」,南傳的叫「尼柯耶」。兩者共同的四部是長部、中部、雜部、增一部,不同的是北傳還有一個「雜藏部」,南傳還有一個「小部」。「律」的基本內容是戒條,以後附上緣起故事的廣釋、諸事及附注。現在流傳的「經」與「律」,都經過了後來各部派的增減,已帶有部派佛教的色彩。 

纏足惡俗

移風易俗,從來並非一蹴即就的事。最近垃圾徵費引起的擾攘爭拗,雖然我絕對贊成減排垃圾,以及環保對地球的重要性,但提倡及執行的方法要做足功夫;今次政府推行的期限被迫延遲,讓人想起晚清的不纏足運動。

女子纏足,古已有之,僅屬個別女士為了取悅皇帝諸侯,如窅娘為南唐後主李煜纏足,後來蔚然成風,連蘇東坡也賦詞《菩薩蠻.詠足》讚美小腳,以致西方人認為中國人有戀小腳癖。纏足成為風氣,始於北宋,興於南宋,盛於元朝,至明、清兩朝積習難返,乃至坊間相信:不纏足的「大腳」女子難嫁入好人家,甚至嫁不出去。

近千年有多少婦女自幼纏足?沒數據可參考。晚清的《萬國公報》記載:「縉紳富貴之家鮮不裹足,農人之女鮮有裹足者。」首句是事實。在1950至60年代,香港還有纏足婦女。農家女要下田勞動,很少纏足,卻並非「鮮有」。

1887至1906年隨丈夫來華的英國旅遊作家、女性主義者立德夫人(Mrs. Archibald Little, 1845-1926)曾道:「在西部,婦女們的腳都裹得像蹄子一樣小……北方的勞動婦女因為腳下站不穩,只能跪在厚厚的黑土地上勞作……在上海和中國其他地方,裹腳被列為是品行的標誌。」

歷朝不乏有識之士反對纏足,卻無行動,直至鴉片戰爭後,來華的傳教士、「西國女士」、「洋貴婦」大力抨擊纏足,標籤為中國人之野蠻落後,與印度「焚寡婦殉夫」習俗等量齊觀。他們組織起來,鼓吹婦女拋掉紮腳布。歷史記載,最早的反纏足組織是1875年教會在廈門成立的「戒纏足會」,可惜成效不彰,響應者少。

不畏難不苟安

1895年4月,立德夫人在上海發起不纏足運動,組織「天足會」。她說:「人見顛連困苦之流,恒患有以救之,余之立天足會,即本此意。」創會成員全是「洋貴婦」,包括瑞典、美國、德國、法國、英國和西班牙等的總領事夫人、意大利領事夫人、美國女醫生、英國律師夫人、丹麥、英美富商的夫人等二十多人,全是上海租界的洋精英。

天足會籌款印刷《天足會報》、宣傳單張和小腳的X光圖,在各地設立的分會派發。

立德夫人因不懂中文,於是帶同翻譯,自費去各大城市及香港辦宣講會。起初,官員杯葛她,聽眾譏笑她,立德夫人承認自己「給人茶餘飯後提供了笑料」。不過她鍥而不捨,《萬國公報》形容她「不畏難,不苟安,嘵嘵三寸舌,僕僕千萬里」,幾乎跑遍全國。天足會還製作了「天足會獎章」,表彰不纏足的婦女,以及運動的工作人員。

宣講會和派單張收效有限,參與者多是在華的外國人、教會人士和官紳名流──她在香港的宣講會,首富何東出席了。此外,立德夫人為爭取清廷的支持,游說李鴻章,遭李拒絕,只獲得李題詞的一把扇。她曾倚仗外國勢力,發動千多名在華的「西國女士」聯署信件,代表歐美國際婦女聯合會萬五名女士,交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呈請皇帝下詔禁止纏足,衙門當然拒絕了。八國聯軍佔領北京時,她去信要求聯軍將「禁止纏足」加入議和條約,不果。1902年,慈禧太后回京,諭令官紳勸禁纏足──只是勸禁,不是下詔禁止。立德夫人最大的成就僅止於此。

