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得發問,最基本是問自己正在學什麼?這個科目在不同年級學什麼?英文每年都學文法,今年學的現在進行式,跟去年學的有何不同?進階一點,就問為什麼要學?為什麼讀英文要學時態?明明生活上很少應用,為什麼要學「Sine、Cosine、Tangent」?會問「點解」的同學,通常較能掌握課題重點,花少點工夫力氣死記爛背,亦能輕易熟讀內容。有前兩個問題的答案做基礎,最後才問「怎樣學」,這關乎技巧與方法的問題,把看似各不相關零碎知識融滙貫通,一幅學習藍圖才逐漸成形。
學發問像做健身,要循序漸進,讓僵化的思維做伸展運動,如高小學生最常提到「我想要自由」,渴望自由打機、自由玩的同時,其實可以借用哲學入門書,善用他們提出的問題,陪他們一起認識世界,探索生命意義和自身的存在價值。奧斯卡柏尼菲(Oscar Brenifier)的《哲學.思考.遊戲》系列,從小朋友的生活出發,有系統地把什麼是自由、自我、好與壞、感受等人生重要課題,以問題形式表達,對於伸展思考及發問的能力,是十分有效的鍛煉。
系列其中一本書《自由,是什麼呢?》,一開始便直接以問題衝擊孩子對自由的看法,問小讀者:「你可以做所有你想做的事嗎?」然後回應:「不行,因為我不能像鳥一樣飛。」簡單兩句話,加上可愛插畫,很快能引導小朋友進入狀態,繼續思考下去:想飛的話,搭飛機就可以啦?分別是什麼?鳥可以想飛就飛嗎?鳥可以選擇不要飛嗎?你不喜歡當人類嗎?透過提出縱橫兩個向度的問題,幫助孩子思考心裏所想的自由到底是什麼,區分能力範圍內的可為與不可為,對「自由」有啥限制?面對限制等於失去自由嗎?循着一個接一個問題,幫助孩子往生命的深處鑽探,發掘心中真正渴望。
柏尼菲用了九十五頁探究「自由是什麼」,書中問題,加上孩子受刺激後的提問,足夠助孩子鍛煉發問技巧。本篇不打算講太複雜的哲學,就來講講許多人在講的自由上的衝突。如果今天我們做什麼事情都不會被干涉,無論好事壞事,沒有任何外在的規定拘束著我,這樣的自由就是消極自由,但如此真的是自由嗎?我們外在不被拘束,但內心真的自由嗎?
當我心裡知道這個時間該出門赴女朋友的約,但我生理上卻止不住地睡意,最後,放了女朋友鴿子,也讓自己的愛人非常生氣,感到不被尊重,事後我也感到後悔,外在行為自由,但內在是不是自由呢?我們真正想做的事情往往都會受到內在的其他慾望影響,我缺乏積極自由,所以,我在內在慾望上並不自由,而這個就是積極自由的意義。
如果這個社會所有規則都拿掉,不去限制人人的消極自由,秩序就會無法建立,社會可能就會馬上崩壞,暴力橫行,所以,社會上才有規則的存在來規範人的行為,這個規則制定的是有其必要的,是利用規則來「教育」缺乏積極自由的人們內化這些規則,了解制定規則的用意。
但如果這些規則侷限的範圍已經到非常嚴重到嚴刑峻法時,就像過去威權時代,因為那時候的規則是建立於執政者的意志,如果你的行為是違反執政者的意志時,違反規則後你的下場可能是被抓去關,甚至是死刑,消極自由被受限,言行都被控制、缺乏選擇權,如此我們跟關在監獄有什麼不一樣呢?
