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和不遇

人生世,總在遇和不遇之間。作為退休理科教師,我們遇到同好者一起寫博文,同一議題,可各抒己見,有時會遇到教過的學生、共事的老師、久違的上司,什麼樣的熟人、朋友,什麼樣的男人、女人,全不由我們做主,卻決定我們的電腦瀏覽器博文和瀏覽的博客以前在學校工作,如果工作順利、生活幸福,某一天早上醒來,我們會感謝命運,讓自己在那些重要的時刻遇到了合適的人,可能是同事的幫助,勤奮的學生如果某日諸事不利,那麼,會遇到倒楣的事情,忘記帶教具,忘記這,忘記那。生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佔據人一生大部分時光的,是他的職業生涯,平時人們常講的遇和不遇,也多指工作和職業中的遭際。退休後遇到的,多是舊同學,興趣相似的羣組,在談天說地之際,偶有佳作,不想輕易忘記,乃存之於小方塊中,給遇和不遇的博客觀賞,如此而已!

2017年9月21日 星期四

禁絕煽動言論


香港不時仍然有煽動暴力言論存在,今天見石SIR在報章發表言論,引文共賞:
煽動暴力 過火言論應禁絕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日前公開表示「搞港獨者殺無赦」,連日來已引發不少爭拗,有人甚至報警要求調查。言論自由可貴,但社會對任何人有任何過火言論,都應在「同一把尺」的標準下,一視同仁。
   何君堯「殺無赦」論原本是就大學近日貼出「港獨」標語及討論而發表的,並遭22名非建制派議員聯署批評,其後他又報稱自己和家人被人網上欺凌,要求警方跟進。
   事件既由大學校園「港獨」標語涉言論自由而起,筆者也從「言論」與「自由」說起。其實,上周四本欄已討論過言論自由的標準,相信這也是普遍港人接受的想法︰任何人的言論並沒有可任意傷害別人的「自由」,而言論也要有分寸,並須符合道德及法律標準,不可「踩過界」。
   在大學校園掛起「港獨」標語是涉嫌違法的行為,也已超出了言論或學術自由的範疇,而一些具恐嚇性的言論,與粗暴或侮辱等言論一樣,同樣不會被社會接受。
   發表言論,不可「過界」是社會共識,尤其是一些極端言論,例如鼓吹種族、政治異見的仇恨,都不會被任何社會所接受,真正民主自由的國度就不接受有人提出仇恨言論或揚言要殺死政治立場與自己不同的人。
   大家不時會在公眾場所看到一些人用粗言穢語,互相對罵,可能他們覺得,粗口可加強自己的罵人「氣勢」,其實,這類謾罵很多時已不理性︰人用粗口罵你,你又報以粗口,真是「以暴易暴」的粗口版;「港獨」支持者的言論並不理性,難道反對「港獨」的人就可以鼓吹血腥或暴力的語言回應?若這些言論真是出於愛國激情,那麼這些激情真要有待認識清楚。
   政客通常會視在公眾場合曝光為一場「政治騷」,他們都會有自己的「劇本」和「對白」,但若因近日社會及公眾的輿論對自己政治立場較有利而錯判形勢,或被小小優勢沖昏了頭腦而以為可得「勢」不饒人;或「殺」得性起而失言,就好應考慮收回相關言論,才是勇氣的表現。直斥記者「超低能」、「廢柴……嚟挑機。」徒被人看到自己的衝動而不是從政的激情,只看到自己的愚昧而不是勇於承認失言的勇氣。
   煽動暴力只會換來更多暴力的回應。近年和平、理性、非暴力似乎已沒有了「市場」,港人何時才懂得擺脫「非友即敵、有你無我」的思維,重返理性、講道理的年代?

1 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