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和不遇

人生世,總在遇和不遇之間。作為退休理科教師,我們遇到同好者一起寫博文,同一議題,可各抒己見,有時會遇到教過的學生、共事的老師、久違的上司,什麼樣的熟人、朋友,什麼樣的男人、女人,全不由我們做主,卻決定我們的電腦瀏覽器博文和瀏覽的博客以前在學校工作,如果工作順利、生活幸福,某一天早上醒來,我們會感謝命運,讓自己在那些重要的時刻遇到了合適的人,可能是同事的幫助,勤奮的學生如果某日諸事不利,那麼,會遇到倒楣的事情,忘記帶教具,忘記這,忘記那。生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佔據人一生大部分時光的,是他的職業生涯,平時人們常講的遇和不遇,也多指工作和職業中的遭際。退休後遇到的,多是舊同學,興趣相似的羣組,在談天說地之際,偶有佳作,不想輕易忘記,乃存之於小方塊中,給遇和不遇的博客觀賞,如此而已!

2022年11月6日 星期日

從《養魚記》看不忍之心

老一輩香港人,中學時讀的文言文小品,遠多於今之學子:周敦頤《愛蓮說》、劉禹錫《陋室銘》、劉蓉《習慣說》、薛福成《貓捕雀》等等,每篇百多至幾百字,言簡意賅,內容扎實,從生活小事說大道理,且文句鏗鏘,幾十年後也背誦得出。

家長想子女學好中文,應教他/她們讀這類文言文。

《養魚記》全文數百字,如下:「齋之前有石盆池。家人買魚子食貓(小魚餵貓),見其煦沫(相濡以沫)也,不忍,因擇可生(養大)者,得百餘,養其中,大者如指,細者如箸(筷子)。──筆者按:大、小應指粗、幼。筷子怎會比手指細小呢?──支頤(港人謂之托着下巴)而觀之者竟日。始舍之(將魚放入池中),洋洋然,魚之得其所也;終觀之,慼慼焉,吾之感於中也。

「吾讀古聖人書,觀古聖人之政,禁數罟(捕小魚的網)不得入洿池(魚塘),魚尾不盈尺不中殺(不夠一尺長的魚不能捕殺),市不得鬻(街市不賣),人不得食。聖人之仁,養物而不傷也如是。物獲如是,則吾人之樂其生,遂其性,宜何如哉?思是魚之於是時,寧有是困耶?推是魚,孰不可見耶?感吾心之慼慼者,豈止魚而已乎?

「魚乎!魚乎!細鉤密網,吾不得禁之於彼;炮燔(燒烤)咀嚼,吾得免爾於此。吾知江海之大,足使爾遂其性,思置汝於彼,而未得其路,徒能以鬥斛(器皿)之水,生汝之命。生汝誠吾心,汝得生已多,萬類天地中,吾心將奈何?魚乎!魚乎!因作《養魚記》。至和甲午季夏記。」

至和是宋仁宗趙禎的年號,10541056年。至和元年是甲午年。此文寫於1054年,距今968年。

作者愛惜小魚生命之情,躍然紙上,比起孟子說的「君子之於禽獸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更進一步。

魚非禽非獸,不會發聲,作者僅僅見小魚尚未成年,已起不忍之心,不肯「炮燔」食之。

作者放魚入池,觀「魚之得其所也」,自己也分享其樂。這便是孟子所說的不忍之心,由不忍魚、禽獸至不忍人,便是仁之端也!

敗盡傳統人文精神

文中寫古之聖人早已懂得保護弱小,立下規矩(作者沒說明這是否法律,只好理解為不成文規矩):禁止漁民「入洿池」捕捉小魚;魚未成長至「盈尺」,嚴禁捕殺;禁止街市賣小魚。然而,文章第二句即謂:「家人買魚子食貓」。這表示,有人破壞聖人規矩,賣餵貓的小魚。國人總有辦法破壞規矩,自古已然,今亦如是。大漁船不單沿海竭澤而漁,且千帆並舉,飄洋過海,馳騁全球拖網捕魚,大小通吃,使許多魚類瀕臨絕種!為商業利益,不少人已喪盡不忍之心,敗盡中國傳統文化的人文精神矣!

