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退休教師,亦算是一個標準足球迷。表演場地是我經常流連的地方,但足球場卻非我常到之地。這些年我都只觀看電視轉播的外地賽事。十多年前,每年春節的賀歲盃,我也會購票進入球場觀賽,一方面欣賞訪港球隊,另方面支持香港代表隊。雖然港隊每次都未能奪冠,但只要球員表現拚搏精神,球迷仍然予以支持。然而,近十年來我已沒有特別留意本地足球賽事了,香港的足球發展實在裹足不前,職業足球賽事欠缺競爭性和刺激性,青年培訓亦不見顯著成果。整體而言,足球運動在香港一直未能成功發展。
另一方面,在這期間竟然出現如此新聞:打假波。我問足總主席貝鈞奇知唔知,他說以往間中也發生,他承認事件對球壇聲譽有影響,「大家都覺得係球壇恥辱」,但就認為對本港整體足球發展影響不大,因只屬低組別的業餘賽事。他表示,足總在監察低組別聯賽有難度,因為場地較為分散,球隊、比賽場數亦較多,但強調會加強管理,亦一直勸籲球會必須正視不道德行為。
我覺得就算業餘球員在比賽期間刻意消極作賽,甚至故意製造賽果,也算打假波。看到這則新聞,我的第一反應是莫名其妙:香港的足球水準已經如此平凡,竟然仍有球員打假波?這真是我的意料之外。
凡事必有因。足球員在比賽作假,無非為了收取非法利益;需要收取非法利益,乃是因為未能藉着比賽的工作而獲得合理薪酬。雖然這就像雞與雞蛋誰個為先的道理,但難道這也能夠成為打假波的正確理由嗎?
賣座電影《少林足球》說着這樣的故事:早年號稱「黃金右腳」的足球員明峰在球賽作假,刻意射失點球以致球隊落敗。明峰為此付出代價,被憤怒的球迷打斷右腳,往後多年落魄潦倒,直到廿年後遇上具潛質的少林足球員……
這當然只是虛構的戲劇情節,但也說明作假者沒有好下場。尤其是現代足球比賽除了現場觀眾之外,亦引入科技監察賽事,視像裁判已經成為大部分地區賽事的必然成分,電視轉播亦可助球會或裁判加強執法和監督效果。就算普通的社區賽事,沒有以上的客觀條件,作為運動員亦應本持一份純粹初心:盡力而為。任何比賽都應該全力以赴,盡自己能力爭取最終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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