導致國家積弱

立德夫人的天足會,會員甚少中國男子。運動鬧得沸沸揚揚,康有為、梁啟超等維新派,正忙於介紹西學,興辦學堂,鼓吹及尋求光緒支持變法,但袖手旁觀,任得洋人──尤其「西國女士」──越俎代庖來解放中國婦女,豈非男兒的恥辱,及益顯中國的落後?湖南按察使黃遵憲,親寫告示,勸喻民眾不要為幼女纏足。據康有為的女兒憶述,康有為曾向李鴻章指出:「國家積弱,纏足未嘗不是主因之一」。

在天足會成立兩年後,維新派在上海成立了男人的「不纏足會」,在各地設立「戒纏足會」,招收會員,辦演講,出版和派發《不纏足歌》。

天足會只謀婦女解放,「不纏足會」則加上「保種強國」的宗旨。保種,因纏足「其母既殘其筋骸,瘁其血脈……所生子女,自必脆弱多病……數十百年後,吾華之民,幾何不馴致人人為病夫,家家為侏儒」,國家怎能強大呢?全國四萬萬人,一半是婦女,不纏足就增加了二萬萬的勞動力,生產大增,不致「民用空乏,而國計困窮」。

不纏足運動由1895年持續到清朝滅亡。民國成立,1912年孫中山通飭各省勸禁婦女纏足,依然只是勸禁,直至新中國成立,才立法禁止纏足,消滅此為禍近千年的惡俗。

2024年2月2日 星期五

「神」、「上主」或「上帝」

剛剛睇過老同學Eddy直播的《 愛因斯坦的上帝?- 科學與宗教水火不相容?何謂「科學神秘主義」?》 最新YouTube的片段,很有啟發性。 首先轉載他早年在黃龍報(1975年刊),關於「神」的文章:

「神」這個概念的分析

        「神」這個概念不是自古便有的,從遠古時代的原始部族社會中的巫術、圖騰膜拜、泛神論、多神論等思想,以至近世〈指近三四千年〉所產生的排斥性的一元神論,其間發展的過程是漫長而且曲折的。以現在的信仰趨勢而言,無可否認一元神論是佔了極主要的支配地位,而在所謂宗教與科學的衝突中,站在宗教前線的領導主體也正是一元神論——特別是起源於中古猶太教的一元神論,亦即現代天主教─基督教的基本教義。我們研究「神」這個概念,便因此很自然地集中於這一體系所信仰的那個「神」——即古時所稱的耶和華,現時的上帝、天王。

  研究一元神論思想的形成和發展的過程,是文化人類學者的工作,我們現時主要的任務,是探討一下在今時今日的形式宗教裡,「神」這一概念的內涵究竟為何。

  若有人對我說:「你一定要信x!」我一定會問:「甚麼是x?」同樣,當你說「我們都要相信上主!」我一定反問:「上主究竟是甚麼?」有些人認為上主〈或神〉這個詞語是不辯自明的,是無須細問的一個共同意識,這種看法實在是太天真了。「神」這個概念是十分複雜的,而且解釋也各有不同。我們首先一定要弄清楚,你所信的神與我所說的神是否一致,忽略了這一點是很多混亂與誤會所產生的原因。

  我曾把「神的定義為何?」這個問題分別問過不少天主教或基督教的信徒,而我最常得到的答案是:「我們根本不可能為神下一個定義。人類以其有限的理解,蓋不能全部認識神的無限偉大,更何況是定下一個認識的框框,把神局限起來呢?」這當然是一個意料中的答案,但這是否表示「此路不通,別無他路,我們是永遠不能對神這個概念作進一步研究呢?」不。我們雖然不能得到神的一個窮盡性的最終定義,卻可以轉過來談神「應有的基本屬性」。誠然,我們必須說明:這些屬性並不是十足充分的,我們所要求的不是充分條件,而是必要條件。我曾多次主動提出若干這樣的條件讓一些教友選擇,而他們亦屢次贊成這種嘗試,結果得出了下列的「通過議案」:

