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和不遇

人生世,總在遇和不遇之間。作為退休理科教師,我們遇到同好者一起寫博文,同一議題,可各抒己見,有時會遇到教過的學生、共事的老師、久違的上司,什麼樣的熟人、朋友,什麼樣的男人、女人,全不由我們做主,卻決定我們的電腦瀏覽器博文和瀏覽的博客以前在學校工作,如果工作順利、生活幸福,某一天早上醒來,我們會感謝命運,讓自己在那些重要的時刻遇到了合適的人,可能是同事的幫助,勤奮的學生如果某日諸事不利,那麼,會遇到倒楣的事情,忘記帶教具,忘記這,忘記那。生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佔據人一生大部分時光的,是他的職業生涯,平時人們常講的遇和不遇,也多指工作和職業中的遭際。退休後遇到的,多是舊同學,興趣相似的羣組,在談天說地之際,偶有佳作,不想輕易忘記,乃存之於小方塊中,給遇和不遇的博客觀賞,如此而已!

2019年8月8日 星期四

抗爭者的目的能否如願以償?


上文嘗試用玄學角度分析年青人參與抗爭運動,不同階段時,易經給予的提示。今天將以往發生的事情,以及過去的看法,試圖預測一吓最終結果。
抗爭者已企圖透過全面罷工(三罷),圍堵政府部門,阻塞市內交通,以及妨礙政府維持秩序等方式,令香港社會完全癱瘓,最後希望迫使政府跪低,完全接受他們所提出的五項訴求。
抗爭者的目的能否如願以償,受制於以下多個因素:

(i)                他們的目的是否合理(易經所說的正義),能否贏得多數人的支持。

(ii)              他們的手段是否有力(易經所說興兵動武,正義之師),能否達至預期的效果。

(iii)            他們的對手是誰,有多強的實力地位。

(iv)            他們的對手如何看待他們的所作所為(是否正義),以及將作出甚麼樣的回應?


抗爭者發動這場運動的原先目標是「反送中」——反對把逃到香港的曾在中國內地犯了法的罪犯送回內地法辦。現在政府已明確表示,已不打算在任內再將《逃犯條例》修訂案提上立法會。「反送中」的目的可謂已完全達到。我相信,當日參與大遊行的民眾之中,會有相當一部分覺得運動目的已經達到,鬥爭應該告一段落。他們並不希望鬥爭無了期地持續下去,弄到社會癱瘓。因為這並不符合大多數香港人的利益。

抗爭者說,他們之所以要繼續追究政府,是因為政府視民意為無物,面對過百萬人示威遊行,也沒有及時作出回應,所以必須給予教訓。
我同意,政府的反應的確是慢了,但政府最終還是讓「反送中」者得償所願。所以亦不能說政府完全沒有理會民間的訴求。至於政府與抗爭者在「撤回」一詞上的糾纏,很明顯已從咬文嚼字的層面,演變成話語權誰屬的問題。抗爭者要爭取的是,政府願意認低威,以後要讓他們說了算。
只有奪得話語權之後,他們才有機會叫林鄭下台,要求政府收回暴動的定性及釋放所有在運動中的被捕人士,同時還要成立調查委員會去追究警方的暴力。此外,還有人想乘機爭取雙普選。
 
在北京看來,抗爭者是想奪權——奪中央政府對特首的任免權,奪特區政府對社會秩序的控制權,以及人大對香港政制的拍板權。北京於是認為抗爭者在搞顏色革命。
若然,北京真是對這場運動作了這樣的定性,他會不惜任何代價去阻止抗爭者如願以償的。鄧小平決定在香港駐軍,目的就在於隨時出動槍桿子,以維護中央對香港的主權。這種事情中央不想發生,但在有需要時,北京絕不會手軟。以中央的一貫做法,他們應先會「引蛇出洞」,讓抗爭者在各行各業的潛在力量都充分暴露出來。然後再「甕中捉鱉」,來一個秋後算帳。香港的年輕人可不要低估了這種可能性。
我們這一代年輕人,在意見領袖的培育下,很容易低估了世界的複雜性與殘酷性。令年輕人以為只要是為了公義,就應該全力以赴,而且最終一定可以眾志成城;但在現實世界,能起作用的卻是實力地位。公義與成功之間並沒有必然關係。英國向外擴張的時候,不斷霸佔別國的資源,限制原住民的自由,有何公義可言;但英國還是成了日不落國。我看不到抗爭者憑甚麼可以成功向中央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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