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和不遇

人生世,總在遇和不遇之間。作為退休理科教師,我們遇到同好者一起寫博文,同一議題,可各抒己見,有時會遇到教過的學生、共事的老師、久違的上司,什麼樣的熟人、朋友,什麼樣的男人、女人,全不由我們做主,卻決定我們的電腦瀏覽器博文和瀏覽的博客以前在學校工作,如果工作順利、生活幸福,某一天早上醒來,我們會感謝命運,讓自己在那些重要的時刻遇到了合適的人,可能是同事的幫助,勤奮的學生如果某日諸事不利,那麼,會遇到倒楣的事情,忘記帶教具,忘記這,忘記那。生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佔據人一生大部分時光的,是他的職業生涯,平時人們常講的遇和不遇,也多指工作和職業中的遭際。退休後遇到的,多是舊同學,興趣相似的羣組,在談天說地之際,偶有佳作,不想輕易忘記,乃存之於小方塊中,給遇和不遇的博客觀賞,如此而已!

2014年2月18日 星期二

新聞自由


節目主持人李慧玲突然被商業電台解僱,引起社會不少猜測。李慧玲自己卻100%覺得,是梁振英刻意令她沒有機會發聲;她認為此舉已嚴重損害香港的新聞自由。
毫無疑問,李慧玲的言論不為梁振英所喜歡。這是任何聽過李慧玲節目或看過李慧玲專欄的人都會感覺得到的;但是否真的憎她憎到會赤膊上陣,或透過心腹向商台施壓,要商台解僱她,那就不得而知,起碼暫時未有足夠的證據,這100%是事實。
李慧玲的推論基礎是:曾有梁振英身邊的人「善意」忠告她小心份工;另外,亦有官員告訴她,梁振英全香港最憎的人就是她;她把兩者聯想起來,就得出今次是梁振英整她的結論。然而這樣的推論在邏輯上不夠周密,最多得出可能性的結論,距離必然性還很遠。
這個梁振英身邊的人是誰,大家都不清楚,很難判斷他是在梁振英身邊到甚麼程度;更不知道他是在替梁振英傳話,還是按自己的評估去提醒李慧玲。李慧玲認為他是出於「善意」,那就可能是後者;因為若是為梁振英傳話,話裏就不會有善意。
即使這個人真的明確地告訴李慧玲,梁振英要令她失去她的工作,這只是“hear say”,聽說而已。把聽說得來的東西就看作是事實是很危險的,不應以此作為指控他人的理據。有咪在手的人對此更應慎重。
我相信梁振英有要李慧玲收聲的意願,但在香港目前的環境下,他沒有權直接這樣做;商業機構完全可以在不犯法的前提下,按自己的意願去運作。政府出手干預只會自討沒趣。因此,我認為梁振英不會這麼笨,自己去做這種不光彩的事。
李慧玲認為,商台之所以解僱她,是因為快要續牌,政府藉此迫商台就範。商台已對此作出否認。不過,續牌在即,任何商業機構都會有一定的壓力,他們會重新檢討自己的運作,以符合續牌的條件,相信商台正在這樣做。


李慧玲亦對無綫電視非常不滿,曾極力煽動聽眾在無綫台慶夜關電視,以壓低對方的收視率,身為時評人,此舉明顯有欠客觀、公允。她在節目中訪問無綫藝人陳百祥,叻哥的意見不被她認同,她旋即在訪問直播後,將叻哥的聲帶剪輯,再配上一些周星馳的對白重新播出,以挖苦對方。她與立法會議員黃毓民素有積怨,曾在節目中誤導聽眾,讓人以為毓民在免費電視發牌事件中立場搖擺不定,手法殊不光彩。此外她與商台某高層鬧不和,高層日前調職,她竟公開批評對方「有破壞、無建設」,如此公然對上司作人身攻擊,在任何商業機構中都甚是少見。

上述幾點,單犯一項應予提醒,犯兩項應警告,犯三項便不能容忍,理當掃地出門了。如今此人四項齊犯,確實甚是「冇品」,商台至今才對其施以極刑,以此看來,該公司也不算太不近人情吧。

李慧玲主持節目的特色是愛憎分明,但傾向偏激,有時會在證據不確鑿的情況下,對政府作出嚴重的指控。商台是否擔心她這種不夠客觀持平的主持方式有機會令商台沒法續牌,外人不得而知。但商台對李慧玲的主持方式有意見是有跡可尋的。
李慧玲原在晨早主持節目,後來被調至聽眾較少的黃昏節目,已顯示商台對她有不認同的地方。但李慧玲對上司的判斷不以為然,還公然對抗;此乃打工的大忌。商台有自己的定位,有自己的方針,李慧玲不認同,那就只好各行各路了。李慧玲要我行我素,可考慮與志同道合者自組網上電台,或利用YouTubeFacebook等渠道發聲。這種自由香港此刻還是有的,但商台卻不是李慧玲的,李慧玲不可能要商台遷就她

新聞自由在九七後曾經比較寬鬆,可能是改朝換代之初,中央審時度勢,看看社會情況是否可以不出現問題。可惜近年無論是一些傳媒本身,或部份政黨,以及一些港人,對中央不只不信任,還抱著排共心態;一些傳媒不單只猛烈批評國內發生的事情,還以一些沒有根據的言論,在媒體中發酵,一些素來不滿大陸的港人,借此而替天行道,浮出水面,推波助瀾,唯恐天下不亂,從中得益;但苦了一些以為是正義之士,他們捕風捉影,把未經驗證的假說當作是定論,成為盲從一族,被利用成為政治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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