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犯錯,常會對父母辯解「我不是故意的」。多年前,有位芝加哥警官開車撞死一位騎自行車的九歲男孩,但他只收到交通事故認定而不是被起訴犯罪。新聞報道後,大眾輿論嘩然。在兒童死亡的情境中,肇事者並非故意殺人似乎無關緊要。同樣道理,如果有人觸犯文化、道德禁忌,哪怕行為本身沒有對他人造成損害,也會遭到大部分人的譴責。
人沒有「讀心」技能,只能通過觀察他人言行推斷他們的想法。美國波士頓學院(Boston College)心理學家Liane Young專門研究我們如何推斷他人動機,生成相關的「想法理論」(Theory of Mind):「想法理論」是將心理狀態(信念、意圖、願望、情感和知識)歸因於自己和他人的能力。
「作為人類,我們假設其他人想要、思考、相信等,從而推斷出無法直接觀察到的狀態,預先使用這些狀態來預測他人和我們自己的行為。這些推論,相當於一種心靈理論,對我們來說,在人類成年人中普遍存在。」(Premack & Woodruff,1978)
擁有想法理論可以讓我們理解他人擁有與我們不同的獨特信仰和願望,使我們能夠在解釋心理狀態和推斷周圍人的行為時進行日常社交互動(Premack & Woodruff, 1978)。
以下是一些範例:
1.
換位思考:孩子明白,僅僅因為他們知道玩具藏在盒子裡,並不意味著另一個在藏匿過程中不在場的人會知道它在那裡。
2.
理解錯誤的信念:如果一個朋友看到你把糖果放在口袋裡,但你趁他們不注意的時候偷偷把它移到你的包裡,一個有想法理論的孩子會明白這個朋友會錯誤地認為糖果還在你的口袋裡。
3.
同理心:如果兄弟姐妹因為掉了冰淇淋而哭泣,有想法理論的孩子會理解兄弟姐妹不高興,即使孩子仍然有自己的冰淇淋。
4.
欺騙:當被問及隱藏物品的位置時,孩子決定通過指向錯誤的方向來欺騙他們的朋友,因為理解朋友不知道實際位置。
5.
理解他人的無知:
孩子知道他們在學校學到了一些新東西,也明白他們的父母還不知道這些資訊,因為他們沒有和他們一起上學。
6.
預測行為:孩子期望朋友在他們上次離開玩具的地方尋找丟失的玩具,這表明他們理解朋友的信念和意圖。
Liane的研究發現當人致力於解讀他人想法時,右耳上方到太陽穴後面的人腦部分特別活躍。如果打斷這種大腦活動,我們的道德評判會遭到干擾,會對平常不贊成的違規行為輕輕放過。如果人腦相關部分受損,就無法有效判斷他人的情緒、想法,也不易和他人產生共情。
三歲幼童不知他人的想法與己不同,想當然地覺得別人應該懂得自己。成年人在人際交往中卻隨時都在有意無意地判斷他人的動機,並據此做出合適的反應。但我們對「自己人」通常網開一面,願意想像他們之所以犯錯有不得已的原因,「論心不論跡」。對「外人」卻過分嚴苛,「論跡不論心」,傾向於推測他們的行為都出於一己私利,不值得原諒。
不幸的是,這種思維傾向容易給花言巧語的詐騙犯和不良政客帶來可乘之機,乃至對個人財產、群體團結造成傷害。有鑒於此,哪怕做不到完全不偏不倚,我們也要加強自省,盡可能避免墮入偏聽偏信的陷阱。
「讀心」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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