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和不遇

人生世,總在遇和不遇之間。作為退休理科教師,我們遇到同好者一起寫博文,同一議題,可各抒己見,有時會遇到教過的學生、共事的老師、久違的上司,什麼樣的熟人、朋友,什麼樣的男人、女人,全不由我們做主,卻決定我們的電腦瀏覽器博文和瀏覽的博客以前在學校工作,如果工作順利、生活幸福,某一天早上醒來,我們會感謝命運,讓自己在那些重要的時刻遇到了合適的人,可能是同事的幫助,勤奮的學生如果某日諸事不利,那麼,會遇到倒楣的事情,忘記帶教具,忘記這,忘記那。生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佔據人一生大部分時光的,是他的職業生涯,平時人們常講的遇和不遇,也多指工作和職業中的遭際。退休後遇到的,多是舊同學,興趣相似的羣組,在談天說地之際,偶有佳作,不想輕易忘記,乃存之於小方塊中,給遇和不遇的博客觀賞,如此而已!

2020年5月18日 星期一

內會鬧劇的啟示

中央政府兩大負責香港事務的部門早前同時發聲,批評主持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的泛民議員郭榮鏗拉布,癱瘓內會運作。其實當時立法會復會已超過六個月,內會十多次會議仍然未能選出正、副主席,港府及建制派口裏批評,卻不見有着急的態度,任由多條議案及撥款被卡住,好像無關痛癢似的,事情愈拖愈難看,中央終於看不過眼,忍不住出口責難,特區的臣子見天朝發怒,才開始着緊做事,找了外間法律意見,三兩下手腳便開始剪布,看來蠻輕鬆似的,卻為何不一早做呢?
打鐵還需自身硬,中央所託非人,官員及建制派實在太不像話,律政司不懂出謀獻策,還要外求,硬要為中央添煩添亂才知錯要補救,竟然還有建制派死撐是之前社會氣氛未到時候剪布,這種話也顯得議員水平高低,愛國愛港的市民佔大多數,他們可是一秒也不希望立法會亂作一團,豈會接受內會拉布半年?至於支持反對派的人,無論政府何時剪布都不會接受,難道還跟你講道理嗎?
一場本不應發生的鬧劇,卻拖了七個月才落幕。終於時機成熟,立法會主席梁君彥DQ選舉主持郭榮鏗,另行指定由財委會主席陳健波主持選舉,他處理完反對派的搗亂,跟著很有效率進入投票程序,最終僅得建制派議員投票,民建聯主席李慧琼以40票當選內務委員會主席,這標誌着,因主席一職空缺而造成立法會癱瘓長達半年之久的局面將得到改變,長期積壓的議案終於可以審議,涉及750萬港人利益的新政將得以落實。這是一件具有標誌意義的事情,說明在基本法及立法會議事規則的框架下,完全有辦法拆解反對派政客的「政治攬炒」;方法第一就是依法,根據《議事規則》執行有關事項,第二就是利用立法會足夠的保安人力,以武還武,將拉布及搗亂的議員掃除立法會終於選出內委會主席的事實啟示人們,建制派始終是港人利益的維護者,值得港人信賴;對付「政治攬炒並非沒有辦法,關鍵要有擔當精神;在香港政治生態惡化的當下,中央適時行使監督權非常必要。建制派始終是港人利益的維護者按常規,內委會主席一職僅需十幾分鐘就可以選舉出。然而,由去年十月至今,內務委員會舉行了十八次會議,仍無法選出新任主席,令立法會長期停擺」這半年多,是香港回歸以來最艱難的時期。持續暴亂令香港經濟指標一路下滑,去年經濟增長率為-2.9%。到了今年春節前夕,新冠肺炎肆虐,更是雪上加霜。許多中小企業早已撐不住了,倒閉潮、結業潮接連襲來,失業潮隨之出現,僱主開工不足,打工仔搵食艱難。為應對這種嚴重局面,特區政府出台多項新政,撐企業,保就業,惠民生,這些議案都需要立法會審議通過才能落實。然而,由於反對派議員郭榮鏗等人的阻撓,多達14條法案未能成立委員會審議,超過80條附屬法例未能在修訂期限前,經內會決定成立小組委員會跟進,涉及納稅人、殘障人士以及與房屋供應、公眾健康保障等問題的多項法案未能及時通過。反對派只管「政治攬炒」,不顧市民死活。為實現其對抗特區政府的目的,不惜劫持特區政府紓解民困的「大禮包」,這種卑劣的做法,完全不講政治倫理,逾越了道德底線。面對這種困難局面,建制派議員心急如焚。我在聽取多名建制派議員的言論時,大家都認為必須盡快結束這種狀態,市民的福祉不能毀在反對派手裏。此前,建制派議員曾發表連署聲明譴責郭榮鏗;這一次,原本已經辭去內委會主席的李慧琼,為維護港人利益着想,又披掛上陣,殺了一個回馬槍,再次當選主席。