  神之所以為神,必須是:(一)萬物的創造者;(二)萬物的主宰;(三)「人格化」的;(四)無處不在的;(五)永恆的;(六)〔全能〕的;(七)〔全知〕的;(八)〔至善〕的。    這八個條件當然不能完全地形容神,但也已包括了較為扼要的數點,我們把表列重看一遍,將發覺有很多地方很值得商榷,有些地方則可能會〔過簡〕和〔不完全〕,例如:萬物的創造者未必是萬物的主宰(如印度教中的神即是);在天主教-基督教教義中,〔神造萬物〕應該包括〔天主造人〕,所謂〔人格化〕其實指人類是依照著天主的形象造出來的,實是人類的〔神格化〕,而〔天主的形象〕並非指天主是男人或女人,是黑人還是白人,而是指天主聖靈的本質;至於無處不在則是天主〔靈〕的本質的體現,因為物質世界根本沒有無處不在的東西(我已聽到有人產生疑問:那麼〔靈〕的定義又是甚麼?但對這個問題,我想還是留待讀者自己思索好了);第五個條件所謂永恆,其實是指〔神〕是〔超越時間〕的(姑且勿論那是甚麼意思);最後一條謂神是〔至善〕的,意即神是一切道德的根源,脫離了神就根本沒有善惡可言,而人生也將失去了所有意義。

  關於這項屬性,詳細的解說可能人各不同,甚至眾說紛紜,對此我欲逐一討論,只是選了其中數點,以最基本的觀念加以分析.就先看(一)〔萬物的創造者〕,這個觀念是最基本的,但解釋仍非簡單,當我向一位基督教徒問及〔神〕的屬性時,他第一個提出的是﹝神是存在的根由.﹞(God is the ground of being.)其意謂一切事物之存在,皆是〔神的結果〕,沒有〔神〕就沒有所謂存在,說得通俗點,就是當我們看到這個生生不息的宇宙如何壯麗,如何神奇,如何偉大和奧妙時,我們不期然地必會產生〔這一切一切是如何發生的?〕這個大疑問,〔大自然就是天主存在的見證.〕此一論調遂由此而生,但事實究竟是怎樣呢?現在讓我們細心分析一下:我們觀察到大自然中很多複雜的現象,由於當時的知識水平所限,往往不能用以前的經驗及從實踐中掌握得到的知識來加以解釋,但人天生好奇而且傾向於理性的動物,理性告訴他們,自然界的大部分現象是因果相連的,自然界的普遍客觀規律,也就是因與果的規律,一隻雞沒有了蛋不會孵出來,一塊石頭也不會無緣無故的自動滾上山去,每件事都一定有它的解釋,有它的因,但一件事的因卻總也有其自身的因,由是因果相連,因外有因,究竟有沒有止境呢?我們用B來解釋A,C來解釋B,D來解釋C,E來解釋D,但究竟這個過程有沒有一個完結?宇宙的一切有沒有一個最終的〔解〕呢?我們能否找出這奇妙造物最終存在的理由呢?

  這確是一個發人深思的問題,歷來的哲學家對此都有不同的見解,但總結來說,答案大約有二:一是承認認識是無止境的,知識是無盡的,因果循環的沒有終結正是這個宇宙的基本屬性,最終的「解」是不可能達到的,而且也不存在。這觀點承認了解釋的無限性質,但人類往往對「無限」這個虛無縹渺的概念感到難以接受,在感情上我們不能體會無限,正如布魯諾《論無限》一文的對話錄中,勃基奧說:「這樣的無限我的頭腦理解不了,我的腸胃也忍受不了。」於是一些人則提出另一種論調,他們認為看似無盡的解釋實在是有終結的,宇宙應該有一個最終的真理,萬物最後應有一個解釋,這個解釋是一切因果關係的總泉源,是「第一因」。好了,有了「第一因」,似乎樣樣事都好說多了!「第一因」產生宇宙,「第一因」解釋一切;於是又有人說,這個所謂「第一因」也就是「神」,因為只有「神」這般偉大才能派生一切,「神」是造物主,是萬物的源頭,故大自然的存在也就已證明了「神」的存在。但真的嗎?讓我們來看看這究竟是甚麼一回事:「第一因」是我們研究因果問題時所提出的一個答案中所引伸出來的假設,這個假設是先驗的,是沒有事實根據的,其真實性根本無從確立,它可能是真,也可能是假,而就算我們承認它是真的,那它也只不過是一個自然界的客觀事實,根本與宗教扯不上甚麼關係,若我們喜歡叫這個「第一因」做「神」,這當然無可厚非,但這樣的一個「神」,充其量也不過是「第一因」的代名詞,是一個死物,是我們對客觀世界認識的一個延展,與現時形式宗教所信仰的「人格神」相去不啻十萬八千里,可是偏偏有些人卻以此為自己先驗所下的價值判斷服務,在不知不覺中進行了偷換概念的伎倆,偷偷的〈誠然,也可能是無意識的〉把「人格神」這個概念竊據進來,不但把「第一因」神聖化,而且還為其加上許多毫無根據的屬性,披上了一層神祕的外衣,於是便得出了「大自然是神的見證」這個結論。

