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和不遇

人生世,總在遇和不遇之間。作為退休理科教師,我們遇到同好者一起寫博文,同一議題,可各抒己見,有時會遇到教過的學生、共事的老師、久違的上司,什麼樣的熟人、朋友,什麼樣的男人、女人,全不由我們做主,卻決定我們的電腦瀏覽器博文和瀏覽的博客以前在學校工作,如果工作順利、生活幸福,某一天早上醒來,我們會感謝命運,讓自己在那些重要的時刻遇到了合適的人,可能是同事的幫助,勤奮的學生如果某日諸事不利,那麼,會遇到倒楣的事情,忘記帶教具,忘記這,忘記那。生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佔據人一生大部分時光的,是他的職業生涯,平時人們常講的遇和不遇,也多指工作和職業中的遭際。退休後遇到的,多是舊同學,興趣相似的羣組,在談天說地之際,偶有佳作,不想輕易忘記,乃存之於小方塊中,給遇和不遇的博客觀賞,如此而已!

2025年2月7日 星期五

活出豐盛人生 建立「我與你」關係

閱報得悉,紐西蘭國會通過:紐西蘭的一座山被原住民視為祖先,在一項新法律賦予它人類的所有權利和責任后,它被承認為法人。

紐西蘭惠靈頓,紐西蘭的一座被原住民視為祖先的山被承認為法人,此前一項新法律賦予了它人類的所有權利和責任。

塔拉納基山(Mount Taranaki——現在被稱為塔拉納基芒加(Taranaki Maunga),是紐西蘭最新被賦予人格的自然景觀,紐西蘭曾規定一條河流和一片神聖的土地以前是人。這座原始的白雪皚皚的休眠火山是紐西蘭北島第二高的火山,海拔 2,518 米(8,261 英尺),是旅遊、遠足和雪上運動的熱門地點。

法律承認,在紐西蘭被殖民后,這座山從塔拉納基地區的毛利人那裡被盜。它履行了該國政府對原住民此後對土地造成的傷害的補救協定。

早前通過的法律賦予 Taranaki Maunga 一個人的所有權利、權力、義務、責任和義務。它的法人資格有一個名字:Te Kāhui Tupua,法律將其視為「一個活生生的、不可分割的整體」。它包括塔拉納基及其周圍的山峰和土地,「融合了它們所有的物理和形而上學元素」。

法律規定,新成立的實體將成為這座山的「代言人和代言人」,由當地毛利部落的四名成員和該國保護部長任命的四名成員組成。

「這座山長期以來一直是受人尊敬的祖先,是物質、文化和精神寄託的來源,也是最後的安息之地,」負責政府與毛利部落之間定居點的立法者保羅·戈德史密斯(Paul Goldsmith)在一次演講中告訴議會。

18 世紀和 19 世紀紐西蘭的殖民者首先取了塔拉納基的名字,然後才取了這座山本身。1770 年,英國探險家詹姆斯·庫克船長 Captain James Cook 從他的船上發現了這座山峰,並將其命名為埃格蒙特山 Mount Egmont)。

1840年,毛利部落和英國王室代表簽署了紐西蘭建國檔《懷唐伊條約》(Treaty of Waitangi),王室在條約中承諾毛利人將保留對他們的土地和資源的權利。但該條約的毛利語版本和英語版本不同——皇家對兩者的違反立即開始。

1865年,包括這座山在內的塔拉納基大片土地被沒收,以懲罰反抗王室的毛利人。在接下來的一個世紀里,狩獵和運動團體在這座山的管理中擁有發言權,但毛利人沒有。

「在促進旅遊業的同時,與這座山相關的傳統毛利習俗被禁止,」戈德史密斯說。但 1970 年代和 80 年代的毛利抗議運動導致紐西蘭法律對毛利語言、文化和權利的認可激增。

補救包括在《懷唐伊條約》和解中投入數十億美元——例如 2023 年與塔拉納基八個部落簽署的協定。

「今天,塔拉納基,我們的毛加,我們的毛加圖普納,從枷鎖中解脫出來,擺脫了不公正、無知和仇恨的枷鎖,」蒂帕蒂毛利人政黨(Te Pāti Māori)的聯合領導人、塔拉納基部落後裔黛比·恩加雷瓦-派克(Debbie Ngarewa-Packer)說。

「我們從小就知道,沒有人能做任何事情來減少我們的聯繫,」她補充道。

這座山的合法權利旨在維護其健康和福祉。它們將被用來阻止強制銷售,恢復其傳統用途,並允許保護工作以保護在那裡繁衍生息的本地野生動物。Public Access 將保留。

紐西蘭是世界上第一個將自然特徵視為人的國家,當時 2014 年通過了一項法律,賦予北島廣闊的原始森林 Te Urewera 人格。政府擁有權停止,Tūhoe 部落成為其監護人。

