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和不遇

人生世,總在遇和不遇之間。作為退休理科教師,我們遇到同好者一起寫博文,同一議題,可各抒己見,有時會遇到教過的學生、共事的老師、久違的上司,什麼樣的熟人、朋友,什麼樣的男人、女人,全不由我們做主,卻決定我們的電腦瀏覽器博文和瀏覽的博客以前在學校工作,如果工作順利、生活幸福,某一天早上醒來,我們會感謝命運,讓自己在那些重要的時刻遇到了合適的人,可能是同事的幫助,勤奮的學生如果某日諸事不利,那麼,會遇到倒楣的事情,忘記帶教具,忘記這,忘記那。生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佔據人一生大部分時光的,是他的職業生涯,平時人們常講的遇和不遇,也多指工作和職業中的遭際。退休後遇到的,多是舊同學,興趣相似的羣組,在談天說地之際,偶有佳作,不想輕易忘記,乃存之於小方塊中,給遇和不遇的博客觀賞,如此而已!

2021年4月22日 星期四

香港疫苗接種率偏低

 

香港的新冠疫苗接種率偏低,雖然大部份我認識的朋友已接種第二針,但香港整體並不理想。疫苗開始接種後已超過8星期,估計應有接近80萬人打了第1針,亦即每周平均有10萬人肯加入接種行列。就算此速度能夠維持,也要1年以上的時間才能達至群體免疫。

我們可把香港與新冠抗疫的劣等生美國作一比較。美國人喜歡率性而為,過去不少民調都顯示只有3成多的美國人願意接種疫苗,但自去年12月中開始有疫苗供應後,已有近1.3億人打了第1針,接近人口的2.3成,即平均每星期有700萬人打第1針。美國人口是香港的44倍,按人口比例,這速度比香港快上幾乎60%。香港輸給劣等生美國,豈不羞家?

為何港人打針的意慾這麼低?有何方法解救?經濟學家相信人的行為有理性的基礎,亦即此等行為暗合其成本與效益的比較。市民是否接種疫苗,涉及個人的成本效益,亦可能受社會的成本效益所影響。先談前者。

打了針,個人可得到多少效益?目前最直接的效益是減少死亡及中招後身體受損的機會。香港人生命的價值是多少?據現時經濟學界較為主流的理論,生命的價值等於當事人在面對生死存亡的關頭時,最多願意付出多少錢去保住性命。這裏假設了此人若資金不足,可借到錢,但將來是要還的。有些經濟學家曾設計過不少很巧妙的方法,從可觀察到的數據中去估算出不同人等生命的價值。當然不同的人把自己生命的價值看得不一樣,例如李嘉誠、馬雲的命肯定比我的值錢很多倍。從前有些對美國人生命價值的估算,平均大約是500萬美元,香港與美國經濟發展的階段相差不遠,一個不離譜的假設,便是港人平均每條命約值4,000萬港元。這個假設是否精準不重要,就算有誤差,也不太影響下面的結論。

疫情在本港肆虐,從去年4月下旬至今共死了209人。假如市民不積極打針,政府不死不活的政策繼續下去,疫情只會沒完沒了,未來1年因疫情而死亡的人數恐怕也會接近209人。以香港有750萬人計,每3.59萬名沒有打針的港人,便有1人來年會因此疫症去世。若真的中招死亡,平均等於4,000萬元化為烏有。但不打針也不一定死,1年內死亡的機會是3.59萬分之一,所以不打針的來年預期死亡成本只是約1,115港元,不是很高!

除了生命之外,健康受損也是不打針的潛在成本。假設一旦中了招後健康成本的損失是50萬港元,按照過去1年有1.1萬人中招計算,不打針的預期健康損失每年約為733港元,亦即若不肯接種疫苗,生命與健康來年的總體預期成本是每人1,848港元,不是很高!

從這個結果我們可以解釋為何港人對打針積極性不高。反觀美國,人均死亡率是香港的60倍,不接種疫苗的預期風險也是60倍左右,亦即每人的預期成本接近11萬港元。由此可知,喜愛個人自由的美國人也在爭相排隊打針!

上述分析故意忽略的細節很多,其中一項卻是太重要,必須仔細討論。疫情對經濟顯然有損害,損害多少?我們可用過去幾年的數據作參考去估算。從2014年到2019年這5年,香港GDP的實質增長率平均是每年2%,但2020年卻是6.1%的負增長。本應有2%增長,但最終只得負6.1%,意味着去年GDP共被拉低了8.1%。今年的增長率若要追回損失,便需要在8.1%上再加上今年應有的2%,亦即要有10.1%才算療傷成功,但看樣子這是不大可能。若只達標一半,今年有5%的增長,其實也是失去5.1%了。我們就以這5.1%為很多人不打針無法建立群體免疫所帶來的機會成本。香港GDP5.1%損失約為1,382億港元,平均每名港人損失約為1.84萬港元,10倍於上述估算出的不打針的死亡與健康成本。

由此可見,在香港防疫策略不變、老調不斷重彈的條件下,不肯接種疫苗的人所構成的社會損害10倍於個人的死亡與健康成本。政府的抗疫工作顯然放錯了重點,沒有理會嚴重得多的經濟成本。

這裏有個人性自私的老問題。若人人只關心自己的健康與生命,不理會打了針可為社會帶來的好處,那麼他們的確不見得願意去打針。這是一個經典的經濟學問題,不打針有損公益,性質與工廠污染環境或煙民在公眾地方抽煙放毒相似,政府有角色可扮演。

按照高斯定理的思維,政府可有兩種不同的政策取向︰第一是假設拒絕打針是一種侵害他人的行徑,需要懲罰,例如增加他們出入境的困難,又或到商場酒樓有所限制等等。第二是假設不打針是一種權利,但其他人可付錢給這些人補償他們因打針而受到的心理損失。打針者每人可獲派錢便是此種政策。

我認為政府有必要果斷地拿出有效政策去激勵絕大部分的港人打針,拖拖拉拉不會解決到問題,因為正如上面所述,個人的利益並不足夠推動港人顧及社會利益。究竟上述懲罰還是補償的方法更好?我相信兩種方法都要用。政府每人派錢5,000元,但不把此與接種疫苗掛鈎,是錯失了大好機會,顯示政府不懂問題之所在,也不敢硬碰社會的阻力,到頭來是香港經濟損失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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