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 1:7
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愚妄人藐視智慧和訓誨。
約伯記
28:28
他對人說:『敬畏主就是智慧,遠離惡便是聰明。』
詩篇
111:10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凡遵行他命令的是聰明人。耶和華是永遠當讚美的!
傳道書
12:13
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神,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
大多數人類共有的情緒感受,如愛、恨、愁、樂、哀、怒、憂等等,都是單一的,不是正面就是負面。少數卻有正有負,如「悲喜交集」、「愛恨交纏」。
英文awe亦然,它混雜了wonder(驚嘆)和fear(畏懼),前者是正面感受,後者則為負面感受。中文沒對應的翻譯,本文姑且隨眾譯作敬畏。
初民遇上行雷閃電,一方面驚嘆大自然力量,另一方面畏懼。Awe衍生兩個字:正面是Awesome,即充滿驚奇和讚嘆。負面是Awful,即可怕、恐怖、惡劣的。行雷閃電會擊斃人、引起火災……自然是可怕、恐怖的。
荷馬史詩、印度史詩《摩訶婆羅多》以及《聖經.舊約》有不少描寫敬畏的篇章,皆因古民族的神,都是毀滅性極強,令人畏懼,要以祭祀去討好,不能胡作非為以免激怒的。唯有中國例外,不知是否《詩經》中關於天/天帝之兇惡描寫已給孔子刪掉。中國古書較少描述敬畏天地神靈的心理。
令人不解,西方哲學家很遲才研究分析awe,連「百曉生」亞里士多德也不置一詞,也許希臘沒崇山峻嶺,地中海亦非波濤洶湧,難令哲學家興敬畏之心。專論敬畏的第一人,是英國保守主義政治哲學家伯克(Edmund Burke, 1729-1797)。他在A philosophical enquiry into the origin of our ideas of the sublime and beautiful一文中所分析的「崇高」(sublime),幾近敬畏。
自覺渺小
伯克指出,「崇高」是一種審美經驗。人皆自我中心,在日常生活營營役役裏,只關心瑣碎事。唯有詩、文學、藝術、登高山、渡重洋等等,才能令人體驗到「崇高」。何以故?他認為有兩個元素:一是人類面對遼闊壯麗的大自然,看到埃及雄偉的金字塔、米高安哲羅的雕像和壁畫、聽貝多芬的《命運》和《歡樂頌》時,感受到「崇高」之美,此美來自個人自覺渺小和弱小,由是看透世間成敗得失與是非。莊子最擅長描寫「宏大」(vastness),《逍遙遊》開篇便寫鯤鵬「水擊三千里,搏扶搖而上者九萬里」,就是要讀者自覺渺小,心生敬畏。
伯克分辨欽佩(admiration)和愛慕(love)。「崇高」生欽佩。「宏大」之物和偉大之人,令人既敬且畏。愛慕及於精緻小物、帶來歡愉之人。他寫道:「我們順服所欽佩者,但只愛慕順服我們者(we submit to what we admire, but we love what submits to us)。」岔開一筆,達爾文沒有分析敬畏,卻討論過欽佩。他認為欽佩帶有驚嘆、快感、讚許和詫異的成份。那些有超乎常人力量、成就和權力的人,才會受人欽佩,例如牛頓、愛因斯坦以及喬布斯。
第二個令人體驗到「崇高」的元素,伯克認為是「不透明」(obscurity),也許更正確的翻譯是神秘感。伯克畢竟是個政治哲學家,他指出,皇室必須「不透明」,令臣民無法捉摸,地位才能鞏固。專制政府領導人亦如是,他要充滿神秘感、「不透明」,人民才會覺得他「崇高」,擁有超凡本領,因而崇拜他,唯他命是從,就算不贊成其施政,也不敢反對。昔日的電影明星、歌星和運動員,因能「不透明」而被粉絲視為高不可攀,遂持久擁戴他/她。
自命清高
德國社會學家韋伯提出,權威可分3類:傳統權威不會令人敬畏,但不敢不順服。理性的權威,即所謂Bureaucratic authority,靠規章制度、程序公義令人順服。「奇里斯瑪」的權威(charismatic authority)來自領袖個人魅力。他令追隨者心生敬畏、即所謂awestruck,由欽佩他至崇拜他如神祇而順服他。如此,他才可以推翻傳統,改變規章制度。「奇里斯瑪」領袖可以是正面的,推進人類文明,如孔子、釋迦牟尼、耶穌、甘地、曼德拉等,亦可以是負面的,如希特拉、墨索里尼等,為禍萬民。
法國社會學家涂爾幹(Emile Durkheim, 1858-1917)沒討論過敬畏,然而他指出:有種社會情緒使個人自視為歷史潮流的一份子,放下自我目標而獻身給集體,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群眾運動最容易激發這種社會情緒,散發出「集體歡騰」(collective effervescence)氣氛,令參與者覺得自己在無私地爭取公義,道德高尚,非常awesome。
所以......
佛說:眾生成佛,離苦得樂。
AWESOME!
對於佛教徒來說,不會敬畏佛陀。因為他只是教導我們離苦得樂之道,聽隨尊便,不會懲罸不聽話的信徒。
回覆刪除耶教開宗明義在舊約記錄: 神會懲罰不聽話凡人, 所以要敬畏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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