  但事實上,「第一因」也好,「人格神」也好,是否就一勞永逸地解決了因果循環這個問題呢?宇宙是怎樣來的?有些人答:「是神創造的。」但神又是怎樣產生的呢?他們答:「神是自有的!」於是我們追問:那末是否表示「神」可以自己存在,不需要依靠任何其他東西所派生的呢?答案當然又是肯定的,因為這是惟一可能的解釋。然而,這樣我們卻被弄得糊塗了:「神」既可自有,即是說這個宇宙裡至少有一樣東西可以獨立存在,那麼為甚麼宇宙本身不可以自有呢?若此則我們還要「神」來幹甚麼!由固定看來,引進「神」這個概念來解釋這個宇宙的存在,實際上是把問題不必要地複雜化了。接受「神造萬物」這個概念,我們必須首先毫無根據地同時假定:〈一〉宇宙不可能自有;〈二〉神可以自有。看來我們倒不如只假設「宇宙可以自有」來得乾脆俐落。

        對這個問題的一些補充就是:〈一〉天主教─基督教承認神是全能、全知,是無窮偉大、無窮奧妙的,祂的能力既是無限,所創造的宇宙也該是無限的了,對一個無限的宇宙,我們的認識也自應是無窮盡的,而宇宙也不該有最終的「解」,那末當我們最初考慮因果循環這個問題時,就應選擇第一個承認解釋是無止境的答案,若此則以後的問題根本不成立,而大自然自也不可能成為「神」的見證。〈二〉以上兩個答案〈無限和有限〉根本未有包括所有可能性,因為問題源於我們對事物根深蒂固的因果觀念,但這觀念的有效性是否「放諸四海而皆準,施於後世而無朝夕」,正是現代科學研究中所生的大疑問。經典力學中的機械唯物決定論,已被新的波動力學的隨機思想所代替,或然推理與統計預測成為現代科學的基石,而海森堡的「不確定原理」更證明了宇宙〈至少在微觀尺度上〉的不確定性,基本粒子世界裡因果律的受到違反已是一個長久爭論的題目。按照量子力學的分析,對一粒電子而言,時間〈亦即因果次序的基礎〉可以倒流!換句話說,我們關於因果無限這個問題的窘境可能根本不存在。

  結論是甚麼呢?也就是:宇宙存在的理由及「第一因」等概念,並不足以構成任何充分的證據,以支持「神的存在」這一立論;其雖也不能證明「神」的不存在,然而卻也揭示了「神乃萬物的創造者」這個基本立論缺乏根據。

  細看上述表列的其他「神」的屬性,我們會發覺這些概念有很多根本是自相矛盾的。就拿「全能」這個屬性來說,世界上真有「全能」這回事嗎?我們說天主無所不能,法力無邊,但試想想這個問題:「神」能否造一塊一磅重的石頭呢?我們既承認「神」是萬能,那祂當然能夠做得到;我們再問:若祂能造一塊一磅重的石頭,那祂當然也能夠造一塊兩磅重、三磅重或甚至更重的石頭了?答案當然又是肯定的。於是我們問:「神能否造一塊石頭重得連祂自己也搬不動呢?」對這種問題,我們無論答「能夠」或「不能夠」,皆已推翻了我們自己最先的立論,這種陷入自相矛盾的情形,正是假設有效性的試金石,而我們的結論是:「全能」這個概念是自相矛盾、不合邏輯的。另一個類似的問題是:「神」既是全能,那麼祂能否終止自己的存在呢?但是由於永恆和無處不在是「神」之所以為「神」的必要條件,我們遂又陷入了互相矛盾的泥坑裡。

