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佛教,是指從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到哀帝天祐四年(907 )二百八十九年間李唐一代的佛教而言。唐代接著隋代之後,很重視對於佛教的整頓和利用。
唐代佛教的發展,對文學、藝術等方面帶來不少影響。首先在文學方面,由於俗講流行,創作了變文等作品。其次藝術方面,促使佛教藝術更有所推
進。如在唐代東都洛陽附近的龍門石窟,北魏時代就經營造像,有了相當的規模。
一僧衣食
雖然唐朝佛、道二教大盛,但是招致儒生和官員不滿。唐代宗大曆年間(766—779),劍南東川觀察使李叔明上書取締佛道二教,大臣彭偃反對。根據《舊唐書.彭偃傳》記載,彭偃對佛道二教並無好感,但道教畢竟是國教,他沒公然反對;他力斥佛教,其一指佛教愈普及,出家人愈多,難免藏污納垢,「唯有僧尼,頗為穢雜」「況今出家者,皆是無識下劣之流」;其二是佛家學說違背五倫,無益於家,又不能貢獻人才,無益於國。彭偃云:「縱其戒行高潔,在於王者,已無用矣。」
佛教嚴重的損害國家財政。僧人都是「不課丁」。唐代戶籍制度,男子滿20歲,即被編入戶籍,有義務納稅與服役,稱作「課丁」,到59歲免課。僧人不單免賦役,還要國家供養。彭偃云:「今天下僧道不耕而食,不織而衣,廣作危言險語,以惑愚者。一僧衣食,歲(一年)計約三萬(文錢)有餘,五丁所出,不能致此。舉一僧以計天下,其費可知。」唐代宗期間,一個貧農家庭,一年大約花費六千文錢左右。「一僧衣食」花費三萬文錢,等於一個貧農家庭五年的開支,可見僧人生活水平之高,全國以萬計的僧尼,要花費國家多少資源!
但彭偃並不贊成取締佛教,皆因北魏太武帝和北周武帝滅佛,足為前車之鑑,未能清除佛教,徒令社會不安。他提出寓禁於徵的辦法:「臣伏請僧道未滿五十者,每年輸絹四疋,尼及女道士未滿五十者,輸絹二疋。其雜色役,與百姓同。有才智者,令入仕……其年過五十者,請皆免之。人生五十歲,嗜欲已衰,縱不出家,心已近道。」
唐代宗收緊僧人的資格,須經過嚴格的佛教經、律、論三科考核才能得度,減少「無識下劣之流」僧人的數目。

唐三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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