人到中年愧負初心

作者跟着想到,將小魚養在書齋前的石盆池,小魚無疑暫時「得其所」。作者沒說石盆池有多大,但肯定不是足以養魚的魚塘。

家人買了甚多魚,作者「擇可生者」已「得百餘」。魚會長大,養在石盆池終非長久之計,故作者在「洋洋然」後隨即感到「慼慼焉」。

他心知魚放生到江海才能「遂其性」,可惜自己「未得其路」,暫時只能保存魚命,卻沒有辦法保障魚長大後仍可「遂其性」,只能「慼慼焉」兩番喊「魚乎!魚乎!」由此可見作者的不忍之心!

難得《養魚記》放諸今天,依然不過時,皆因作者提倡保護生物多樣性、防止生物絕種,正中時弊。作者還進一步由魚想到百姓。

文章第二段開首即說:「吾讀古聖人書,觀古聖人之政」。何謂聖人之政?即是以不忍之心保護「萬類天地」(天地萬物)。這不禁令人想到,今有不忍之心嗎?百姓亦有受到為政者以不忍之心保護嗎?若然沒有,只好跟作者一起慨嘆:「吾心將奈何?」、「感吾心之慼慼者,豈止魚而已乎?」

《養魚記》的作者是北宋理學家程頤,生於河南伊川(今河南省伊川縣),人稱伊川先生。他寫此文時20歲。令人嘆息的是,人到中年,他再讀《養魚記》,竟自認「愧負初心」!

餓死事小,失節事大

《養魚記》有一段後記,如下:「吾昔作《養魚記》,於茲幾三十年矣,故稿中偶見之。竊自嘆,少而有志,不忍毀去。觀昔日之所知,循今日之所至,愧負初心,不幾於自棄者乎?示諸小子,當以吾為戒。元豐己未正月戊戌,西齋南窗下書。」元豐是宋神宗趙頊的年號,元豐己未年是1079年,程頤46歲。

為什麼程頤說自己「愧負初心」?說來話長,僅舉一例。《程氏遺書》記載了一段答客問。「問:『孀婦(寡婦)於理,似不可取,如何?』曰:『然。凡取,以配身也。若取失節者以配身,是己失節也。』又問:『或有孤孀貧窮無托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後世怕寒餓死,故有是說。然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

禮教吃人

取,通娶。程頤認為:丈夫死了,未亡人不可再嫁,再嫁就是「失節」。娶「失節」的寡婦,等同自己也「失節」,故「於理」不可娶。再問:如果寡婦不再嫁,便「貧窮無托」,那能否再嫁呢?程頤竟說這只是「怕寒餓死」的藉口,然後說出了被後世痛罵冷血無情、禮教吃人的10個字:「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

朱熹(1130–1200)崇拜程頤,其學問進路依循程頤,嘗言:「昔伊川先生嘗論此事,以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自世俗觀之,誠為迂闊;然自知經(典)識理之君子觀之,當有以知其不可易也。」(《與陳師中書》)

當真有愧?

由此可知,程頤這話在當時已經令人嘩然,遭到不少人反對,否則,朱熹不會挺身而出為程頤辯護,並承認世俗批評為「迂闊」,不無道理。但君子卻明白程頤的話亦有「不可易」之理!

寫《養魚記》時的程頤有不忍之心,尊重生命。

人到中年,卻認為「理」和「失節」更重於餓死,何其重魚而賤婦女的生命!這算不算是「愧負初心」呢?若有愧,為何程頤不收回「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這句話呢?

1 則留言:

  1. 我也讀過薛福成的《貓捕雀》,最記得"何其性之忍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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