  然而事實絕少有教徒被問著這些問題時,會客觀地接受其應有的結論,他們總是仍舊堅持「神是全能」這個觀點,至於他們對這個觀念的非難,不外下列數種反應:

〈一〉支吾其詞,避而不答——對此我們當然無話可說。   

〈二〉說這些都是「詭辯」或是邏輯上的花巧而已。可是提出這種說法的人,卻往往不能明確地指出這些問題的「詭辯」性質;其實用矛盾律來試驗命題的可靠性,是邏輯上一個十分有力的方法,試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在數學上,我們對無限所下的定義是:若設M是代表無限的一個實數,則在實數中找任何一個數字A,都會得出「A小於M」這個等式。但依這個定義,我們將得出「M小於M」這個自相矛盾等式,由是我們得出一個結論,就是:我們最初設M是一個實數是不對的,M並不是一個實數,即「無限」這個概念是不能用數字來代表的。其他以矛盾律來證明或反證的數學及科學命題實在不勝枚舉。

〈三〉直截否認這等問題的有效性,原因是「神的全能是超乎我們的理解的」,或「神是無窮偉大和奧妙的,以我們卑微的身分,又怎能用人類腦子裡的理性和邏輯去解釋『神』的奧妙呢?」又或是說:「你們太注重理性了,其實宗教的重點全在於一個『信』字,知性不能夠解釋一切,信德才是達到最終真理的惟一途徑。」說來說去,也不過是在宣揚非理性,貶低人類理性認識在尋求真理中的價值,認為應由先驗的、主觀的信德去支配理性,而不是通過理性而建立起信念,他們用「這是超越人類理解範圍以外」一句話便把甚麼也抹得一乾二淨,這種訴諸無知的觀點,從認識論來說屬於敗北主義,而毫無根據的武斷謂有「超乎理性以外」的客觀真理存在,則又陷入了神祕主義及蒙昧主義了。

  再細看我們開始時那個「造石頭」的問題,我們發覺這其實是「不相容概念」的問題,正如韓非子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世界上若真有甚麼也能戳破的矛,就不可能有甚麼也戳不穿的盾。難題的產生,在於我們最先立論的錯誤,因為在真實世界裡,上述那兩樣理想化的事物都不可能存在,我們在思維中把某些概念理想化並推至極端,終於在邏輯上掉入了自相矛盾的陷阱,「全能」這個概念之所以謬誤,也正是基於同樣的原因。

  「全知」和「至善」這兩個概念也是充滿著矛盾的,現在我們只舉一兩個例子來看看。第一是自由意志這個問題,有神論者大部分皆認為人有自由意志,因為這是道德與責任的基礎,也正是人類會墮落會沉淪的原因。然而神既是「全知」,祂當然事先便已知道人類會墮落,那麼為甚麼還給人予自由意志呢?其實只要我們想深一層,便會發覺「全知」與「自由意志」這兩回事,實際上是水火不相容的,所謂自由,是指我們對任何事物都有採取多種不同的決定與行徑的選擇餘地,而這些選擇,決不是只受配於自然界的物理定律,也不是選擇者以外任何人〈有時甚至是選擇者自己〉可以事先估計得到的。其實「自由抉擇」的基本特性,就是在於無規律性和不可預知的本質,試想想,若有人能夠預知我的一切行動,那我這行動還能算是絕對出於自由意志嗎?

  「神」若真是「全知」,則我由生至死,其間每一刻每一最細微的行為、思想,祂都早已知得一清二楚,那我還有甚麼屬於我自己的行為和思想呢?我雖未做一件事,或甚至未想到會做這件事,「神」則早已知道我將會去做〈或不去做〉,而且預知這件事的一切後果,那我雖說是自由,但實質上我的所有行動及其後果卻是早已註定了〈除非神「估計錯誤」,那即證明祂不是「全知」〉。我就是有甚麼「自由抉擇」也是徒然的!試想想,我的兒子雖未出世,但他將來長大後會選擇甚麼職業,喜歡甚麼顏色,又或是他在學校第一次測驗的積分,他於十八歲生日那天早上說的第一句話,這一切,都早已為「神」所知曉,那還談甚麼自由意志呢!可見「全知」〈即對過去未來無所不知〉實是與「自由意志」互相對立,是最徹底的定命論,最極端的宿命思想!

