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民族之文化,歷數千載之演進,造極於趙宋之世。」這句名言,出自國學大師陳寅恪替鄧廣銘《宋史職官志考證》寫的序中。宋史專家鄧廣銘盛讚宋代文化之餘,指「宋代是我國封建社會發展的最高階段,其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所達到的高度,在中國整個封建社會歷史時期之內,可以說是空前絕後的。」不只中國史家推崇宋代,英國歷史學家湯恩比亦說過:「假若我可以選擇,我寧願活在中國宋朝。」英國科學家李約瑟也說過類似的話。
《村醫圖》--南宋李唐描述村醫為村民治病的情形
中外學者較少提到的是,宋代建立了一套超時代的福利制度。
兩宋人民得到的福利,「可以說是空前絕後的」,較諸現代發達國家和地區,有過之而無不及。
儒家講仁政,自古以來都是福利主義者。子路問孔子的志向,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安老懷少,便是福利主義。
陳寅恪的學生、歷史學家藍文徵(1901-1976)嘗言:「仁政治天下,德澤披後世,莫過於宋。」
根據南宋吳自牧《夢粱錄》所載,宋代官府的福利支出,主要用在4個方面。首先是醫療福利:為使人民「病有所醫」,朝廷設官藥局,有平價門診及會低價賣藥,甚至贈醫施藥。
江東提刑司撥公帑百萬,開設藥局,「制急於民用……民有疾咸得赴局就醫,切脈給藥以歸……收本錢不取息」。臨安府的施藥局賣藥只收市價三分之二,有需要的病人則發津貼。赤貧者診症取藥皆免費。
死有所葬
宋代的公立醫院,名為安濟坊,救治病人,伙食和住院都免費。醫護人員治病之外,「書所治療痊失,歲終考會人數……立定賞罰條格。」傳染病人視病情輕重而隔離。南宋時,諸城市有不少無戶籍流動人口,「有病於道途,既無家可歸,客店又不停(收留)者,無醫無藥」,可往官辦的安樂廬求醫,「全活者不勝計」。
北宋由真宗997年繼位起至1279年南宋亡,全國凡逾千戶的地方,都設有安濟坊,並鼓勵民間設私家醫院,供富戶所用及補公立醫院之不足。朝廷大多招募僧尼護理照顧病人,取僧尼和顏悅色,志在功德,不計利害,刻苦耐勞。病人死亡,安濟坊還提供棺材和墓地安葬。地方官安濟不力,會獲罪遭罰。
其次是殯葬福利:皇帝為了貫徹「死有所葬」政策,下令各城鄉須撥地興建漏澤園,「應葬者,人給地八尺、方磚二口,以元寄(記錄)所在及月日、姓名,若其子娉、父母、兄弟、今葬字型大小、年月日,悉鐫訖磚上(刻在墓碑上)。無棺柩者,官給。」
任何人願意葬在漏澤園,官方都會供給墓地,貧困家庭還可獲贈棺柩。政府更規定在漏澤園內設房屋,供親屬行祭禮。現今的發達地區,如香港,恐怕都未有此福利!殯葬福利之豐厚,連南宋詩人陸游也看不過眼,他引用了當時的流行語責備朝廷,「不養健兒,卻養乞兒;不管活人,只管死屍」。
一年陪產假
第三,養老福利:陸游的責備並不公道。宋代為了支持家庭養老,實施了兩項制度:一是侍丁制度,二是權留養親制度。 宋以「六十為老」,「老疾孤寡、貧乏不能自存(無法養活自己)及丐者等人,州縣陳請於朝,即委錢塘、仁和縣官,以病坊改作養濟院(北宋時稱居養院),籍家(登記)姓名,每名官給錢米贍(養)之」。宋徽宗時,年滿五十歲或以上、無依無靠的老人,政府收養,日給粳米或粟米一升、錢十文,十一月至正月供柴炭取暖。八九十歲老人,不管貧富,政府均夏送布衣,冬送棉衣,還有大米、柴炭及醬油錢。
宋代刑法更規定,除了犯叛國及謀反罪外,犯人家有年八十以上祖父母、父母,准許回家贍養老人至死後,才返官府服刑。
第四,生育及兒童福利:北宋時下令居養院收養孤兒,「必使道路無啼飢之童」。南宋設慈幼局,「禁貧民不舉子(不生育孩子),有不能育嬰者,給錢養之。」棄嬰和孤兒由慈幼局撫養,直至7歲。宋代2.3貫等於一兩銀。沒錢育嬰的家庭,生一孩獲4貫「奶粉錢」;其孕婦懷孕5個月便可到官府登記,由官府派員照顧,免費接生,丈夫還有一年陪產假。要鼓勵生育,何不向宋代取經?
此外,宋代興辦太學,普及教育,「家家誦詩書」。設廣惠倉,天災、荒年、瘟疫時賑濟災民。設店宅務,官建「廉租屋」給無殼蝸牛。經濟不景時減免稅賦等等,不贅。若可回到過去,我也想到兩宋一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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