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交媒體和網絡上流傳一封胡適寫給兒子的信,內容有關「父母於子女無恩論」,一位叫「蘇提不吃糖」的女主播,深情款款地念道:
我養育你,並非恩情,只是血緣使然的生物本能;所以,我既然無恩於你,你便無需報答我。反而,我要感謝你,因為有你的參與,我的生命才更完整。我只是碰巧成為了你的父親,你只是碰巧成為了我的女兒和兒子,我並不是你的前傳,你也不是我的續篇。你是獨立的個體,是與我不同的靈魂;你並不因我而來,你是因對生命的渴望而來。你是自由的,我是愛你的。但我絕不會「以愛之名」,去掌控你的人生。
結尾兩句:「你是自由的,我是愛你的;但我絕不會『以愛之名』,去掌控你的人生。」不像胡適行文風格,且此信未附有出處,亦沒說明是寫於何時,令人懷疑這是否出於胡適手筆。
胡適生於1891年,1917年與江冬秀結婚。1919年3月16日,長子胡祖望(1919-2005)出世。同年,胡適接辦《每周評論》,曾發表一首白話詩《我的兒子》,篇幅較寫給兒子的信為長,題旨相若。
雖然作為一首白話詩,《我的兒子》確實不怎麼高明,但是貴在通俗易懂。因此,句子含金量不高。在互聯網,密集的金句是最適合傳播的內容,金句的鐮刀放得越低,收割的韭菜就越多。
《我的兒子》劈頭云:「我實在不要兒子,兒子自己來了。」他拿樹上開花,花落結果比喻兒子的誕生:「那果便是你。那樹便是我。樹本無心結子,我也無恩於你。但是你既來了,我不能不養你教你,那是我對人道的義務,並不是我待你的恩誼。將來你長大時,這是我所期望於你:我要你做一個堂堂的人,不要做我的孝順兒子。」
這是徹頭徹尾的「父母於子女無恩論」,可以溯源至孔融。《後漢書》記載孔融的話:「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譬如物寄瓶中,出則離矣!」曹操殺孔融,罪名指妖言惑眾,這幾句話是佐證。究竟孔融是否真的說過?無從稽考。孔融說得比胡適更「無情」,亦更接近現實。時至現今,固然有許多父母乃有計劃地生兒女,亦的確有不少父母「實為情慾發耳」而生下子女,「於子女無恩」。
孝非信條
《我的兒子》發表後,有名汪長祿的讀者去信《每周評論》,指胡適將父親說成「跛形的義務者」,兒子是「跛形的權利者」,「看做一個『白吃不回賬』的主顧」,乃「矯枉過正」。父母對兒子教之養之,難道不是恩嗎?現代父親也許不能再施恩求償望報,兒子也不應毫不感恩!汪長祿還表示:胡適的說法「好像人做了孝子,便不能夠做一個堂堂的人」,日後有人拿胡適的話作把柄:「胡先生教我做一個堂堂的人,萬不可做父母的孝順兒子。」將孝道「驅逐出境」,難免產生許多流弊!
胡適在1919年8月10日至17日的《每周評論》答覆了來信,再次強調父母「糊裏糊塗的替社會上添了一個人」,不但不應居功,反而給兒女和社會「種下了禍根」,教之養之只是「減輕罪過……這可以說是恩典嗎?」胡適還指斥「人死了父母都稱『孝子』。孝子就是居父母喪的兒子(古書稱為『主人』),無論怎樣忤逆不孝的人,一穿上麻衣,戴上高梁冠,拿着哭喪棒,人家就稱他做『孝子』」,「『孝子』兩個字究竟還有什麼意義?」
胡適不贊成「把『兒子孝順父母』列為一種『信條』」。他引用挪威劇作家易卜生的《群鬼》裏的例子,主角歐士華父親「一生縱淫,死於花柳毒,還把遺毒傳給他的兒子歐士華,後來歐士華毒發而死。」這樣的父親,兒子應該孝順他嗎?
胡適還質問:假如父親「賣國賣主義,做了一國一世的大罪人」,兒子還應該愛敬他嗎?
魯迅助攻
魯迅在1919年11月1日的《新青年》,發表長近7000字的文章:《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響應胡適。他認為中國傳統家庭「親權重,父權更重」,需要革命。人類要發展、進化,應該以幼者為重,中國的孝道卻「反在長者;置重應在將來,卻反在過去」;「『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當然是曲說,是退嬰(像嬰兒般柔弱)的病根。」
魯迅提出,新社會的親子關係應該以愛代替孝或親,父母應「用無我的愛,自己犧牲於後起新人」,先求理解、次求指導、三求解放,讓子女「成一個獨立的人」。他主張:「覺醒的父母,完全應該是義務的,利他的,犧牲的,很不易做;而在中國尤不易做……(父母)自己背着因襲的重擔,肩住了黑暗的閘門,放他們(子女)到寬闊光明的地方去;此後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
彈指一揮間,百多年過去了,有多少父母如魯迅說的「覺醒」了?願意「解放」兒女了?
是社會的錯?還是父母的錯?
父母如何「覺醒」,才能願意「解放」兒女?
回覆刪除這是社會的錯?還是父母的錯?
因為父母未能「覺醒」,所以不少年輕父母不生兒女,人口逐漸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