  「神」既是「至善」,那麼人世間為甚麼又會有這麼多痛苦呢?有人謂世上的痛苦是魔鬼製造出來的,但既然「神」又是「全能」,又豈會讓魔鬼到處橫行而束手無策呢?於是又有人說:人的痛苦是由於人類自甘墮落而生的,但我們剛剛看過,墮落由於自由意志,然而「神」的「全知」卻已抹殺了自由意志存在的可能性……看來我們是越說越糊塗了。於是又有另一種說法,謂人類的痛苦是神對人在世上的一種考驗,這些考驗一方面增強人對神的信德,另一方面則為人死後受「神」或賞或罰的依據。這種一廂情願的說法,實在是不堪細察的。一次飛機失事數十乘客全部罹難,一次颱風吹襲死傷數百人,幾日間的洪水奪去了上萬人的無辜性命,而更多人會因饑鋒與疾病在痛苦中死去,這些難道都是為了考驗信德嗎?一個「全能」的上主竟能看著千萬人死於非命,看著無數的人日夜受病痛煎熬而袖手旁觀,難道這就是「至善」?

  讓我們看看以下一個例子:一對十分虔誠的教徒夫婦生了一個兒子,但這嬰兒一出世便患了不治之症,經過了數月的掙扎,終於在痛苦中死去。現在我們要問,神既是「全知」,即那對夫婦就是未結婚,或甚至二人還未出生,「神」便已知會有此事發生,而這一慘劇帶來了多方面無比的痛苦,一對虔誠的夫婦,一條純潔無知的小生命,受害者都是無辜的,「神」既是「全能」,為甚麼不阻止此事發生呢?我們無以為答,只好說這是「神」對那夫婦的信德考驗,但考驗的目的是甚麼呢?是看看他們的信德夠不夠堅強,會不會動搖?那麼:〈一〉以這樣殘酷的手段來作測驗,是否有此必要?犧牲了一條無辜的生命來考驗本已十分堅強的信德,這樣的一個「神」也配叫做「至善」嗎?〈二〉考驗的本質在於我們不知道或不清楚其結果如何,但「神」是「全知」的,那末祂當然一早便已知道這個考驗的結果〈即信德是增強了還是動搖了〉,既一早便知後果,那麼所謂考驗還有甚麼意義呢?

  世界上不公平的事實在太多了,有些人一生下來便終生不愁吃不愁穿,享盡榮華富貴,有些人則一出世便身為奴僕,吃不飽穿不暖,受盡折磨;有些人良善正宜,卻終枉死,另一些人窮兇極惡,喪盡天良,卻是一直逍遙法外,最後還盡享天年,哀榮以終。「全能」的上主為甚麼不揚善抑惡,消滅世上所有壞人呢?有謂上主特意讓人們在世上任意欲為,好待他們死後審判時,依其在世上的德行賞罰,好人升天享福,壞人則打入地獄,永遠受著無邊的痛苦。但上主既是「全能」,那麼他為甚麼不一開始便使所有人皆慈愛為懷,個個死後升天享福,而偏要壞人得逞,至死後才使他們受苦呢?我們若真要解說,惟有認為上主是真有一種不健全的報復心理而已!

  再說「神」既是「至善」的,而祂又是萬物的泉源,那麼世界上為甚麼又會有「罪」呢?天主教-基督教皆講「原罪」,「罪」這個觀念究竟是從何而來的?就算我們承認了人有自由意志,而「罪」這觀念是從人心中而來,但「神」既是「全知」也就是說祂早已知道人類所產生的罪惡思念,甚至乎早於人類的墮落,更甚至早於人類的被創造!換句話說,罪惡的意念在人類之前便早已存在。歸根究底,最醜惡的念頭如殘忍、陰險、狡詐、淫邪、貪婪、驕奢等最先存在於哪裡呢?答案是:存在於「神」的意念之中!

