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和不遇

人生世,總在遇和不遇之間。作為退休理科教師,我們遇到同好者一起寫博文,同一議題,可各抒己見,有時會遇到教過的學生、共事的老師、久違的上司,什麼樣的熟人、朋友,什麼樣的男人、女人,全不由我們做主,卻決定我們的電腦瀏覽器博文和瀏覽的博客以前在學校工作,如果工作順利、生活幸福,某一天早上醒來,我們會感謝命運,讓自己在那些重要的時刻遇到了合適的人,可能是同事的幫助,勤奮的學生如果某日諸事不利,那麼,會遇到倒楣的事情,忘記帶教具,忘記這,忘記那。生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佔據人一生大部分時光的,是他的職業生涯,平時人們常講的遇和不遇,也多指工作和職業中的遭際。退休後遇到的,多是舊同學,興趣相似的羣組,在談天說地之際,偶有佳作,不想輕易忘記,乃存之於小方塊中,給遇和不遇的博客觀賞,如此而已!

2014年8月18日 星期一

社會的發展

在五月份博文香港社會未來的發展中,提到會否出現轉捩點?剛剛過了的周日有反佔中的遊行,未來日子,支持「佔中」、反對「佔中」的討論將會再次熾熱起來,兩者必然自稱為普選,都自稱為「民主」,但須留意,選舉並非民主政制的全部,更非民主社會的全部,講民主,要先提升港人的民主質素。如果雙方只將目光聚焦於某團體派錢給遊行人士,又或者批評遊行人士的人數不準確;而不將目光聚焦於如何提升真正民主社會的質素;如何包容及尊重對方於普選議題中不同的觀點;如何將彼此的分歧收窄,以至達成共識,市民如何爭取到有一人一票選特首的權利?我們未來社會的發展,則停步不前,甚至退步!
民主質素並不是指建制或泛民之間配票對決後所影響到的政黨政治,而是真正民主社會的質素:在「民主」名牌之下,港人是否真正做到互相尊重,互相聆聽,互相包容,從而互相妥協以替社會取得最大利益?任何一方不要奢望或要求對方會接受自己全部意見,而任何方案都不能令所有人百分百合意。如果兩大陣營要妥協,就要各自犧牲了某些利益、原則,以至信念。
在這「佔中」、「反佔中」的議題上,無疑已形成了兩大陣營。即使兩陣營各有100萬支持者,共計亦只有200萬人,而香港有700萬人,那其餘500萬人的意見又如何處理?任何一方的100萬人固然不可代表持相反意見的那100萬人,但又可否代表其餘沒有發聲、沒有任何行動的500萬港人?我們當然不會奢求人人發聲,也不會天真地要求一定要取得那500萬港人對政制發展的意見,只想指出兩個陣營哪一方的「100萬」,並不能代表全部港人的意願,「大多數」人不能犧牲「少數人」,更何況試圖以那少少的100萬人去代表全部港人?
中央分別在2005年、2007年和2010年同意讓香港的兩個選舉辦法向前推進,甚至在2007年承諾2017年普選特首,並讓立法會緊隨其後,全面由普選產生,「循序漸進」其實就是要淡化政治一直存在的精英階層影響力,加強港人的參與。過程中,中央政府又有香港以至國際政治形勢的考量。
全世界意見兩極———激進的和保守被動的都佔少數,社會中絕大部分是溫和派,即「沉默的大多數」,以今時形勢,我們應否考慮一些中間溫和的務實方案,兩大陣營一人讓一步?協商是從政的藝術,今時爭議點是提委會過半數提名才可入閘,泛民自知是「弱勢社群」,堅拒收貨,那麼技術上,如要過45%提委又如何?這樣街市買菜式的爭拗,決不是政治的藝術,更遑論政治智慧,何況降低了提名門檻,愈多候選人,哪怕多至一千個,是否就意味着選舉愈民主?說穿了,泛民不外是關心他們支持的候選人能否入閘。能入閘是否能被選出?能被選出又是否一定好?如果建制派屆時又效法今時泛民議員掟蕉掟杯,開會打拉布,使你「泛民特首」施政難行又將如何?
傳媒「揭露」周日遊行人士中有不少是因利益而來,即使屬實,人數是否過半?如只有三幾個、三幾十個,以至三幾百個,對比遊行及簽名的整體人數,也是少數;又有人質疑個別省份的同鄉會參與遊行,只想問:那些同鄉會在港創會幾十年,其會員就不是港人嗎?怪只怪個別傳媒小題大做,枉作小人。我是一名退休教師,曾經監考及批閱無數次公開考試,某年過萬考生,整體中必然有十數以至數十位考生作弊,考評局將會取消作弊考生的資格,而不會質疑該次考試的認受性,更不會否定該年所有考生的資格。
在紛紜的事實與意見中,港人仍要冷靜看清真相,也要自問有沒有聆聽、包容和妥協等民主的質素,如有,才配追求真正民主,一家人定必想家和萬事興,這應是一眾港人所盼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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