Te Urewera 古老而持久,是一座自然堡壘,充滿歷史氣息它的風景充滿了神秘、冒險和遙遠的美麗,」該法則開始描述它對毛利人的精神意義。2017年,紐西蘭承認旺格努伊河是人類,這是與當地毛利部落定居點的一部分。

這項承認這座山人格的法案得到了議會 123 名議員的一致確認。公眾旁聽席上響起了一首響亮的毛利歌曲 waiata,觀眾席上擠滿了數十名從塔拉納基趕來首都惠靈頓的人。

塔拉納基山是毛利族的神山,族人的祖先,承載了整個毛利族文化,此後像人一樣擁有受國家保護的權利。

法人資格(Legal personhood)中的「person」一字,有兩個意思:一是個別的人,第二個意思沒有中文的對應翻譯,如今通譯為「位格」。「位格」源自古希臘戲劇中的persona,指演員戴的面具;面具顯示角色是忠是奸、是神或魔。天主教神學以「位格」分別各類「存有」(Being):死物如床櫃沒「位格」,動植物沒「位格」,人有「位格」,天使有「位格」,神則有三個「位格」──聖父、聖子耶穌和聖靈【註】。在古希臘、羅馬社會,公民有「位格」和公民權;奴隸沒有「位格」,謂之non-persons

獨一無二

由天主教神學脫胎而來的學派名為Personalism,通譯為人格主義。這個學派包括各式各樣的人:詩人如Walt Whitman、人權運動家如馬丁路德金、哲學家如William James,以及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等等,孔子和孟子亦可視為人格主義者;由此可見,人格主義沒統一的理論。人格主義者雖各有各主張,有一個共同點:強調人類是獨一無二的「存有」,與世間萬物有質的差別。基督宗教指,人類之獨特性在人類有靈魂;有人格主義者認為,是人類的主體性;孟子則指是人類的道德心……說法不一。

人格主義不單認為人類是獨一無二,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個體。不管其性別、種族、膚色為何,賢或不肖,乃至窮凶極惡的罪犯或失去活動能力的植物人,只要是人,都有其獨特性(Uniqueness),或稱主體性,此乃人的尊嚴所在。若望保祿二世嘗言:「我們身處的時代之惡是:將人皆有之、最基本的獨特性徹底摧毀。」摧毀了獨特性的個人,只是芸芸眾生中之一人,大數據中一個號碼。在一間有數以萬計員工的公司或工廠中,每個員工都只是工具、生產機器中的一顆螺絲釘,沒有了人的主體性;壓榨員工的薪酬和福利,即是剝奪員工的尊嚴。

互為主體

猶太宗教哲學家馬丁布伯(Martin Buber, 18781965)在《我與你》(I and Thou)這本小書中,把人與人的關係分為兩大類:一是「我與它」(I-It),另一是「我與你」(I-Thou):前者把他人當作沒主體性的物體(Object──「它」,在現代大都會,我們平日遇到或打交道的大多數人都是陌生人;街上的路人、港鐵乘客、餐廳侍應、乃至公司裏不知名的同事等等,只是英文的「Somebody」,我們只能待他們如「它」。這是無可避免的,只須存記他們都是有尊嚴的個人即可。

「我與你」的關係,是兩個人都把對方看作獨一無二的主體,互相尊重對方的主體性,即哲學家說的「互為主體」,談話是真誠的交流意見、分享經歷、知識、感受,乃至苦樂同享。在法文裏,親人、好朋友、閨蜜間稱呼對方為tu,一般朋友則稱vous;在莎士比亞的戲劇裏,Thou約等於tuyou等於vous;中文一度流行以tu為「您」,vous為「你」,今已無此用法。

馬丁布伯舉例,醫生與病人大多是「我與它」的關係;理想的師生關係則是「我與你」;讓人感慨的是,在如今「衡工量值」的制度下,學校與教員、教師與學生「我與它」者多,「我與你」者少。

現代人之孤寂,皆因生活中與大多數人只有「我與它」關係,罕有「我與你」關係;大多「互為工具」關係,少有「互為主體」關係,連愛侶、夫妻、親子之間要建立和維繫「我與你」關係亦日益艱難,唯有退而求其次:不望天長地久,只求曾經擁有。更不堪的是,有不少現代人尋且相信,只要感到快樂滿足,便是美滿人生。人格主義者相信,有圓滿的「我與你」關係,人生才稱得上豐盛。

註:二十世紀,不少動物權益分子認為動物都有「位格」,像人一樣擁有權利,應立法保護。紐西蘭國會認為,大自然──例如國家公園和河流──也有「位格」。塔拉納基山是紐西蘭第三個受國家保護的大自然景物。

1 則留言:

  1. 原來BIBLE的Thou shalt not kill You 是你, 不是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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