不能不令人欽佩!去年的區議會選舉,建制派雖然失去大部分議席,但不怨不悔,而是更加努力地為市民服務,依舊把維護市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事實證明,建制派始終是市民利益的維護者。對付政治攬炒須有擔當精神反對派癱瘓立法會之事,久拖不決,而一旦認真解決起來,又不見得有多大困難。為何?關鍵還是要有擔當精神。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此次事件中的擔當精神令人欽佩!梁君彥此番作為可圈可點。一是徵求資深大律師意見。法律意見清晰地指出,在新任主席未產生之前,現任內會主席李慧琼有權有責處理當前的「非常狀況」。不僅澄清了被反對派歪曲了長達七個月之久的法律觀點,同時也等同廢掉了郭榮鏗的「武功」。二是促成李慧琼再度披掛上陣,主持內會工作,並挫敗郭榮鏗等反對派政客武力奪權之圖謀;三是宣布決定引用《議事規則》92條,指定由財委會主席陳健波主持內會主席選舉,立即進行投票,不處理規程問題及議案。梁君彥依法依規果斷出手,化解了危機,「救活」 了立法會,負責任,有擔當! 眾所周知,立法會上的 「政治攬炒 與街頭的 「暴力攬炒」 有着千絲萬縷 的聯繫,與網絡上的 「起底」 ,以及對 人身安全的威脅有着內在的邏輯關係。某些公職人員不大膽履行職責,正是因為不願得罪人,生怕自己被反中亂港勢力盯上,遇事只會喊幾句「遺憾」「譴責」了事。這樣的人多了,辦事就失去了原則和底線, 「網開一面」 「放過一馬」的後果,就是養大了一些人的膽子 ,他們得寸進尺,一步步蠶食香港的民主法治根基。 如果香港這條船沉沒了,受害的最 終是香港人,包括絕大多數公職人員。 如果公職人員都有擔當精神,負起責任 ,反中亂港勢力就沒有施展拳腳的空間 。有 「真攬炒十步」 又能如何?縱是有 「真攬炒百步」 ,也可以被逐一拆解! 中央行使監督權非常必要 內委會選出主席,立法會將告別 停擺」 狀態。這個結局的到來,說明中 央依法行使監督權起了作用。 此前,國務院港澳辦、香港中聯辦接連發聲,批評香港立法會議員郭榮鏗 等人違背誓言、涉嫌 「公職人員行為失 當」 。反對派曾稱, 「兩辦」 作為 「中央部門」 沒有權力干涉香港事務。這是 完全站不腳的! 首先,郭榮鏗此舉已超出了 「香港 內部事務」 的範疇。郭榮鏗公開宣稱這 麼做是為了阻止《國歌法》等法案的通 過。《國歌法》已列入基本法附件三, 盡快完成該法的本地立法工作是香港立 法機關的憲制責任。此事涉及「一國」的重大原則,豈能是 「香港內部事務」 所能搪塞的! 其次, 「兩辦」 發聲不違反基本法 。基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中央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如需在香港 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須徵得香港特別 行政區政府同意並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 。」 中央人民政府在行政上是指國務院 ,港澳辦代表國務院處理涉及港澳的事務,而香港中聯辦的全稱是 「中央人民 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 「兩辦」 不是 「中央各部門」 設置的機構,完全有權代表中央政府。 基本法規定了中央與香港是 「授權 「被授權」 的關係。如果中央授予 香港的權力在運行當中出了問題,中央 當然有權監督。此事啟示我們,在香港亂局未平的背景下,中央依法行使監督 權非常必要,只能加強,不能放鬆!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今屆立法會會期只剩下兩個月,泛民必定會把握最後機會出盡法寶破壞議會運作,而建制派亦要抓緊剩餘時間追落後,能做多少便多少,畢竟九月之後,立法會變成甚麼光景只有天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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