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記錄珍禽到郊遊娛樂
百年觀鳥史 造就千億市場
這200多年,發源於英國的觀鳥活動,已普及至許多經濟發達的國家和地區。觀鳥不同看鳥,在約公元前3000年,古埃及文獻已記載一名官員「花了一整天看鳥。」《孟子.梁惠王上》記載:「孟子見梁惠王,立於沼上,顧鴻雁、麋鹿曰:『賢者亦樂此乎?』孟子曰:『賢者而後樂此,不賢者雖有此,不樂也。』」梁惠王「顧鴻雁」即是看鳥,他問孟子,賢者是否也樂於看鳥?孟子答是。
自古以來,中國人看鳥,習慣將鳥困在籠子裏看,那不屬於觀鳥;在鳥類棲息的大自然環境裏觀之,才算是真正的觀鳥。此所以現代觀鳥的歷史始於十八世紀英國,有現代觀鳥之父之稱的是鄉村牧師吉伯特懷特(Gilbert White,1720-1793),居於開普郡一條小村Selborne,這村莊到今天人口仍只有1300人。在十八世紀初至十九世紀,學者及愛鳥人都只會捕鳥,製成標本作研究;達爾文在加拉帕戈斯群島,就像採集植物標本般採集鳥類標本。懷特卻反其道而行,觀察和記錄野外活鳥的生態,而不製作標本。他一生沒有離開教區,將所有紀錄寫成《Selborne博物志》這本經典著作,啟迪了觀鳥活動。
傳教士妻四川紀錄
觀鳥活動在美國開花結果,多得法裔移民Jean-Jacques Audubon(1785-1851),他是個畫家,愛好畫鳥。他也是個博物學家,喜歡四處尋找、辨認和記錄各種珍禽。他一生用畫筆記錄了500多種鳥,出版《美國鳥類》、《鳥類傳記》等書。其中,《美國鳥類》被列為美國國寶。為此,他獲邀請與總統共進晚餐。正所謂「上有好者,下必甚焉」,觀鳥逐漸受到美國人歡迎,不下於高爾夫球和垂釣。根據2018年的統計,美國有4500萬位觀鳥人(Birder),造就一個1070多億美元的市場。
在二十世紀,率先到中國內陸觀鳥的是美國傳教士戴謙和他的太太戴珍(Jane B. Dye,1886-1976),內地一譯戴鮑德敦。她在大學就讀時已喜歡觀鳥,1916年3月她來到成都,往後30多年孜孜不倦的到四川各地觀鳥,辨認和記錄許多鳥類,成了權威,還記錄了成都的美食、服飾和生活方式等等,留到1949年才離開中國。同一時期,在上海工作的英國會計師E. S. Wilkinson亦勤於觀鳥,並出版《上海鳥類》、《上海鳥曆》和《上海學生觀鳥手冊》等書,全用英文寫成。
1985年,英國劍橋學者Martin Williams到河北省北戴河觀鳥,幾年後,觀鳥蔚然成風,北戴河成了國際觀鳥勝地,但中國觀鳥活動真正盛行,則是近十多年的事;《中國鳥類觀察年報2023》顯示,截至2023年末,內地有統計的省區市,觀鳥人約34萬,以人口比例計算,並不算多。根據《中國鳥類分類與分布名錄(第四版)》記載,全國已記錄的鳥類共有1505種,約佔全球鳥類總數的14%。相比之下,英國的常見鳥類種數,到今天也不過500種左右。在美國50州及其屬地,已記錄的鳥類亦只有1267種左右。
發源英國中產階層
為什麼觀鳥人喜歡觀鳥?有純粹為了欣賞鳥的美態;有為了想多點認識鳥;有為了觀鳥富挑戰性,事關觀鳥一如釣魚,必須有耐性靜待鳥出現,觀鳥時要屏息靜氣,否則牠受驚便很快飛走;有為了去郊野觀鳥可親近大自然;更有拍鳥人為了拍攝美麗的鳥照片。當然,不少人是為了上述所有理由而觀鳥。
觀鳥發源於英國,皆因到野外和濕地靜靜的觀鳥,相當符合傳統英國人討厭吵鬧、凡事低調的國民性。到十九世紀,隨着工業革命開展,新興的中產階級對人口擠迫、烏煙瘴氣、公共衛生差、生活節奏緊張的城市,並無好感,有假期和餘暇便往郊野呼吸新鮮空氣,紓緩壓力,由是,觀鳥成為休閒活動。
另一方面,1830年起各地廣建鐵路。以前,只有貴族富豪才負擔得起出外旅遊的花費,如今,中產階級也可以每逢假期乘火車到處觀光。更重要的是發明了輕便、隨身攜帶的望遠鏡,可以真切的看到雀鳥。觀鳥人對鳥類認識愈深,愈發愛上觀鳥。再者,只有20%鳥類成為人類的寵物、或可在動物園看到,60%鳥類只能往野外才能看到。觀鳥人一旦看到罕見的鳥,拍下照片,那種滿足感和自豪感,不足為外人道。
Bird in Hand
有關觀鳥的書,不少都以A Bird in the Bush為名,Stephen Moss的著作──中譯《叢中鳥:觀鳥的社會史》亦然。此語源自西方流行已久的箴言:「一鳥在手,勝於兩鳥在林。」觀鳥人無意捕鳥吃鳥,彼等旨在觀察雀鳥,且要在鳥不發覺人類在場的情況下觀之,當然一鳥在林更可觀矣!
「一鳥在手」的箴言,早在《舊約》已有類似說法。《傳道書9︰4》云:「活着的狗比死了的獅子更強。」此語鼓勵猶太人無論環境多麼惡劣也要求生,活着「便有指望」。捷克諺語也有「一隻麻雀在手,勝於屋頂一只白鴿」之說。古印度《愛經》更直截的說:「一隻可吃的白鴿,勝於天空一隻孔雀。」由此可見,古人重視吃鳥多過觀鳥;借用管仲的說法,衣食足然後知觀鳥。
英國1670年出版的《箴言手冊》,首見這句箴言。另一個版本更誇張:「一鳥在手,勝於十鳥在林。」世局難測,人生無常,「一鳥在手」鼓勵人及時行樂,或知足常樂。英國人頗喜歡這句箴言,不少酒吧均以Bird in Hand為名。兩個多世紀前,移居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的貴格會和門諾派信徒,還將小鎭命名為Bird-in-Hand。現今居民427人,佔地1.26平方公里。
史丹福大學在1960年代做了許多次同一實驗,將棉花糖給四五歲的孩子。他們可以立即吃,若選擇「延後回報」,15分鐘後才吃,可得兩倍棉花糖。之後追蹤調查40年,結果顯示,延後吃糖的孩子學業成績較佳,人際關係較好,較少濫藥和酗酒。
年輕人來日方長,應該眼光放遠。要成就大事業,宜放眼「十鳥在林」,不宜貪圖「一鳥在手」。老人則相反,正如晏殊的《浣溪沙》云:「一向年光有限身,等閒離別易銷魂……不如憐取眼前人。」到「有限身」的年紀,則應珍惜「一鳥在手」的「眼前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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