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和不遇

人生世,總在遇和不遇之間。作為退休理科教師,我們遇到同好者一起寫博文,同一議題,可各抒己見,有時會遇到教過的學生、共事的老師、久違的上司,什麼樣的熟人、朋友,什麼樣的男人、女人,全不由我們做主,卻決定我們的電腦瀏覽器博文和瀏覽的博客以前在學校工作,如果工作順利、生活幸福,某一天早上醒來,我們會感謝命運,讓自己在那些重要的時刻遇到了合適的人,可能是同事的幫助,勤奮的學生如果某日諸事不利,那麼,會遇到倒楣的事情,忘記帶教具,忘記這,忘記那。生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佔據人一生大部分時光的,是他的職業生涯,平時人們常講的遇和不遇,也多指工作和職業中的遭際。退休後遇到的,多是舊同學,興趣相似的羣組,在談天說地之際,偶有佳作,不想輕易忘記,乃存之於小方塊中,給遇和不遇的博客觀賞,如此而已!

2024年9月20日 星期五

五十以學易

子曰:「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論語.為政》)。《論語》有不少孔子的訓誨意思含糊,各家註解均有不盡妥當之處。與其強解,不如遵從孔子的教導:「不知為不知」。「子罕言利與命與仁」是其一;其二是《論語.述而》篇,子曰:「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反觀余中學讀論語、大學接觸周易,可算是早起步,增廣中國文化。

「加」通假,加我數年,即給我數年時間。接着的一句就有爭議,大多解釋為:五十歲學《周易》。史記《孔子世家》的解釋是:「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繫、象、說卦、文言。讀易,韋編三絕。曰:『假我數年,若是,我於易則彬彬矣。』」司馬遷只說孔子晚年學易,卻沒說在五十歲。朱熹採用此說,認為「五十」是誤抄。古書直寫,「卒與五十字相似而誤分也」。朱熹還為孔子代言:「學易,則明乎吉凶消長之理,進退存亡之道,故可以無大過。」

這個解釋有點難明。整部《論語》沒提過《周易》,說孔子學易,只有此則。以孔子之好學又崇拜周公,沒道理要到晚年才學易,學易後又一字不提;其次,《易》基本上是卜筮之書,「子不語怪力亂神」,孔子既不信鬼神,且如子貢說的「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公冶長》)。孔子連天道也不講,很難想像他會像司馬遷所說:孔子晚年「喜」易,研究「說卦」呀!第三,孔子說:學易後「可以無大過矣」是什麼意思?有什麼大過是學易後不會犯的?

錢穆《論語新解》則認為,「易」並非指《周易》而通「亦」。他指孔子說此語時未到五十歲,全句應句讀為:「加我數年,五十以學,亦可以無大過矣。」意思是:「如能再假我數年,學至於五十,此後出仕,庶可無大過。」此解釋有說服力嗎?

1 則留言:

  1. 《論語·爲政》
    孔子說:「我十五歲時開始立志學習;三十歲能自立於世(學有所成);四十歲時遇到事就不會迷惑;五十歲時懂得天命,了解自然法則;六十歲能聽得進不同的意見(清楚理解聽到的話);到了七十歲能達到順着心願做事,而不會超越社會所認同的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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