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和不遇

人生世,總在遇和不遇之間。作為退休理科教師,我們遇到同好者一起寫博文,同一議題,可各抒己見,有時會遇到教過的學生、共事的老師、久違的上司,什麼樣的熟人、朋友,什麼樣的男人、女人,全不由我們做主,卻決定我們的電腦瀏覽器博文和瀏覽的博客以前在學校工作,如果工作順利、生活幸福,某一天早上醒來,我們會感謝命運,讓自己在那些重要的時刻遇到了合適的人,可能是同事的幫助,勤奮的學生如果某日諸事不利,那麼,會遇到倒楣的事情,忘記帶教具,忘記這,忘記那。生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佔據人一生大部分時光的,是他的職業生涯,平時人們常講的遇和不遇,也多指工作和職業中的遭際。退休後遇到的,多是舊同學,興趣相似的羣組,在談天說地之際,偶有佳作,不想輕易忘記,乃存之於小方塊中,給遇和不遇的博客觀賞,如此而已!

2020年2月18日 星期二

一國兩制有否矛盾

 
簡單而言,一國兩制可以是矛盾,亦可以是沒有矛盾,很難一概而言。

一國之內,若國家的組織力量不強的話,便變成是中央與地方權力分配的問題,未必可容許差異過大的體制並存。聯邦制裏的中央也必然主導制度,一制獨大。其餘的變成附從,只有被容許的制度空間。當兩制並存,互爭主導,便使兩制在一國之內相連的基礎破壞,出現一制獨立或反叛的局面。要想香港政制長期穩定,話事人要作高度警惕。

但是,即使兩制差別大,若政治權力分配方面,仍是一制從屬另一制,從屬一制的制度空間可以被容許。惟容許的權力和容許的尺度在於主導的另一制。如果這樣安排鞏固的話,兩制差距大也不會引起衝突,可相安共存。

香港在《基本法》規定下的一國兩制,可以採用第一種形式,兩制之爭必然引起中央政府用公權力鎮壓香港的獨立或反叛,除非中央政府軟弱,一如民國初年的情況,可是這亦不能排除中央政府動武來建立威信、鞏固政權,只是勝敗未定。

第二種形式或其實是回歸以來的情況。但中央政府犯了一個根本性的錯誤,以為把內地與香港隔絕便可保兩制和平共存。結果香港一制自治失控,使兩制的差別演變成政治矛盾,也使部分港人進一步要求更大的隔絕,尋求獨立,把兩制關係轉移至對立的第一種形式。也因此帶來中央政府的反應,重申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使香港一制必須置於中央一制的主導之下。

把這樣的關係釐清,便可以毫不含糊地看到中央與香港政治關係的根本性質。香港若不反叛(無論是歸英歸美或獨立),便要接受香港一制與中央一制的從屬關係,這也即是《基本法》從屬於國家憲法。

香港的制度空間相等於香港的自治程度,中央對香港信心夠強的話,制度空間便可擴大,相反地便會有所緊縮,回歸底線。在這樣的條件下,一國兩制的關係和香港一制的自治和變化,都變成在政治信任基礎上的變數。底線是香港一制不能挑戰中央一制的權威,這不屬於固定化分權的聯邦,沒有詳細和具體的分權機制來規範兩制的關係。香港所處的一國兩制屬於過渡體制,內容變數頗大。

香港的選擇是:或是與中央政府決裂,強迫把香港一制與中央一制並列相爭,借一國兩制之名追求獨立自治,或甚至棄用一國兩制,乾脆要求獨立或歸英歸美?或是在爭取中央信任的前提下,努力完善香港一制的內容,借融合推動香港的進一步發展,從而以香港的成就協助內地發展,協助內地一制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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