  回顧上述幾節簡單的討論,便已足夠使我們認識到:「神」這一概念本身是如何充滿矛盾。這裡只描述了其中的一小部分,還有其他很多方面,讀者可以自己細加分析。這種種矛盾並非一些語言上的掩飾或高度技巧的理性化〈或非理性化〉可以抹殺。除非我們又訴諸無知,說這「不是人類所能了解的。」否則,「神」這個千瘡百孔的含糊觀念,也很應該壽終正寢了。

以下再轉載阿姜布拉姆(Ajahn Brahm)提出〈佛教對神的看法〉

佛教對神的看法是什麼呢?我可以很容易地引述佛教經典,或者老師傳授給我的說法,但那樣做只會是原地踏步。

現在,很多人不喜歡有組織的宗教,這是佛教變得如此受歡迎的原因。你到任何一個佛寺去看看它們那些亂紛紛的儀式,就能發現我們極具資格作為「欠缺組織性的宗教」。

有些人甚至質疑佛教是否宗教。答案是:「是的。佛家是一種宗教……從稅務角度而言。」

從深入智慧的角度探討,佛教對神的看法是什麼呢?

有一次,我在一所本地大學的基督教講座上,跟我一位老朋友、也是某修道院院長合作演說。在提問時間,一名基督徒要求我解釋一下佛教對神的看法。

我可以很容易地引述佛教經典,或者老師傳授給我的說法,但那樣做只會是原地踏步。於是,我決定以另一深入智慧的角度,提供世界兩大宗教更和諧的方式回答那問題。

我說:「我的朋友,也就是坐在我旁邊的普萊西德修道院院長(Abbot Placid),他常告訴我他的核心信念:「我們相信我們所從事的聖召是主賦予我們的,我們每個人都以自己的方式,隨時隨地見證耶穌基督的復活。」(“Each of us in the vocation we believe we have discerned as given us by the Lord are, each in our own way, to bear witness to the Resurrection of Jesus Christ everywhere and always,”)即每位信徒都在尋覓神。我很尊重這個朋友,以至接受了這信念的真理性。這樣,我和其他佛教徒尋覓什麼呢?

我們尋覓平和、慈悲、真理、尊重、體諒,以及無條件的愛。要是這些就是佛教徒以及無神論者所尋覓的,而所有人都在尋覓神,那麼,神就必然是這些東西。神就是平和、慈悲、真理、尊重和無條件的愛。這就是佛教教義中的神。

給女司機建議

仔女和他們另一半皆考到車牌,但始終男勝於女,不是性別歧視,而是事實所以然。其實我是因為特別維護女性,才會偏心給女兒媳婦作出忠告;兒子女婿,睬佢哋都儍。

是這樣的,兒子剛買車時,主要由他開車,某天要到新界,兒子忙著工作,我問媳婦可否幫忙?答曰:「考了多年,少開車,是雪藏牌,等老公陪她在家附近練習才夠膽揸車前往!」然後下省多字老公猛話她未掂,媳婦又猛話老公在旁囉囉嗦嗦,讓她更心煩。

哈!哈!哈!完全是夫婦間男教女開車必然出現的對話。在香港開車,大男人主義仍嚴重,他們老覺得女性開車特別廢,總有男司機駛過時向你擠眉弄眼,無聊至極。

正義感使然,立即列出幾點新手司機必須掌握的小貼士,幾十年前未考牌前由教車師父教落:

第一、望遠些,焦點起碼要放前方幾部車的地方,車自然開得直,千萬別看眼前;看眼前,只會把軚盤扭來扭去,一看就知是新手。

第二、若開自動波,用右腳腳跟做支撐點,煞車和加油只需左右擺動前腳掌,這樣力度就易控制,煞車、加油便細膩溫柔。若停車要順滑,踩煞車掣時要輕力,未停死前要微微回一回,讓車慢慢溜住停。唔,這樣停車才及格,乘客也舒服。