所以許多人權所爭取的是原先被法律限制住的消極自由,像是過去的言論自由、女性投票權……等等身而為人該有的平等,而積極自由之所以成為積極,就需要人去學習,由內而外的積極地控制自己的行為,而不是成為慾望的奴隸。
而人不是一出生就能夠懂得積極自由的含意,在出生後,需要被教導規則,並了解規則的含意。以教養方式來說,虎爸虎媽的高壓管教常常可以讓孩子對於規則的適應力大幅的提升,但如果父母管教的強度過大,在成長過程對於孩子缺乏關愛,在長大後,孩子的成就可能很好,但可能很容易缺乏同理心,容易嚴苛的方式對待他人,對於自我行為可以控制,在積極自由上做得很好,但卻不會爭取消極自由;而放任式的教養,孩子可能在充滿的愛的環境下成長,但卻容易被欲望控制住,而父母沒有很好地教育孩子如何控制內在慾望,長大後在社會上往往更難適應。
我認為的消極自由和積極自由,其實並不完全的衝突,以我的詮釋,消極自由應該是外在的自由;積極自由應該是內在的自由,更多的衝突是源自於我們內在渴望與外在規則的衝突。
不管大家身處於孩子、父母、主管、職員……不同角色,我們應該思考「消極自由和積極自由的權衡」,規則限制了我的消極自由,而我仍然可以提升我的積極自由,在理智下做出適合生存的行動、又或是選擇怎樣的心態面對外界不自由的種種限制,在擁有內心自由後,該如何檢視這些規則,是否該重新定義這些規則;而當我們擁有消極自由後,缺少了外界對自己的控制,我們該如何重新調適什麼樣的行動才是對的事情,需要的是更積極的思考。
當我心裡知道這個時間該出門赴女朋友的約,但我生理上卻止不住地睡意,最後,放了女朋友鴿子,也讓自己的愛人非常生氣,感到不被尊重,事後我也感到後悔,外在行為自由,但內在是不是自由呢?我們真正想做的事情往往都會受到內在的其他慾望影響,我缺乏積極自由,所以,我在內在慾望上並不自由,而這個就是積極自由的意義。
如果這個社會所有規則都拿掉,不去限制人人的消極自由,秩序就會無法建立,社會可能就會馬上崩壞,暴力橫行,所以,社會上才有規則的存在來規範人的行為,這個規則制定的是有其必要的,是利用規則來「教育」缺乏積極自由的人們內化這些規則,了解制定規則的用意。
但如果這些規則侷限的範圍已經到非常嚴重到嚴刑峻法時,就像過去威權時代,因為那時候的規則是建立於執政者的意志,如果你的行為是違反執政者的意志時,違反規則後你的下場可能是被抓去關,甚至是死刑,消極自由被受限,言行都被控制、缺乏選擇權,如此我們跟關在監獄有什麼不一樣呢?
所以許多人權所爭取的是原先被法律限制住的消極自由,像是過去的言論自由、女性投票權……等等身而為人該有的平等,而積極自由之所以成為積極,就需要人去學習,由內而外的積極地控制自己的行為,而不是成為慾望的奴隸。
而人不是一出生就能夠懂得積極自由的含意,在出生後,需要被教導規則,並了解規則的含意。以教養方式來說,虎爸虎媽的高壓管教常常可以讓孩子對於規則的適應力大幅的提升,但如果父母管教的強度過大,在成長過程對於孩子缺乏關愛,在長大後,孩子的成就可能很好,但可能很容易缺乏同理心,容易嚴苛的方式對待他人,對於自我行為可以控制,在積極自由上做得很好,但卻不會爭取消極自由;而放任式的教養,孩子可能在充滿的愛的環境下成長,但卻容易被欲望控制住,而父母沒有很好地教育孩子如何控制內在慾望,長大後在社會上往往更難適應。
我認為的消極自由和積極自由,其實並不完全的衝突,以我的詮釋,消極自由應該是外在的自由;積極自由應該是內在的自由,更多的衝突是源自於我們內在渴望與外在規則的衝突。
不管大家身處於孩子、父母、主管、職員……不同角色,我們應該思考「消極自由和積極自由的權衡」,規則限制了我的消極自由,而我仍然可以提升我的積極自由,在理智下做出適合生存的行動、又或是選擇怎樣的心態面對外界不自由的種種限制,在擁有內心自由後,該如何檢視這些規則,是否該重新定義這些規則;而當我們擁有消極自由後,缺少了外界對自己的控制,我們該如何重新調適什麼樣的行動才是對的事情,需要的是更積極的思考。
學問就是要學識去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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