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和不遇

人生世,總在遇和不遇之間。作為退休理科教師,我們遇到同好者一起寫博文,同一議題,可各抒己見,有時會遇到教過的學生、共事的老師、久違的上司,什麼樣的熟人、朋友,什麼樣的男人、女人,全不由我們做主,卻決定我們的電腦瀏覽器博文和瀏覽的博客以前在學校工作,如果工作順利、生活幸福,某一天早上醒來,我們會感謝命運,讓自己在那些重要的時刻遇到了合適的人,可能是同事的幫助,勤奮的學生如果某日諸事不利,那麼,會遇到倒楣的事情,忘記帶教具,忘記這,忘記那。生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佔據人一生大部分時光的,是他的職業生涯,平時人們常講的遇和不遇,也多指工作和職業中的遭際。退休後遇到的,多是舊同學,興趣相似的羣組,在談天說地之際,偶有佳作,不想輕易忘記,乃存之於小方塊中,給遇和不遇的博客觀賞,如此而已!

2024年5月29日 星期三

婚姻之約

何伯同新何太昨晚強勢重返《東張》,回應幾項傳聞,而何伯同新何太同場加映恩愛放閃,何伯攬實新何太仲又揸又捋手臂,真係冤氣。新何太解釋直播時講「夫妻生活」,係因為當時有網民留言問佢地閨房事,佢先會衝口而出回應。「我知道夫妻生活啲事係唔應該喺公眾地方講出嚟,所以如果廣大觀眾,聽到有啲唔舒服嘅情況下,我都可以道歉嘅」。不過何伯似乎好buy老婆嘅「衝口而出」,強調「真係實際,佢冇講大話,真㗎」。二人直播時仲咀嘴到啜啜聲,何伯直言唔尷尬。「咁即係證明係真愛。做唔到即係唔係真愛啦!」但係佢地似乎知道見好就收,話即使再有網民要求都唔會當眾展示恩愛。

新何太更透露前夫都係姓何,同樣比佢大好多年,由此解釋到點解揀何伯。「我同我前夫年齡差22歲,咁而家呢個老公差30歲多啲,所以年齡唔係我考慮嘅因素」。何太話對前夫付出真心,但係溝通唔到,甚示不停被對方家暴同咒罵,令佢感到生不如死,甚至因此患上抑鬱症仲想做傻事。新何太起初因為個仔而堅持,但到離婚一刻覺得好開心,因為終於脫離苦海。
新何太對婚姻自此有陰影,訪問途中仲突然激動落淚,好在有何伯氹返。前夫經濟條件唔多好,何太話願意捱,但而家成為新何太之後就話唔係好信有情飲水飽呢回事。何伯亦借勢搞gag氹太太「有情梗係飲水飽啦,睇吓嗰啲咩水嚟咋嘛!(咩水呀?)梗係靚嗰啲水啦,礦泉水!唔通飲生水、水喉水咩?」,何太當堂開心返。即使新何太對愛情改觀,何伯就相信太太唔會離開佢。「佢唔會釣金龜囉!如果佢釣金龜,而家我冇晒錢,佢仲唔走?」
何太成名後,有網民指何太曾在東莞做「骨妹」,並以藝名「小燕」搵食,同過唔少男士有過「親密關係」,又指佢做過夜場「媽咪」,更貼出一張何太年青時做「骨妹」嘅照片。節目中,何太與何伯睇「小燕」,何太否認曾做「骨妹」,以前只係去過餐廳打工,仲話自己冇相中人咁靚。何伯亦明言相中人絕對唔係何太,因為何太個咀 冇咁大。
其實,婚姻制度本身高尚且神聖,主要目的在於保障家庭和社會的穩定,並確保資產和血統的合法繼承。何伯何太又好,陳伯陳太也好,就算遠在古文明時期,一經結婚,已受法典保障,清楚列明結婚、離婚、子女繼承的律法。
婚姻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數千年前,雖然具體時間和地點很難確定,但一些考古證據和歷史記載提供了線索。
根據學者研究發現,古文明時期,婚姻制約比現今觀念更嚴謹保障承諾及具規範;而且,無論北非、中東還是中國,遠古時代一些婚姻制約條文竟然很相似,而定立的制度,很多法理邏輯與現代相差無幾,證明當時制定律法已具前瞻性與人性化。
早在公元前3100年的古埃及文明中,已經出現比較正式的婚姻制度。當時,婚姻被視作一種社會和經濟契約,通常由家庭安排,並有具體的婚姻契約紀錄。
十八世紀法典
而於古美索不達米亞(今伊拉克一帶),考古學家發現的《漢謨拉比法典》,更詳細記載了婚姻、離婚、繼承等方面的法律規定,被認定為世界上最早一部有系統的法典。
《漢謨拉比法典》是古巴比倫第六代國王漢謨拉比於公元前1776年左右頒布,被刻在一塊石碑上。法典中列出完善的婚姻契約,包括若男子娶妻,必須簽訂婚姻契約;沒契約的婚姻不會被承認;若妻子被發現與他人通姦,兩人都會被處以死刑,通常被送到河裏淹死;這與古時中國把有姦情的男女浸豬籠的做法不謀而合。
不要以為古代社會觀念保守,不容許離婚,《漢謨拉比法典》訂明:若男子因任何原因想與妻子離婚,男方必須退還女方的嫁妝,並提供相當於嫁妝價值的補償;若妻子不能生育,男子可以另娶他人;但必須送一筆與結婚時的聘禮同等值的錢給女方,並將她從父家帶過來的嫁妝全數退回,才可離婚。
改善家庭生活
至於遺產與繼承方面,石碑上列明,若男子娶妻並育有子女,然後再娶第二位妻子,首任妻子的子女將成為主要繼承人;第二位妻子的子女也有繼承權,不過會少一些。這些原則與現代文明國家的制度相似,反映出古時對婚姻契約、忠誠、離婚、財產分配和繼承均非常重視。
雖然古代文明國度的婚姻制約已臻完善,可是在大部分比較貧困落後的國家或地區,往往視婚姻為買賣,直接與商業或金錢掛鈎;即使現在,仍有一些地方的父母,藉着子女的婚姻來改善家庭經濟環境或取得利益。
以「童婚」為例,在古印度已盛行,如今還有部分地區的人,利用年幼女兒的婚姻來取得利益,甚至有強迫婚姻出現;在阿富汗,童婚盛行,有些女孩子甚至早於10歲已有婚約,稚童娶妻或嫁人之事時有發生。
在阿富汗的窮家女兒,特別是沒受過教育的孩子,很多被強迫出嫁來改善家人生活。有研究顯示,這些與金錢、利益掛鈎的婚姻,是導致家庭及女性悲劇發生的主要源頭。
除了買賣婚姻,亦有一些地方的習俗,以金銀財富來衡量是否嫁娶得夠體面,就如中國,新娘要把出嫁收到的金飾戴在身上。
近年,久不久網絡上就會流傳新娘身掛大量龍鳳金鈪行禮的圖片,而且金鈪數目愈來愈誇張,即使未知是否嫁得幸福,但已令網民狂讚:「嫁得好!」
從「何伯新婚事件」引發的社會議題,可見婚姻關係隨時不只兩個人的事,如果家人不支持,加上有錢銀資產爭議等情況,原本只需要兩情相悅的愛情立即變得複雜,甚至偏離了婚姻之約的精神。
「無論順境或是逆境,富有或貧窮,健康或疾病,我將永遠愛你」,究竟在現今世代,這些誓言的價值還剩多少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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