第三、大膽一點,別坐得太前。坐得前有兩大缺點:首先,整個人縮起來開車,十足七老八十老司機,縮起頸項,曲着雙手,一定只望眼前兩步,左扭右扭維持車在左右線中間,完全是多餘動作,好地地汽車根本只往前直行,扭計麼?第二個缺點更嚴重,就是看起來「唔型」,老老土土的,信我,把車座推後些,位置大概能把頭部舒適地挨在座椅上,持軚時手臂大致可完全伸直就差不多,驚?OK!OK!那八、九成直吧;用這個少少超然、像不在乎的坐姿,才可以開車開得從容不迫,視野更廣更安全。記住,揸得型才揸得好,

2024年2月1日 星期四

教育缺失

中槍學生曾志健於2019年10月1日,參與荃灣暴動時因襲警而中槍,之後被控暴動罪和襲警罪。然而,他選擇棄保並潛逃,直到前年7月才被捕。曾志健承認兩項控罪,被判處入獄42個月。另就潛逃一事,他與同案3人均承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總刑期增至47個月。曾志健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鱟地坊一帶參與了暴動,並襲擊了警署警長曾家輝。曾志健當時攜帶盾牌和金屬棒等武器,顯示他事先有所準備,公然襲擊警察,破壞社會安寧。


作為退休老師,見到現今教育界出現的問題,多少感到慨嘆!早前三年的黑暴事件,有不負責任的媒體將違法行為「英雄化」,更有個別「黃師」「以身作則」參與違法活動,嚴重損害年輕一代的守法意識,對學生的認知影響深遠,覺得只要自己想做,不論是破壞或「搵快錢」均可無視法紀。他們認為,香港學校及社會有必要加強法治教育,重建青年學生守法價值觀,同時要加快嚴肅處理失德違法老師及黑暴個案,讓年輕人深切明白違法者需要付出沉重代價。
黑暴期間,香港有大比例的本地大中學生參與暴動。表面上是部分有組織地經學生會發動,背後卻有政治和外國勢力煽動與支持,特別是龐大的物資來源,不是學生會的財力物力可供應。政治組織怎樣通過學生會來發動、分配和製造、儲藏物資,至今還不清楚,弄清楚之後,應可看到學生會組織已被騎劫。
暴動中主力差不多全是年輕人,都是大學生、中學生、失學者、剛剛畢業者,以及中小學教師。他們都受過教育,教育不能讓他們守法,反而變成反中亂港者,教育制度便大有問題。不少青少年是由教師帶領動員,教師均是由本地的大學培養出來,他們從大學到中學的薪火相傳是反中和港獨,且至少公開地經歷幾代人,不公開的醞釀發展更可長達二、三十年。對他們的影響,學生會的作用有限,期間不少大學的學生會組閣不成,缺乏學生支持,不能運作。將年輕學子潛移默化,實際來自大中學的教師、大中學的教育制度、教科書和考試。
香港的大學從來是依循殖民地的政治與文化。港大和中大學生會於六、七十年代的校政改革、保釣運動、認中關社,是與殖民地體制和文化抗衡,可惜從未成功。大學擴大招生使「殖民地」的大學製造出更多缺乏政治道德和理想的知識青年、專業人士。香港回歸並沒有去殖民化,大學反而更英美化。洋人教授減少,回來任教的盡是拿着外國護照、居留權的華人,其中港人對香港有歸屬感,但易受長期殖民地文化薰陶,以英美的民主自由人權來與內地對抗。內地人在外國留學後來港任教的則罕有歸屬感,例如在港多年粵語也說不通,猶如英治時的洋人教授,來港只為個人發展。他們的英美教育促成了對中國、對香港回歸中國的不滿。他們的思想與他們在教學所用的教材,在回歸後與回歸前差別不大。香港的大學少有關於內地政經社會的教學,有的也大多是用英美的教材、英美西方的觀點和價值。
或許香港不是特殊,過往二、三十年內地也是這樣的美國化,崇洋的程度更甚於香港,清華、北大幾成外國公民的培養所。在這樣的思想大潮中,內地一些領導幹部也抵擋不了,香港的青年學生怎不被淹沒呢?
不去檢討大學的教育體制,單只取消學生會,這是因噎廢食,本末倒置,也避免不了日後危機會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