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和不遇

人生世,總在遇和不遇之間。作為退休理科教師,我們遇到同好者一起寫博文,同一議題,可各抒己見,有時會遇到教過的學生、共事的老師、久違的上司,什麼樣的熟人、朋友,什麼樣的男人、女人,全不由我們做主,卻決定我們的電腦瀏覽器博文和瀏覽的博客以前在學校工作,如果工作順利、生活幸福,某一天早上醒來,我們會感謝命運,讓自己在那些重要的時刻遇到了合適的人,可能是同事的幫助,勤奮的學生如果某日諸事不利,那麼,會遇到倒楣的事情,忘記帶教具,忘記這,忘記那。生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佔據人一生大部分時光的,是他的職業生涯,平時人們常講的遇和不遇,也多指工作和職業中的遭際。退休後遇到的,多是舊同學,興趣相似的羣組,在談天說地之際,偶有佳作,不想輕易忘記,乃存之於小方塊中,給遇和不遇的博客觀賞,如此而已!

2024年12月20日 星期五

一套電影的反思

嚴懲火葬 古代殯儀迷思

電影《破.地獄》大賣,港人得以了解道教的殯葬儀式。中國自商朝開始已進行土葬,《周禮》更明確規定:「眾生必死,死必歸土。」

西方亦不例外,《創世記》中,耶和華對亞當說:「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十六世紀簡化成「塵歸塵,土歸土」。

農業民族多土葬,並有固定墳地,春、秋二祭;遊牧民族逐水草而居,並無固定殯葬之所,故多火葬,亦無農業民族要保留屍體的觀念。染瘟疫、患重病或猝死的人更必須火葬,以免疫病傳染開去。南北朝時代,已有不少遊牧民族定居中原,隨着佛教傳入,視身體為臭皮囊,毀之不足惜,國人逐漸受印度的葬俗影響。玄奘在《大唐西域記》中講及印度葬俗:「一曰火葬,積薪焚燎;二曰水葬,沉水漂散;三曰野葬,棄林飼獸。」隋唐以前,殯葬已趨多元化。《南史》記載:「死者有四葬,土葬則埋之,火葬則焚為灰燼,近河海的漁民則水葬,甚至有棄屍荒野,任兀鷹啄食,謂之鳥葬。」

免費棺柩

隋唐兩朝的葬俗雖已多元化,主流仍是儒家的土葬,直至唐亡;五代十國華夷混集,北方的夷族──例如突厥──盛行把死者屍體燒成灰燼,然後埋葬。北宋只有半壁江山,強調華夷之辨,認為土葬代表文明,火葬、水葬是「胡風夷俗」,鳥葬更是野蠻行為,必須抵制,以維護華夏文明。南宋時有官員上奏:「今民俗有所謂火化者,生則奉養之具惟恐不至,死則燔爇而棄捐之,何獨厚於生而薄於死乎?甚者焚而置之水中,識者見之動心。」話雖如此,兩宋火葬風氣依然「日益熾甚」,以致有官員要求朝廷「獨尊」土葬,明令禁止其他殯葬方式。

為了鼓勵土葬,兩宋皇帝實施「死有所葬」政策,規定城鄉需建墓園,供人民土葬先人,甚至為貧民、窮人提供免費棺柩,容許親屬在墓園行祭禮。元朝進一步立法規定:漢人一律土葬,外族人豁免;明朝朱元璋立國之初,即禁止浙江等地水葬和火葬,違者重罰;清朝更嚴厲,《大清律》規定:「其從尊長遺言將屍體燒化或置水中,杖一百」,「若私自火葬或水葬父母,按殺人罪論死刑」。由是,土葬成為國人理所當然的葬俗;就算先人遺願要火葬,子孫寧可違背其意願也要土葬。至今,內地已習慣火葬及火化屍體成灰撒於河海,海外華人依然取土葬。

無主孤魂

土葬流行於中國,除了傳統習慣,尚有兩個原因:一是風水學影響,認為先人葬在好風水的福地,子孫得到保佑飛黃騰達,火葬、水葬便沒這個好處;二是《韓詩外傳》謂之:「人死曰鬼,鬼者歸也,精氣歸於天,肉歸於土。」《禮記.檀弓下》記載,延陵季子長子下葬,孔子往觀禮。封棺入坑後,行禮者大叫三聲:「骨肉歸復於土,命也。若魂氣則無不之也!無不之也!」無不之意思是「無所不在」,這個「無所不在」的魂氣若不「歸於天」,留在人間即成遊魂,苦不堪言。

在西方,蘇格拉底及基督宗教相信:人由身體與靈魂構成,身體是動物皆有的肉身,靈魂是人類獨有的精神;人死,只是身體死亡,靈魂則不滅。中國人之想法同樣是二元的,人是由精神和肉身(即所謂魄)構成,精神包括魂和氣或神,人死亡是因為「斷氣」或「神滅」,但魂可能生存。人死後若有魄而沒有魂,便成沒有生命的殭屍,類似今之喪屍;若只有魂而無魄,便成為鬼,故常稱為鬼魂。鬼魂如能找到肉身,便可以復生,即所謂借屍還魂;若能霸佔另一活人的肉身(即所謂鬼上身),便可短暫「復生」。

人的身體由骨和肉組成,沒有肉身而只有骨骼,便是死而不能復生的鬼,古代形象化為骷髏;全真教道士譚處瑞寫了一首《骷髏》詩云:「骷髏骷髏顏貌醜,只為生前戀花酒。巧笑輕肥取意寬,血肉肌膚漸衰朽。」

古人反對火葬,原因是骨和肉一旦化灰,先人即是無主孤魂,連鬼也不是。若屍體的骨能保存下來,至少能成為骷髏鬼,也許還有希望復生。

迷信的重要

雖然古代有不少禁忌,傳至今天成為平民百姓的迷信,但事實並非一面倒。遇到重大災難或瘟疫時,東西方文化都有微妙相似。西方碰到瘟疫時,社會文化方面的應變措施基本上有兩種:找代罪羔羊和懺悔。其實,每個人都有類似想法。

瘟疫代表上帝懲罰,必須懺悔。瘟疫期間遊行,用鞭子打自己,顯示悔意的鞭笞者(Flagellants),當年疫症如黑死病流行時非常普遍;這些受難儀式,表面上處理天災人禍,實際上是處理社會問題。

華人社會亦認為瘟疫是天譴,因人們犯了罪過所招致,故要用宗教儀式解決,包括咒語、「水懺」等懺悔儀式;道教的建醮與符籙、巫/乩童的治病法事等等;療效未知,其中意義,是讓災難的無常變成有種說法,不再糾結在「為什麼」。

受難儀式,在沒有防疫細菌概念的當時,處理兩種困境:一是纏繞着肉體或社區的疾病(Physical affliction),必須驅逐瘟神與疫鬼;一是神明用疾病來懲罰人或社區的社會,產生共同愧咎感(Common/Social affliction)。透過儀式化解不幸,撫去病疾和失去親友的傷痛。

怎處理鬼神懲罰和怒氣?重新和好。平安祭典等送瘟儀式,目的是祈禳具有傷害地方百姓能力的鬼神,用「和瘟」儀式送走。懺悔儀式,幫助處理無後代祭祀或冤死的厲鬼。

開港通商、交通貿易網絡隨文明覆蓋全球,也共享病原。政府以公共衛生來控制疫情,民間則透過送瘟儀式來處理。

在今天看來,無知和迷信一些習俗,對社會有深遠意義。知識和認知貧乏的古代,這些習俗,也許會產生某種動力,讓民眾挺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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